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條
-
境內機構對外擔保管理辦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和國家有關外匯管理行政法規的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了《境內機構對外擔保管理辦法》,現予以發布,從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境內機構對外擔保管理辦法 第四條 本辦法規定的擔保人為: -
對外擔保
指中國境內機構(境內外資金融機構除外),以保函、備用信用證、本票、匯票等形式出具對外擔保,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第三十四條規定的財產對外抵押或者以...
對外擔保 對股票的影響 對外擔保的形式 -
境內機構對外擔保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境內機構對外擔保管理辦法實施細則》(1997年12月11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匯政發字1997第10號發布)是為規範對外擔保行,完善對外擔保管理,根據《境內...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對外保證 第三章 對外抵押 第四章 對外質押 第五章 附則 -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內機構對外擔保管理問題的通知
通知旨在深化境內機構提供對外擔保管理改革,支持境內機構參與國際經濟金融合作,對現行對外擔保管理政策進行了調整,梳理、澄清了對外擔保管理實踐中需要明確的技...
基本信息 簡介 英文簡介 -
讓與擔保
讓與擔保是大陸法系國家沿襲羅馬法上信託行為理論並吸納日爾曼上的信託行為成分,經由判例學說形成的非典型擔保制度,其以當事人權利(所有權)轉移方式達成擔保信...
簡介 基本理論 社會意義 讓與擔保設定 讓與擔保效力 -
商事擔保
在我國擔保法律實踐中,有將所擔保的主契約的主體是商人的擔保作為商事擔保的相關規定。 非擔保商商人相互之間的擔保,既符合商事擔保的主體要件,也符合商事擔保...
商事擔保的特徵 商事擔保的特殊規則 商事擔保的經濟意義 商事擔保的範疇界定 -
融資性對外擔保
融資性對外擔保(“海外融資擔保”)是一種針對具有融資性質的主契約而提供的擔保,主要包括為借款、債券發行、融資租賃等提供的擔保。所謂融資性對外擔保,是指擔...
什麼是融資性對外擔保 本條目在以下條目中被提及 關鍵字 -
擔保效力
擔保效力是指擔保成立後所發生的法律後果。擔保的成立與擔保契約的成立有聯繫,但也有區別。首先,擔保的成立並不全依擔保契約發生,有的可因法律直接規定的條件發...
內涵 特徵 範圍 影響因素 -
消極擔保
消極擔保是指借款人向貸款人保證,在其償清貸款前,不得在其財產上設定有利於其他債權人的法律形式。在國際借貸法律實踐中,消極擔保可單獨運用,其多見於國際金融...
定義 內涵與作用 法律特徵 適用範圍 例外 -
融資擔保
融資擔保是指擔保人為被擔保人向受益人融資提供的本息償還擔保。融資方式包括:借款、發行有價證券(不包括股票)、透支、延期付款及銀行給予的授信額度等。融資擔...
內涵與特徵 貸款擔保 注意細節 業務分類 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