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
正文
恩格斯關於古代社會發展規律的著作。副標題為《就路易斯·亨·摩爾根的研究成果而作》。寫於1884年3月底~5月26日,1884年10月在蘇黎世出版。馬克思曾經在1881~1882年,對摩爾根的《古代社會》一書作了詳細的摘要,並且寫了許多批語和其他補充材料,表明他曾打算聯繫唯物史觀評述L.H.摩爾根的研究成果。所以,恩格斯把本書的寫作,看作在某種程度上執行馬克思的遺願。本書於1891年底在斯圖加特發行第 4版,恩格斯作了重要的補充和某些修改。該書的中譯本收入人民出版社1965年出版的《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著作通過論述原始社會中家庭和氏族的演變,闡明物質生活的生產和再生產同樣是人類史前歷史的決定性因素。人類物質生活的生產有兩種:一種是生活資料和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產;另一種是人自身的生產,即種的蕃衍。一定歷史時代的社會制度受這兩種生產的制約,而勞動愈不發達,勞動產品的數量愈受限制,社會歷史就愈在較大程度上受人自身生產的支配。人類在蒙昧時代和野蠻時代,從最初的雜亂性交依次進到血緣家庭、普那路亞家庭、對偶家庭、一夫一妻制家庭。氏族則是從普那路亞家庭直接發生的,它經歷了從母系氏族到父系氏族的發展。原始時代家庭的發展,在於不斷縮小兩性共同婚姻的範圍,依次排斥親屬通婚。而氏族起源於共同的祖先,以血緣親屬為紐帶。這些特徵主要由人自身的生產所決定。

著作揭示了原始社會的歷史進程、發展規律和家庭、私有制、國家的起源,進一步豐富和證明了唯物史觀的基本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