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年》戲劇專號

中國新文化運動重要刊物《新青年》雜誌的第五卷第四號,出版於1918年10月15日。《新青年》為反擊當時戲曲界封建復古潮流,繼同年6月出版“易卜生號”(第四卷第六號)之後,在這一期里正式舉起“戲劇改良”的旗幟。

正文

觀劇改良的基本觀點,是反對落後保守的中國“舊戲”,提倡西洋的新劇。胡適運用文學進化觀念,從形式角度指出中國舊戲始終未能脫離樂曲的束縛,阻礙了它的進化。認為樂曲以及臉譜、 嗓子、台步、 武把子、唱工、 鑼鼓、馬鞭子、龍套等等, 都是前一時代留下的“遺形物”,而西洋戲劇則已經達到“自由發展的進化”,所以中國戲劇必須“掃除舊日的種種‘遺形物’,採用西洋最近百年來繼續發達的新觀念,新方法,新形式,如此方才可使中國戲劇有改良進步的希望。”文章形式主義地看問題,並未觸及舊劇的要害。傅斯年和胡適的觀點完全一致,只是在劇本問題上,他的觀點具有一定建設性,對於照搬直譯的西洋劇本持有異議,認為當務之急是“自己編制”,“不妨用西洋劇本做材料,採取他的精神,弄來和中國人情合拍了”,加工成為“變化形式,存留精神的改造本”。比較公正、全面的論述,當推歐陽予倩的文章。他認為“中國舊劇,非不可存。惟惡習慣太多,非汰洗淨盡不可。”他還提出兩條建設性意見:“須組織關於戲劇之文字”,包括劇本、劇評、劇論;“須養成演劇之人才”,即創辦“俳優養成所”。其中劇本一項,他主張“宜多翻譯外國劇本以為模範,然後試行仿製。不必故為艱深,貴能以淺顯之文字,發揮優美之理想。”
《新青年》戲劇專號集中反映了“五四”新文學運動在戲劇方面的基本觀點。這次運動吹響了戲劇改革的號角為中國話劇確立了新的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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