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里安-查莫羅條約》

 1914年8月5日,美國國務卿W.J.布里安與尼加拉瓜總統E.查莫羅就在尼加拉瓜開鑿溝通大西洋和太平洋的運河和建立海軍基地問題而簽訂的條約。

《布里安-查莫羅條約》

正文

1914年8月5日美國國務卿W.J.布里安尼加拉瓜總統E.查莫羅就在尼加拉瓜開鑿溝通大西洋太平洋的運河和建立海軍基地問題而簽訂的條約。條約賦予美國政府沿聖胡安河及尼加拉瓜湖或沿其他任何路線開鑿及使用運河的權利;美國獲得租借尼加拉瓜東海岸的大、小科恩島99年的權利,並在太平洋海岸的豐塞卡灣得到建立海軍基地的權利;美國償付尼加拉瓜300萬美元。1916年美國參議院批准條約。條約的簽訂結束了自1850年克萊頓-布爾沃條約簽署以來英美在尼加拉瓜的利益均沾的局面,使美國得以壟斷在尼加拉瓜開鑿運河的權利。1970年7月,條約廢除。

配圖

相關連線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