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吳子兵法》,中國古代著名兵書,《武經七書》之一。相傳戰國初期吳起所著,戰國末年即已流傳。《漢書·藝文志》稱“吳起四十八篇”,《隋書·經籍志》、《新唐書·藝文志》均載為一卷。今有《續古逸叢書》影宋本及明、清刊本,存圖國、料敵、治兵、論將、應變、勵士六篇,分上下兩卷。
《吳子》是在封建制度確立後,戰爭和軍事思想有了顯著發展的歷史條件下產生的。這時,軍隊成分的改變,鐵兵器和弩的廣泛使用以及騎兵的出現,引起了作戰方式的明顯變化。它反映了新興地主階級的戰爭理論、軍隊建設和作戰指導方面的觀點。
《吳子》主張“內修文德,外治武備”(《續古逸叢書》影宋本,下同),把政治和軍事緊密結合起來,所謂“文德”,就是“道、義、禮、仁”,並以此治理軍隊和民眾。認為“民安其田宅,親其有司”,“百姓皆是吾君而非鄰國,則戰已勝矣”,強調軍隊、國家要和睦。所謂“武備”,就是“安國家之道,先戒為寶”,必須“簡募良材,以備不虞”。它把戰爭區分為義兵、強兵、剛兵、暴兵、逆兵等不同性質,主張對戰爭要採取慎重的態度,反對窮兵黷武。
《吳子兵法》是一部與《孫子兵法》齊名的兵家理論著作。《韓非子·五篇》說:“境內皆言兵,藏孫,吳之書者家有之。”《史記·孫子吳起列傳》說:“世俗所稱師旅,皆道《孫子十三篇》,《吳起兵法》世多有。”可見此書在當時的影響之大。北宋時被定為《武經七書》之一,更說明了它在中國軍事史上的地位。現在日英法俄均有譯本。
吳起
約公元前440—前381年。吳起是戰國著名軍事家,原為衛國左氏人,是孔子弟子曾參的學生。後來棄儒學軍事,在魯國做過將軍,並統兵大破齊軍。魏文侯時,吳起入魏,文侯委任為將,率軍擊秦,奪得五座城邑。吳起做將軍,與士卒同甘共苦,清廉公平,深得軍心,又善用兵,文侯遂任命他為西河守,抗拒秦、韓。吳起治軍任事很有名聲,秦兵畏懼,不敢東侵。
相關內容
《吳子兵法》是先秦時期一部重要的軍事典籍。書中把軍事和治國聯繫起來考察,著眼於治理國家。吳起與前輩孫武不同。孫武把軍事和政治、經濟聯繫起來考察,仍然著眼於戰爭,著眼於打勝仗,著眼於不戰而屈人之兵。吳起則更具政治家的持征。《吳子兵法》把戰爭置於政治的框架之下,更重視治理國家的文武兼備,《吳子兵法》分析了戰爭的性質,分析了當時備諸侯國的軍情,書中提倡重視普及軍事教育,重視傳授實戰經驗。重視培養軍隊的軍事素質。《吳子兵法》是研究先泰政治、軍事不可或缺的資料。
序
按:《吳子》是一部與《孫子兵法》齊名的軍事著作,相傳為戰國時著名兵學家吳起所作。該書在長期流傳過程中為後人所整理和刪補,有些篇目和內容有所亡佚,現僅存《圖國〉、《料敵》、《治兵》、《論將》、《勵士》六篇,遠非全璧。現所錄的《吳子》原文,以《續古逸叢書》影印《宋本五經七書》中的《吳子》為底本。對底本上明顯的錯、衍、脫、誤之處,則參照《五經七書講義》、《五經七書匯解》、《五經七書直解》等進行校改,底本錯訛用( )表示,改正的文字用[ ]表示。
圖國第一
吳起儒服,以兵機見魏文侯。 文侯曰:“寡人不好軍旅之事。”
起曰:“臣以見占隱,以往察來,主君何言與心違。今君四時使斬離皮革,掩以朱漆,畫以丹青,爍以犀象。冬日衣之則不溫,夏日衣之則不涼。以長戟二丈四尺,短戟一丈二尺。革車奄戶,縵輪籠轂,觀之於目則不麗,乘之以田則不輕,不識主君安用此也?若以備進戰退守,而不求用者,譬猶伏雞之搏狸,乳犬之犯虎,雖有斗心,隨之死矣。昔承桑氏之君,修德廢武,以滅其國;有扈氏之君,恃眾好勇,以喪其社稷。明主鑒茲,必內修文德,外治武備。故當敵而不進,無逮於義也;殭屍而哀之,無逮於仁也。”
於是文侯身自布席,夫人捧觴,醮吳起於廟,立為大將,守西河。與諸侯大戰七十六,全勝六十四,余則鈞解。闢土四面,拓地千里,皆起之功也。
吳子曰:“昔之圖國家者,必先教百姓而親萬民。有四不和:不和於國,不可以出軍;不和于軍,不可以出陳;不和於陳,不可以進戰;不和於戰,不可以決勝。是以有道之主,將用其民,先和而造大事。不敢信其私謀,必告於祖廟,啟於元龜,參之天時,吉乃後舉。民知君之愛其命,惜其死,若此之至,而與之臨難,則士以(盡)[進]死為榮,退生為辱矣。”
吳子曰:“夫道者,所以反本復始;義者,所以行事立功;謀者,所以違害就利;要者,所以保業守成。若行不合道,舉不合義,而處大居貴,患必及之。是以聖人綏之以道,理之以義,動之以禮,撫之以仁。此四德者,修之則興,廢之則衰,故成湯討桀而夏民喜悅,周武伐紂而殷人不非。舉順天人,故能然矣。”
吳子曰:“凡治國治軍,必教之以禮,勵之以義,使有恥也。夫人有恥,在大足以戰,在小足以守矣。然戰勝易,守勝難。故曰:天下戰國,五勝者禍,四勝者弊,三勝者霸,二勝者王,一勝者帝。是以數勝得天下者稀,以亡者眾。”
吳子曰:“凡兵者之所以起者有五:一曰爭名,而曰爭利,三曰積(德)惡,四曰內亂,五曰因飢。其名有五:一曰義兵,二曰強兵,三曰剛兵,四曰暴兵,五曰逆兵。禁暴救亂曰義,恃眾以伐曰強,因怒興師曰剛,棄禮貪利曰暴,國亂人疲,舉事動眾曰逆。五者之(數)[服],各有其道,義必以禮服,強必以謙服,剛必以辭服,暴必以詐服,逆必以權服。”
武侯問曰:“願聞治兵、料人、固國之道。”
起對曰:“古之明王,必謹君臣之禮,飾上下之儀,安集吏民,順俗而教,簡寡良才,以備不虞。昔齊桓募士五萬,以霸諸侯;晉文召為前行四萬,以獲其志;秦繆置陷陳三萬,以服鄰敵。故強國之君,必料其民。民有膽勇氣力者,聚為一卒。樂以進戰效力,以顯其忠勇者,聚為一卒。能逾高超遠,輕足善走者,聚為一卒。王臣失位而欲見功於上者,聚為一卒。棄城去守,欲除其醜者,聚為一卒。此五者,軍之練銳也。有此三千人,內出可以決圍,外入可以屠城矣。”
武侯問曰:“願聞陳必定、守必固、戰必勝之道。”
起對曰:“立見且可,豈直聞乎!君能使賢者居上,不肖者處下,則陳已定矣;民安其田宅,親其有司,則守已固矣。百姓皆是吾君而非鄰國,則戰已勝矣。”
武侯嘗謀事,群臣莫能及,罷朝而有喜色。起進曰:“昔楚莊王嘗謀事,群臣莫能及,退朝而有憂色。申公問曰:‘君有憂色,何也?’曰:‘寡人聞之,世不絕聖,國不乏賢,能得其師者王,得其友者霸。今寡人不才,而群臣莫及者,楚國其殆矣!’此楚莊王之所憂,而君說之,臣竊懼矣。”於是武侯有慚色。
料敵第二
武侯謂吳起曰:“今秦脅吾西,楚帶吾南,趙沖吾北,齊臨吾東,燕絕吾後,韓居吾前,六國兵四守,勢甚不便,憂此奈何?”
起對曰:“夫安國家之道,先戒為寶。今君已戒,禍其遠矣。臣請論六國之俗:夫齊陳重而不堅,秦陳散而自斗,楚陳整而不久,燕陳守而不走,三晉陳治而不用。”
“夫齊性剛,其國富,君臣驕奢而簡於細民,其政寬而祿不均,一陳兩心,前重後輕,故重而不堅。擊此之道,必三分之,獵其左右,脅而從之,其陳可壞。秦性強,其地險,其政嚴,其賞罰信,其人不讓,皆有斗心,故散而自戰。擊此之道,必先示之以利而引去之,士貪於得而離其將,乘乖獵散,設伏投機,其將可取。楚性弱,其地廣,其政騷,其民疲,故整而不久。擊此之道,襲亂其屯,先奪其氣,輕進速退,弊而勞之,勿與戰爭,其軍可敗。燕性愨,其民慎,好勇義,寡詐謀,故守而不走。擊此之道,觸而迫之,陵而遠之,馳而後之,則上疑而下懼,謹我車騎必避之路,其將可虜。三晉者,中國也,其性和,其政平,其民疲於戰,習於兵,輕其將,薄其祿,士無死志,故治而不用。擊此之道,阻陳而壓之,眾來則拒之,去則追之,以倦其師。此其勢也。”
“然則一軍之中,必有虎賁之士,力輕扛鼎,足輕戎馬,搴旗斬將,必有能者。若此之等,選而別之,愛而貴之,是謂軍命。其有工用五兵、材力健疾、志在吞敵者,必加其爵列,可以決勝。厚其父母妻子,勸賞畏罰,此堅陳之士,可與持久,能審料此,可以擊倍。”
武侯曰:“善!”
吳子曰:“凡料敵有不卜而與之戰者八。一曰:”疾風大寒,早興寐遷,刊木濟水,不憚艱難。二曰:盛夏炎熱,晏興無間,行驅饑渴,務於取遠。三曰:師既淹久,糧食無有,百姓怨怒,妖祥數起,上不能止。四曰:軍資既竭,薪芻既寡,天多陰雨,欲掠無所。五曰:徒眾不多,水地不利,人馬疾疫,四鄰不至。六曰:道遠日暮,士眾勞懼,倦而未食,解甲而息。七曰:將薄吏輕,士卒不固,三軍數驚,師徒無助。八曰:陳而未定,舍而未畢,行坂涉險,半隱半出。諸如此者,擊之無疑。”
“有不占而避之者六。一曰:土地廣大,人民富眾。二曰:上愛其下。惠施流布。三曰:賞信刑察,發必得時。四曰:陳功居列,任賢使能。五曰:師徒之眾,兵甲之精。六曰:四鄰之助,大國之援。凡此不如敵人,避之勿疑。所謂見可而進,知難而退也。”
武侯問曰:“吾欲觀敵之外以知其內,察其進以知其止,以定勝負,可得聞乎?”
起對曰:“敵人之來,蕩蕩無慮,旌旗煩亂,人馬數顧,一可擊十,必使無措。諸侯(大)[未]會,君臣未和,溝壘未成,禁令未施,三軍匈匈,欲前不能,欲去不敢,以半擊倍,百戰不殆。”
武侯問敵必可擊之道。
起對曰:“用兵必須審敵虛實而趨其危。敵人遠來新至,行列未定,可擊;既食未設備,可擊;奔走,可擊;勤勞,可擊;未得地利,可擊;失時不從,可擊;旌旗亂動,可擊;涉長道後行未息,可擊;涉水半渡,可擊;險道狹路,可擊;陳數移動,可擊;將離士卒,可擊;心怖,可擊。凡若此者,選銳沖之,分兵繼之,急擊勿疑。”
治兵第三
武侯問曰:“進兵之道何先?”
起對曰:“先明四輕、二重、一倍。”
曰:“何謂也?”
對曰:“使地輕馬,馬輕車,車輕人,人輕戰。明知(陰陽)[險易],則地輕馬;芻秣以時,則馬輕車;膏鐧有餘,則車輕人;鋒銳甲堅,則人輕戰。進有重賞,退有重刑,行之以信。(令制遠)[審能達]此,勝之主也。”
武侯問曰:“兵何以為勝?”
起對曰:“以治為勝。”
又問曰:“不在眾寡?”
對曰:“若法令不明,賞罰不信,金之不止,鼓之不進,雖有百萬,何益於用?所謂治者,居則有禮,動則有威,進不可擋,退不可追,前卻有節,左右應麾,雖絕成陳,雖散成行。與之安,與之危,其眾可合而不可離,可用而不可疲,投之所往,天下莫當,名曰父子之兵。”
吳子曰:“凡行軍之道,無犯進止之節,無失飲食之適,無絕人馬之力。此三者,所以任其上令,任其上令,則治之所由生也。若進止不度,飲食不適,馬疲人倦而不解舍,所以不任其上令,上令既廢,以居則亂,以戰則敗。”
吳子曰:“凡兵戰之場,立屍之地,必死則生,幸生則死。其善將者,如坐漏船之中,伏燒屋之下,使智者不及謀,勇者不及怒,受敵可也。故曰:用兵之害,猶豫最大,三軍之災,生於狐疑。”
吳子曰:“夫人(當)[常]死其所不能,敗其所不便。故用兵之法:教戎為先。一人學戰,教成十人;十人學戰,教成百人;百人學戰,教成千人;千人學戰,教成萬人;萬人學戰,教成三軍。以近待遠,以佚待勞,以飽待飢。圓而方之,坐而起之,行而止之,左而右之,前而後之,分而合之,結而解之。每變皆習,乃授其兵。是為將事。”
吳子曰:“教戰之令,短者持矛戟,長者持弓弩,強者持旌旗,勇者持金鼓,弱者給廝樣,智者為謀主。鄉里相比,什伍相保。一鼓整兵,二鼓習陳,三鼓趨食,四鼓嚴辯,五鼓就行。聞鼓聲合,然後舉旗。”
武侯問曰:“三軍進止,豈有道乎?”
起對曰:“無當天灶,無當龍頭。天灶者,大谷之口;龍頭者,大山之端。必左青龍,右白虎,前朱雀,後玄武。招搖在上,從事於下。將戰之時,審候風所從來,風順致呼而從之,風逆堅陳以待之。”
武侯問曰:“凡畜(卒)[車]騎,豈有方乎?”
起對曰:“夫馬,必安其處所,適其水草,節其饑飽。冬則溫(燒)[廄],夏則涼廡。刻剔毛鬣,謹落四下,戢其耳目,無令驚駭,習其馳逐,閒其進止,人馬相親,然後可使。車騎之具,鞍,勒,銜、轡,必令完堅。凡馬不傷於末,必傷於始;不傷於飢,必傷於飽。日暮道遠,必數上下,寧勞於人,慎無勞馬,常令有餘,備敵覆我。能明此者,橫行天下。”
論將第四
吳子曰:“夫總文武者,軍之將也,兼剛柔者,兵之事也。凡人論將,常觀於勇,勇之於將,乃數分之一爾。夫勇者必輕合,輕合而不知利,未可也。故將之所慎者五:一曰理,二曰備,三曰果,四曰戎,五曰約。理者,治眾如治寡;備者,出門如見敵;果者,臨敵不懷生;戎者,雖克如始戰;約者,法令省而不煩。受命而不辭,敵破而後言返,將之禮也。故師出之日,有死之榮,無生之辱。”
吳子曰:“凡兵有四機:一曰氣機,二曰地機,三曰事機,四曰力機。三軍之眾,百萬之師,張設輕重,在於一人,是謂氣機。路狹道險,名山大塞,十夫所守,千夫不過,是謂地機。善行間諜,輕兵往來,分散其眾,使其君臣相怨,上下相咎,是為事機。車堅管轄,舟利櫓楫,士習戰陳,馬閒馳逐,是謂力機。知此四者,乃可為將。然其威、德、仁、勇,必足以率下安眾,怖敵決疑。施令而下不[敢]犯,所在[而]寇不敢敵。得之國強,去之國亡。是謂良將。”
吳子曰:“夫鼙鼓金鐸,所以威耳;旌旗麾幟,所以威目;禁令刑罰,所以威心。耳威於聲,不可不清;目威於色,不可不明;心威於刑,不可不嚴。三者不立,雖有其國,必敗於敵。故曰:將之所麾,莫不從移,將之所指,莫不前死。”
吳子曰:“凡戰之要,必先占其將而察其才,因形用權,則不勞而功舉。其將愚而信人,可詐而誘。貪而忽名,可貨而賂。輕變無謀,可勞而困。上富而驕,下貧而怨,可離而間。進退多疑,其眾無依,可震而走。士輕其將而有歸志,塞易開險,可邀而取。進道易,退道難,可來而前。進道險,退道易,可薄而擊。居軍下濕,水無所通,霖雨數至,可灌而沈。居軍荒澤,草楚幽穢,風飈數至,可焚而滅。停久不移,將士懈怠,其軍不備,可潛而襲。”
武侯問曰:“兩軍相望,不知其將,我欲相之,其術如何?”
起對曰:“令賤而勇者,將輕銳以嘗之,務於北,無務於得。觀敵之來,一坐一起,其政以理,其追北佯為不及,其見利佯為不知,如此將者,名為智將,勿與戰矣。若其眾[灌字“氵”旁換“訁”旁]嘩,旌旗煩亂,其卒自行自止,其兵或縱或橫,其追北恐不及,見利恐不得,此為愚將,雖眾可獲。”
應變第五
武侯問曰:“車堅馬良,將勇兵強,卒遇敵人,亂而失行,則如之何?”
吳起對曰:“凡戰之法,晝以旌旗幡麾為節,夜以金鼓笳笛為節。麾左而左,麾右而右。鼓之則進,金之則止。一吹而行,再吹而聚。不從令者誅。三軍服威,士卒用命,則戰無強敵,攻無堅陳矣。”
武侯問曰:“若敵眾我寡,為之奈何?”
起對曰:“避之於易,邀之於阨。故曰:以一擊十,莫善於阨;以十擊百,莫善於險;以千擊萬,莫善於阻。今有少(年)[卒]卒起,擊金鼓於阨路,雖有大眾,莫不驚動。故曰:用眾者務易,用少者務隘。”
武侯問曰:“有師甚重,既武且勇,背大險阻,右山左水,深溝高壘,守以強駑,退如山移,進如風雨,糧食又多,難與長守,[則如之何]?”
[起]對曰:“大哉問乎!此非車騎之力,聖人之謀也。能備千乘萬騎,兼之徒步,分為五軍,各軍一衢。夫五軍五衢,敵人必惑,莫之所加。敵人若堅守以固其兵,急行間諜以觀其慮。彼聽吾說,解之而去;不聽吾說,斬使焚書。分為五戰,戰勝勿追,不勝疾歸。如是佯北,安行疾斗,一結其前,一絕其後,兩軍銜枚,或左或右,而襲其處。五軍交至,必有其(力)[利]。此擊強之道也。”
武侯問曰:“敵近而薄我,欲去無路,我眾甚懼,為之奈何?”
[起]對曰:“為此之術,若我眾彼寡,各分而乘之;彼眾我寡,以方從之,從之無息,雖眾可服。”
武侯問曰:“若遇敵於溪谷之間,傍多險阻,彼眾我寡,為之奈何?”
起對曰:“[遇]諸丘陵、林谷、深山、大澤,疾行亟去,勿得從容。若高山深谷,卒然相遇,必先鼓譟而乘之,進弓與弩,且射且虜。審察其政,亂則擊之無疑。”
武侯問曰:“左右高山,地甚狹迫,卒遇敵人,擊之不敢,去之不得,為之奈何?”
起對曰:“此謂谷戰,雖眾不用。募吾材士與敵相當,輕足利兵以為前行,分車列騎隱於四旁,相去數里,無見其兵,敵必堅陳,進退不敢。於是出旌列旆,行出山外營之,敵人必懼。車騎挑之,勿令得休。此谷戰之法也。”
武侯問曰:“吾與敵相遇大水之澤,傾輪沒轅,水薄車騎,舟楫不設,進退不得,為之奈何?”
起對曰:“此謂水戰,無用車騎,且留其傍。登高四望,必得水情,知其廣狹,盡其淺深,乃可為奇以勝之。敵若絕水,半渡而薄之。”
武侯問曰:“天久連雨,馬陷車止,四面受敵,三軍驚駭,為之奈何?”
起對曰:“凡用車者,陰濕則停,陽燥則起;貴高賤下,馳其強車;若進若止,必從其道。敵人若起,必逐其跡。”
武侯問曰:“暴寇卒來,掠吾田野,取吾牛羊,則如之何?”
起對曰:“暴寇之來,必慮其強,善守勿應。彼將暮去,其裝必重,其心必恐,還退務速,必有不屬。追而擊之,其兵可覆。”
吳子曰:“凡攻敵圍城之道,城邑既破,各入其宮,御其祿秩,收其器物。軍之所至,無刊其木、發其屋,取其粟、殺其六畜、燔其積聚,示民無殘心。其有請降,許而安之。
勵士第六
武侯問曰:“嚴刑明賞,足以勝乎?”
起對曰:“嚴明之事,臣不能悉。雖然,非所恃也。夫發號布令而人樂聞,興師動眾而人樂戰,交兵接刃而人樂死。此三者,人主之所恃也。”
武侯曰:“致之奈何?”
[起]對曰:“君舉有功而進饗之,無功而勵之。”
於是武侯設坐廟廷,為三行,饗士大夫。上功坐前行,餚席兼重器、上牢;次功坐中行,餚席器差減;無功坐後行,餚席無重器。饗畢而出,又頒賜有功者父母妻子於廟門外,亦以功為差。有死事之家,歲(被)[譴]使者勞賜其父母,著不忘於心。
行之三年,秦人興師,臨於西河。魏士聞之,不待吏令,介冑而奮擊之者以萬數。
武侯召吳起而謂曰:“子前日之教行矣。”
起對曰:“臣聞人有短長,氣有盛衰。君試發無功者五萬人,臣請率以當之。脫其不勝,取笑於諸侯,失權於天下矣。今使一死賊伏於曠野,千人追之,莫不梟視狼顧。何者?忌其暴起而害己。是以一人投命,足懼千夫。今臣以五萬之眾,而為以四賊,率以討之,固難敵矣。”
於是武侯從之,兼車五百乘,騎三千匹,而破秦五十萬眾,此勵士之功也。
先戰一日,吳起令三軍曰:“諸吏士當從受(馳)[敵]。車騎與徒,若車不得車,騎不得騎,徒不得徒,雖破軍皆無(易)[功]。”故戰之日,其令不煩而威震天下。
評價
《吳子兵法》雖然保存六篇,但提出了一些很有價值的軍事思想:
首先,它提出了一套政治、軍事並重,而以政治為先的戰爭觀念。《吳子兵法·圖國》說,要富國強兵,必須“內修文德,外治武備”。文德,指政治教化而言。武備,指軍事戰爭而言。它強調兩者必須並重,不可偏廢。並說歷史的經驗證明,承桑氏(古代部落)只修文德,不重武備,結果滅亡了。相反,有扈氏(夏代部落)恃眾好戰,不修文德,也滅亡了。這種戰爭觀是正確的。在政治、軍事並重的前提下,《吳子》更重視政治教化。它說:“昔之圖國家者,必先教百姓而親萬民。”教化的結果要做到四和:國家和睦,軍隊團結,上陣統一,戰鬥協調,這樣君才算有道之主,民才“以進死為榮,退生為辱”,國家才能夠出兵出戰。教化百姓的內容,主要是“道、義、禮、仁”四德。這四德關係國家興衰,“修之則興,廢之則衰”。
《吳子》還試圖通過對戰爭起因的分析,來探索戰爭的實質。它說:“凡兵之所起者有五:一曰爭名,二曰爭利,三曰積惡,四曰內亂,五曰因飢。”以今日的觀點來看,這種對於戰爭起因的認識是膚淺的。但在戰國初期,《吳子》能注意到戰爭因“爭利”等經濟原因而引起,也是難能可貴的。由戰爭的五種起因出發,《吳子》又探索了戰爭的性質,把它區分為“義兵”、“強兵”、“剛兵”、“暴兵”、“逆兵”五類,並指出“義兵”是“禁暴救亂”的,“暴兵”是“棄禮貪利”的。這表明《吳子》試圖對戰爭的性質進行分類,以探求正義性的戰爭。雖然它的認識還比較模糊,但這無疑較《孫子》的認識前進了一步。
《吳子》在戰爭觀上的另一貢獻是它提出了“戰勝易,守勝難”的問題。因為戰爭是用軍事手段解決問題,所以要取得勝利相對來說是容易的。而保守勝利成果,則不僅需要軍事手段,還需要政治、經濟、思想等各種手段,相對來說是困難的。何況勝利以消耗大量人力、物力為代價,所以他認為:戰爭勝利的次數越多,消耗人力、物力越大,而保守勝利的希望也就越小。由此出發,提出國家應該慎戰。這種觀點無疑也是進步的。
其次,吳起提出了一套首先加強戰備,然後依據敵情,“見可而進,知難而退”,施行“審敵虛實而趨其危”的戰略戰術原則。
他在《料敵》篇對魏武侯說:“安國家之道,先戒為寶”,讓武侯把加強戰備放在第一位。他簡要地分析了齊、秦、楚、燕、韓、趙、魏七國的地理條件、政治狀況、人民習俗、經濟實力、軍隊素質和軍陣陣法等特點,要武侯依據這些特點,制定對付列國的不同軍事策略。《吳子》主張戰前一定要察明敵情。依調查,如遇到以下情況,即:敵人不顧嚴寒酷暑,晝夜長途行軍,不管士卒勞苦;或長期滯留在外,糧食、物資耗盡,薪草、飼料缺乏,氣候不利,將士怨怒;或人數不多,水土不服,人馬患疫病,救兵不到;或長途跋涉,疲勞飢困,解甲休息;或敵將吏德薄望輕,軍心不穩,缺乏援助;或陣勢沒擺好,紮營沒完畢等,都應立刻“擊之勿疑”。相反,在察明敵情後,遇到以下幾種情況,即:敵地廣人富;將領愛護士卒,施恩普遍;賞罰嚴明,處置適當,以戰功論爵秩等列,任用賢才;兵力眾多,武器裝備精良;有四鄰的幫助,大國的支援等,就應該避開敵人,不與接戰。這就是著名的“見可而進,知難而退”的戰術原則。
觀察敵人還要透過現象看本質,“觀敵之外,以知其內,察其進以知其止”,然後確定我方的作戰方略。《吳子》強調用兵之道在於“審敵虛實而趨其危”,也就是乘敵人的間隙,突然攻擊它的薄弱之點。如敵人遠來新到,戰鬥隊形未排定;正在吃飯而不防備;正在奔走;疲勞困苦;沒得地形之利;失掉天時;旌旗紊亂;長途跋涉,未得休息;涉水過河,剛渡過一半;道路險峻狹長;陣勢頻繁移動;將領脫離了士卒;軍心恐懼動搖。就應選派精銳作先鋒,勇敢攻擊,大兵跟進,“急擊勿疑”。這種建築在對敵情詳盡分析上的攻擊策略,無疑是正確的,在今天仍有借鑑意義。
在作戰中,敵我形勢是瞬息萬變的。吳起提出要善於根據變化的情況而改變我方的作戰方針。如:依據“敵眾我寡”的形勢,在平坦地形上,就避開敵人;在險要地形上,就截擊敵人。依據敵“師甚眾,既武且勇”的形勢,就分為五軍,各軍占據一通衢大道,迷惑敵人。交戰時佯裝敗退,一軍在前,一軍在後,兩軍在左、右擊敵,五軍結合起來,就可擊敗強敵。如果“敵近而薄我”,我“欲去無路”,則依據敵我情況:我眾敵寡,就分兵包圍敵人;如敵眾我寡,就集中兵力襲擊敵人。不停地襲擊,敵人雖多也可以制服。如在“丘陵、森林、谷地、深山、大澤”等複雜地形條件下遭遇敵軍,就要動作迅速,首先發動攻擊,乘勢衝擊敵人,並調動弓弩手到前敵。邊戰鬥,邊觀察,一旦形勢對我有利,即全面發起攻勢。他還總結了在狹谷、在水上、陰雨天以及圍城戰的戰法,認為都要根據敵情,採取有力的應變措施。
其三,《吳子兵法》在論將方面也有新的思想。吳子指出,將領要文武全才、剛柔兼備,具有“理、備、果、戒、約”五種才能。“理”是能“治眾如治寡”;“備”是能“出門如見敵”;“果”是能“臨敵不懷生”;“戒”是能“雖克如始戰”;“約”是能“法令省而不煩”。
將領還要掌握用兵的四機:①氣機,能鼓舞士氣;②地機,能運用各種地形;③事機,臨事能運用計謀;④力機,善於保持和充實軍事力量。這樣的將領才是合格的將領。而“良將”在此之外還要具備“威、德、仁、勇”四種品質。良將是國家的棟樑,國家得之則強盛,失去會衰亡。所以,選拔良將十分重要。另一方面,吳子提出作戰時還要察明敵將的才幹。利用敵將的不同特點採取不同的謀略,這是“不勞而功舉”的便宜事。他把敵將分為“愚而信”、“貪而忽名”、“輕變無謀”、“富而驕”、“進退多疑”等
各種類型,而分別制定了“詐而誘、貨而賂、離而間、震而走、邀而取”的作戰方針等。在“兩軍相望,不知其將”的情況下,可以選派輕兵挑戰,務敗不務勝,來探知敵將是“智將”還是“愚將”。如為“智將”,則“勿與戰”;如為“愚將”,則雖眾可俘獲。這些作戰原則都是他的前輩軍事家所沒有提出過的。
其四,提出了“以教戒為先”的治軍原則和“頒賜有功者”的勵士原則。
《吳子·治兵篇》說:兵“以治為勝”。所謂“治”,就是“居則有禮,動則有威;進不可當,退不可追;前卻有節,左右應麾;雖絕成陳,雖散成行”。這樣的軍隊無往而不勝,“天下莫當,名曰‘父子之兵’”。
如果部隊無治,“法令不明,賞罰不信,金之不止,鼓之不進,雖有百萬,何益於用?”“治”軍是經嚴格地教練取得的。因此,“用兵之法,教戒為先”。部隊缺乏教練,就會“常死其所不能,敗其所不便”。只有經過嚴格教練的軍隊才能無往不勝。
教練的方法是:“一人學戰,教成十人。十人學戰,教成百人。百人學戰,教成千人。千人學戰,教成萬人。萬人學戰,教成三軍。”教練的內容之一是陣法,即適應方陣、圓陣的變化及掌握佇列的前、後、左、右、坐、起、進、止等動作。
教練的內容之二,是熟悉金、鼓、旗、鈴等指揮號令。“鼙鼓金鐸,所以威耳;旌旗麾幟,所以威目;禁令刑罰,所以威心。”(《論將》)號令嚴明,“麾左而左,麾右而右,鼓之則進,金之則止”,(《應變》)“一鼓整兵,二鼓習陣,三鼓趨食,四鼓嚴辨,五鼓就行。聞鼓聲合,然後舉旗。”(《治兵》)有不服從軍令者,誅。
教練的內容之三,是軍中賞罰,“進有重賞,退有重刑,行之以信”。軍中實行“什伍相保”。如此,則“三軍威服,士卒用命,則戰無強敵,攻無堅陣矣”。(《應變》)
在勵士方面,吳起雖為法家,但不主張用“嚴刑明罰”來鼓勵士氣,因為這是被動的辦法。
吳起主張用主動的辦法,即“賞”來激勵士氣。他提出君主要在廟堂上“舉有功而進饗之,無功而勵之”。對於有功者,依據功勞大小,賞賜不同待遇。同時,在廟門外邊以功勞等次向立功者的父母妻子頒賞。這樣會造成一人立功,全家榮耀的社會風尚。對於陣亡將士的家屬,每年也要派使者進行慰問和賞賜。鼓勵沒有立功的士卒爭取立功。這樣,國家“發號布令而人樂聞,興師眾而人樂戰,交兵接刃而人樂死”。《吳子》的這些主張,與後來的《尉繚子》主張用“殺”來解決士氣問題有很大區別。反映它確是戰國初期的觀念,還承襲有《司馬法》的“仁本”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