《書平泉草木記後二首》

《書平泉草木記後二首》作者是文同,是一首宋朝時期的詩詞。

作者

文同

詩詞正文

公豈不聰明,嗜好乃如此。
若非以私餌,是物安至止。
彼致者何人,定非端潔士。
草木固為塵,醜名終未已。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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