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背景
胡適在就任北大教授期間,積極參與中國新文化運動和文學革命運動,發表了《文學改良芻議》,就是這篇文章,向封建文學主要是文言文進行了猛烈的抨擊,大力提倡白話文寫作。其後,他的一系列文章都提出文學革命要創造“活的文學,即國語的文學”,並率先用白話文寫就了中國第一部白話文詩集,寫就了中國第一部白話文的話劇。《文學改良芻議》應該視作白話文向文言文挑戰的發難之作、開山之作。以《文學改良芻議》的標題發表在《新青年》上,誰也沒有想到,這篇語氣平和的文章,竟然在那個時代掀起了巨浪狂風,成為白話文運動的第一炮。
文體形式
新文化運動之前,國人是用文言文寫文章的,這是盡人皆知的。即古人寫文章用的是文言文,平時說話用的是直白的語言。白話文就是用直白的語言寫成的文章,與目前我們寫文章別無二致。這樣算來,白話文的歷史也不過百年。
白話文較之文言文,更加自由和開放,無掬無束,任由創新。而文言文則不同:它的寫作和語言的使用有固定的格式。注重典故、駢驪對仗、音律工律,包含了詩、詞、曲、八股、駢文等多種文體。
文言文的結構也非常複雜,如判斷句、被動句、倒裝句、省略句,此外,還有一些固定結構。這些“之乎者也”等的圈圈框框,把中國人緊錮其中。尤其是在當時傳媒形式單一,僅靠文字來表達思想的年代,所有的人都用這種文學方式來寫作,都是這樣的之乎者也,這樣的駢驪對仗,限制了人們的思維,創新意識更是在文言文上被遏制了。中國在文言文最鼎盛的時期,恰恰是中國科學、文化、思想、技術最落後的時期.文言文讓國人更加中規中距,更加閉關鎖國.因此,胡適、魯迅等新文化運動的先驅者,以白話為作為書面語言的主要表述方式。
主要內容
今之談文學改良者眾矣,記者末學不文,何足以言此?然年來頗於此事再四研思,輔以友朋辯論,其結果所得,頗不無討論之價值。因綜括所懷見解,列為八事,分別言之,以與當世之留意文學改良者一研究之。吾以為今日而言文學改良,須從八事入手。八事者何?
一曰,須言之有物。
二曰,不摹仿古人。
三曰,須講求文法。
四曰,不作無病之呻吟。
五曰,務去爛調套語。
六曰,不用典。
七曰,不講對仗。
八曰,不避俗字俗語。
文章解析
《文學改良芻議》一直被公認為新文學運動之宣言或檄文,其歷史價值不言而喻。“須言之有物”是《文學改良芻議》第一點主張,按照胡適的解釋,‘物’是指文章作者的情感與思想。這與韓愈等人的文學理念基本上是一致的,因為“文以明道”就是強調文章必須有明確的思想,而“不平則鳴”所產生的感情,應該是既真實又健康的。第二點主張“不摹仿古人”,我認為也缺乏新意,它和韓愈所言“師其意不師其辭”,寫作時“辭必己出”,都具有本質上相同的蘊涵,即文章要創作,不要仿作。韓愈更以文章寫作體現了這一理念,為其同道樹立了典範。對於第三點“須講求文法”,胡適並未加闡釋,僅僅說“不講文法,是謂不通。此理至明,無待詳論”。
若以通順作為“講求文法”的準繩,則韓愈主張“文從字順”不就是“講求文法”嗎?《文學改良芻議》第四點“不作病之呻吟”,即主張作品所含之情感必須真摯而健康,不要有“亡國之哀音”。這與韓愈的文學理念也很吻合,他所謂“窮苦之言易好”,當然就與“不平則鳴”一樣,所流露出來的情感既非“無病之呻吟”,亦非“亡國之哀音”。至於第五點主張“務去濫調套語”,簡直與韓愈等人的文學主張同出一轍,似乎更缺乏創意,因為韓愈也厭惡陳詞濫調,曾在《答李翊書》里提出“惟陳言之務去”。胡適對第六點主張“不用典”特別重視,費了不少筆墨加以舉例說明,但在我看來,它和韓愈等唐代古文家的文學理念也很接近。這是由於典故連篇的駢文曾盛行一時,反對濫用典故自然就成了提倡古文運動者的重要主張之一。
《文學改良芻議》第七點主張“不講對仗”,是針對駢文和律詩,即反對詩文濫用排偶駢句,似乎同樣是從唐代“變駢為散”的古文運動中取得靈感。總之,胡適的八點文學主張中,恐怕只有最後一點“不避俗字俗語”,擁有自己的“智慧財產權”。誠如胡適文中所言:“吾惟以施耐庵、曹雪芹、吳趼人為文學正宗,故有‘不避俗字俗語’之論也。”那么,胡適《文學改良芻議》的八點主張和韓愈等人的。
文學理念為何如此近似?是“英雄所見略同”的巧合,還是另有其它原因?我們姑且存而不論,因非本論文趣旨之所在。我僅擬藉此闡明並強調一個歷史事實:郭紹虞所謂“從隋唐到北宋,是文學觀念復古期”,無論如何是難以成立的。唐代古文家的文學觀(包含明道文學觀)在中國歷史上是進取性的,而不是保守的;是革新性的,而不是復古性的!在某種意義上說,其所主導的古文運動與五四新文學運動甚至有著一個共同屬性,即兩者都屬於文體解放運動。經過比較研究後所得的這一認知,應有助於我們進一步了解唐人文學觀的歷史價值與歷史定位。
《文學改良芻議》這個從美國寄回來的精緻新瓶里裝的不儘是陳年老酒,還有一些新釀杜康,所以我認為其歷史價值主要不在於八點主張,而在於胡適致力主張將明清“白話小說與元代戲曲列為“文學正宗”。因為小說“有不可思議”的支配人心的道德力量。值得我們注意的是,梁啓超在竭力抬高小說地位之餘,還主張以新小說取代舊小說。因此,如果將《論小說與群治之關係》的發表作為傳統文學觀突變的標誌,乃至作為中國新文學運動之濫觴,也未嘗不可甚至更為恰當。
創作者
胡適(1891-1962)安徽績溪人。1910年考取庚子賠款第二期官費生赴美國康奈爾大學學習,先學農科,後改學文科。1914年獲文學學士學位後,到哥倫比亞大學攻讀哲學,就學於哲學家杜威,深受其實用主義哲學的影響。1917年以《先秦名學史》獲哥倫比亞大學哲學博士學位。
同年回國,積極參加新文化運動和文學革命運動。他1917年發表的《文學改良芻議》,是倡導文學革命的第一篇文章。1916年底,在美國留學的胡適,將其《文學改良芻議》的文稿寄給了陳獨秀主編的《新青年》,發表在第2卷5期上。接著,陳獨秀在下一期刊出了自己撰寫的《文學革命論》進行聲援。翌年,1918年5月,魯迅又在該刊第4卷5期發表了《狂人日記》。於是,中國現代文學邁出了艱辛的第一步。
他曾歷任北京大學教授、北大文學院院長、輔仁大學教授及董事、中華民國駐美利堅合眾國特命全權大使、美國國會圖書館東方部名譽顧問、北京大學校長、中央研究院院士、普林斯頓大學葛思德東方圖書館館長、中華民國中央研究院(位於台北南港)院長等職。胡適還是中國自由主義的先驅。
意義
是五四時期文學革命的第一篇正式宣言。但是直到公開出版的“中國現代文學史”或發表在報刊上的文章,有的仍認為此文所提倡的不是文學革命,僅僅是形式主義的改良,明顯地暴露了胡適的“資產階級改良主義的面貌”。
胡適提出的文學改良的“八事”,就其實質來說,究竟是革命的還是改良主義的,尚須認真研討。筆者不揣淺陋,想談點看法,就教於大家。“所謂革命者,為革故更新之義。”判定五四時期文學主張是否具有革命性質,重要的依據,是看它能否體現出“反對文言文、提倡白話文,反對舊文學、提倡新文學”的革命精神。《文學改良芻議》基本上體現了這一精神。
參考資料
[1] 合智情報網 http://www.hezhici.com/sort/17/2007-10/31/182851359_9.htm
[2] 黑龍江教育論壇 http://bbs.hljxxjy.com/dispbbs.asp?boardid=31&Id=19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