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
賈康,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中國金融40人論壇成員。經濟學博士,著名財經專家,全國政協委員和政協經濟委員會委員。現任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研究員、博士研究生導師,中國財政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財政部高級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副主任,中國稅務學會和中國城市金融學會、中國改革研究會常務理事,《財政研究》主編,北京市人民政府和上海市人民政府特聘專家,福建省、安徽省和甘肅省人民政府顧問,西藏自治區和廣西自治區人民政府諮詢委員。中國人民大學、國家行政學院、南開大學、廈門大學等多所院校特聘教授。多次參加國家經濟政策研究工作,主持或參加國內外多項課題,撰寫和出版多部專著和數百篇論文。孫冶方經濟學獎和黃達一蒙代爾經濟學獎獲得者。國家“十一五”規劃專家委員會委員。目錄
序前言
上篇理論篇
第一章政策性金融體系的理論基礎與現實意義
一、政策性金融、政策性融資和政策性金融機構
二、政策性金融的理論基礎
三、中國構建政策性金融體系的現實意義
第二章國外政策性金融體系概覽與演化潮流
一、國外政策性金融體系概覽
二、國外政策性金融體系對中國的經驗借鑑
三、政策性金融演化的國際潮流
第三章中國政策性金融體系現狀與存在的問題
一、中國政策性金融體系的發展歷程
二、中國構建政策性金融體系的現狀分析
三、中國構建政策性金融體系存在的主要問題
四、中國政策性金融體系發展的經驗與缺陷
第四章中國構建政策性金融體系的基本原則與總體框架
一、中國政策性金融體系的基本定位
二、中國構建政策性金融體系的基本原則
三、中國構建政策性金融體系的基本思路
四、中國政策性金融體系的總體框架
第五章政策性金融機構的監督
一、政策性金融機構監督的基本理論
二、代表性國家或地區政策性金融機構監督概覽
三、中國政策性金融監督的歷史沿革及現狀
四、中國政策性金融監督體系的構建
第六章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法人治理
一、政策性金融有別於商業性金融的獨特性
二、政策性金融機構法人治理模式
三、中國政策性金融機構治理模式選擇
下篇實踐篇
第一章政策性金融與開發性金融
一、政策性金融與開發性金融及其關係的主要理論觀點
二、對開發性金融與政策性金融關係的基本認識
三、對政策性金融改革國際潮流的辨析
四、改革和發展我國政策性金融機構的建議
第二章農業政策性金融體系的構建:以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為例
一、農業政策性金融及其存在的必要性
二、中國農業政策性金融體系的構建思路
三、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改革與發展
第三章美國小企業信貸服務體系探究及啟示
一、美國小企業信貸服務體系概覽
二、政策性金融機構對小企業信貸服務體系的支持與引導
三、金融危機對美國小企業信貸服務體系的衝擊與應對
四、CIT波折對美國小企業信貸服務體系的影響
五、構建我國中小企業信貸服務體系的立體網路
第四章招投標方式的政策性金融:運轉條件與發展空間
一、對招投標方式政策性金融的初步理解
二、招投標方式政策性金融的運轉條件
三、招投標方式政策性金融的發展空間
CF40雙周圓桌:中國政策性金融體系構建之路
前言
國際金融危機從根本上說是西方經濟制度的問題,是自由市場制度極端化的必然結果。很多人認為原因是監管不到位,實際上監管不到位並不是因為監管機構沒有監管動機,而是因為自由市場經濟的理念認為自由市場的調節可以解決失衡問題,不需要監管。而危機的爆發則是證明了政府尤其在特殊時期,需要發揮調控作用。要避免類似危機再次發生,就必須重新認識市場經濟理念,尋找一條市場自我調節與外部政府調節相結合的方式。實際上,西方經濟幾百年的發展歷程就是尋找市場自我調節和政府、外部調節比較合適的結合點的過程。我們的改革開放過程也是如此。市場和政府之間存在相互交錯的關係,並且是不斷變化的,在不同的時期、不同的階段會有不同的需要。金融危機後,西方國家採取了大規模的公共干預。美國向金融機構提供救助資金,歐盟大規模注資,採取國有化,日本採取增加財政預算支出和減稅等措施。目前,世界經濟復甦的基礎仍較脆弱,金融領域風險並沒有完全消失,因此刺激政策退出存在困難。加之氣候變化、糧食安全、資源問題等,世界形勢較為複雜。因此,金融危機賦予了政策性銀行更重要的使命,應積極發揮政策性銀行的作用,特別是發揮政府在彌補市場失靈的時候,在資源配置方面的作用。
精彩書摘
政策性金融機構在經營管理過程中的定位是雙目標導向的,兼備政策性目標和市場性目標。其中,政策性目標是基礎和核心,決定了政策性金融機構的發展方向,市場性目標是輔助和外圍,主要目的在於保障政策性金融機構按照金融原則開展經營活動。因此,在對政策性金融機構的監督過程中,我們就要考察其對上述兩類目標的實現程度,同時,由於政策性金融機構作為連線政府融資與市場融資活動的一種中介機構,在對其監督管理過程中必須防止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出現道德風險,因此,可以將政策性金融監督的目標概括為三類:
一是政策性目標實現程度。政策性金融的監督首先要確定各政策性金融機構的總體及業務目標,並對政策性金融機構是否按照相應的政策性目標和要求,為政府政策性發展目標提供資金支持進行監督,同時,還要對政策性金融機構開展相關業務過程中是否存在違規情況進行檢查。
二是市場性目標實現程度。政策性金融監督要及時檢查政策性金融機構是否按照金融機構的原則進行運作、是否建立和完善了科學合理的內部分工制度、項目審批集體決策機制及業務的風險控制機制,並檢查其資金運作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等。
三是避免道德風險。政策性目標作為規範政策性金融機構行為的主要原則,其實現程度並不主要基於市場原理決定的利潤動機,因此,很容易受到政治因素的干擾,而且由於政策性金融機構具有低利率融資或特權形成的財政補助金的誘因,圍繞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資金供給,可能出現各種“設租尋租”行為,如發生於1994年印度尼西亞開發銀行的不正當信用保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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