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帝國憲法》

《德意志帝國憲法》

《德意志帝國憲法》是在俾斯麥一手包辦下由《北德意志聯邦憲法》修改而成,鞏固了德國的統一,對德國經濟的發展有一定的意義,對日本憲法有很大的影響。

《德意志帝國憲法》德意志帝國憲法

通過

北德意志聯邦的建立只是德國統一的第一步,1870年普法戰爭普魯士戰勝法國,又消除了南部各邦和北部統一的障礙。1871年1月,普魯士國王威廉一世宣布自己為德意志帝國皇帝,4月帝國國會通過了《德意志帝國憲法》,實現了德國的統一。

特點

《德意志帝國憲法》是在俾斯麥一手包辦下由《北德意志聯邦憲法》修改而成,共14章78條。其特點如下。

1帝國中央權力非常廣泛

2具有專制主義性質

3肯定了普魯士在全帝國的支配地位

4軍國主義條款占重要地位

意義

這部憲法鞏固了德國的統一,對德國經濟的發展有一定的意義,對日本憲法有很大的影響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