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森德稅法
《唐森德稅法》
Townshend Acts
1767年英國國會通過的向北美殖民地徵稅的法案。由財政大臣C.唐森德提出,故名。印花稅條例廢除後,根據財政大臣唐森德的提議,英國國會於1767年下半年通過四項向殖民地徵稅的法案,總稱《唐森德法》。是年 6月29日通過的《唐森德稅法》是其中的第二項。稅法規定自英國輸往殖民地的紙張、玻璃、鉛、顏料、茶葉等均一律徵收進口稅。還規定英國關稅稅吏有權闖入殖民地民宅、貨棧、店鋪,搜查違禁物品和走私貨物。
消失過程
《唐森德稅法》公布後,引起北美殖民地人民的憤怒抗議,要求廢除。1768年2月,麻薩諸塞議會又向各殖民地議會發出巡迴信件,重申“無代表即不納稅”的原則,殖民地人民再度掀起抵制英貨運動,並用武力反抗英國稅吏的搜查與壓迫。英國對北美的貿易額大幅度下降。英國政府以解散紐約、麻薩諸塞兩州議會要挾,但遭到殖民地人民更大的反抗,英國遂於1770年3月被迫廢除《唐森德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