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大師新傳》
弘一大師(李叔同)出家前,是集戲劇、音樂、美術、詩詞、書法、金石等中外諸藝於一身的藝術家,為發展中國近代文化藝術、傳播西洋藝術、開拓中國近代藝術教育作出了重要建樹,成為中國近代文藝的一代宗師。大師出家後,以弘律為己任,撰著《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記》、《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篇》等律學著作,“發揮南山奧義,精博絕倫,海內宗之”(蔣竹莊《弘一大師書筒集序》)。又從一代藝術大師變為弘揚南山律的一代高僧,被中國佛教界尊為“重興南山律宗第十一代祖”。
基本信息
版權資訊
書名:弘一大師新傳
ISBN:9787214067012
作者:秦啟明
定價:¥38.00
出版社:江蘇人民出版社
內容簡介
弘一大師(李叔同)出家前,是集戲劇、音樂、美術、詩詞、書法、金石等中外諸藝於一身的藝術家,為發展中國近代文化藝術、傳播西洋藝術、開拓中國近代藝術教育作出了重要建樹,成為中國近代文藝的一代宗師。大師出家後,以弘律為己任,撰著《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記》、《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篇》等律學著作,“發揮南山奧義,精博絕倫,海內宗之”(蔣竹莊《弘一大師書筒集序》)。又從一代藝術大師變為弘揚南山律的一代高僧,被中國佛教界尊為“重興南山律宗第十一代祖”。
目錄
前言
一、傳奇人生可敬可頌
二、進士門第宦商後代
三、五歲失怙獲聆梵音
四、奉母受教規範學行
五、從常雲莊攻讀儒書
六、從徐耀廷啟蒙書印
七、再從名師學詩書印
八、輔仁書院定期應課
九、名家戚友問學交好
一〇、又涉京劇票演登場
一一、十八之年奉母完婚
一二、贊同變法涉嫌“康黨”
一三、城南文社會文奪冠
一四、草堂小住閒居情適
一五、義結金蘭“天涯五友”
一六、創辦上海書畫公會
一七、辛丑北征淚墨成章
一八、南洋公學受業蔡師
一九、赴滬學會義務任教
二〇、寄情聲色走馬章台
二一、慈母病故遺命助學
二二、為倡國學別編歌集
二三、扶柩返津為母主喪
二四、恨飄萍泊遮難回首
二五、旅居東京首編樂志
二六、隨鷗吟社賦詠漢詩
二七、情系中華歌詩寄慨
二八、東京美校留學西畫
二九、創春柳社提倡新劇
三〇、專致學業嚴予作息
三一、美校畢業回國報效
三二、國體變更家資“破產”
三三、南下上海任教女學
三四、加盟南社屈指書藝
三五、《太平洋報》責編副刊
三六、首倡圖畫進入報刊
三七、創“文美會”倡導學術
三八、不速之客登門延聘
三九、辭卻滬職赴杭任教
四〇、鍾情西湖屢卻他聘
四一、傳授技法力倡寫生
四二、任教音樂兼收中西
四三、士先器識而後文藝
四四、主編《白陽》美哉校刊
書摘
弘一大師新傳最新章節試讀:著作權頁:一是僅憑載有大師著作的某一出版物或是傳抄件,便貿然照本實錄,由此造成的結果是:由於沒有尋求相關刊本加以校勘整理,終致所編刊的弘一大師著作刊本留下衍文訛字乃至斷句脫落而以訛傳訛。二是對他人提供的有關弘一大師著作,竟然不作驗證不辨真偽便予收錄,由此造成張冠李戴,錯把他人著作冠於弘一大師名下;三是對所收編的弘一大師著作.不能依次查明原文的著作時間、地點,乃至初刊(輯)出處,終致刊本對此無法交代,只能不分時序先後彙編成集四是為了廣增篇幅、彰顯弘一大師“著作等身”,故意收編大師生前所圈閱校點的多部唐代律祖道宣與宋代律祖元照所著南山律書,綜計篇幅都達數百萬字(儘管弘一為此耗費了若干年心血,但圈閱校點他人著作,畢竟不能等同於本人撰著);五是趁本人收編弘一大師著作之便,將弘一詞作(包括填詞、題詞等)另行配曲、譜曲,公然充作“弘…大師歌曲”,而堂而皇之編入所謂“弘一大師歌曲集”、“弘一法師歌曲全集”。凡此種種不實之舉,不僅背離了整理遺作(歷史文獻)必須堅持的求實存真的原則,而且也嚴重違背了弘一大師生前諄諄告誡的“傳布著作,寧少毋濫”的要求(弘一《致尤墨君信》)。實踐證明,要想整理編輯好弘一大師著作,決非輕而易舉,更非像某些人所想像的那樣簡單:只要將收集到的有關弘一著作之事彙編成集便可完事。要知道收編前人遺作,屬於整理歷史文獻,涉及到歷史研究的方方面面。一言以蔽之,編者必須具備整理歷史文獻的綜合治學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