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人員》

《司法人員》

《司法人員》,油畫, 杜米埃約作於1854~1856年間,22×28厘米 ,現歸紐約私人收藏。

簡介

杜米埃的油畫是按照他自己的視覺方式來畫的。在他的畫上,不論中產階級還是下層人物,也不論採用變形或取以粗獷的誇張手段,都不是在記錄具體人物的各個細節,而是突出人物的身份和地位、內在性格以及人物品格所顯示的社會相。這是杜米埃油畫的社會學意義所在。杜米埃年輕時十分貧困,當過律師事務所的聽差,還做過書店的店員。在律師事務所里的所見所聞,以及他個人遭受的屈辱,養成了他的一對銳利的目光,能冷靜地觀察這些法律界形形色色的人物:聲名顯赫的大法官、把死的也能說活了的大律師以及專門靠訴訟肥了自己的刀筆吏,等等。他十分鄙視這些寡廉鮮恥的司法人物,曾用自己不計其數的石版畫和水彩畫,畫過這個“司法界代表人物”的眾生相,把他們的偽善、自負、叛賣和下流的行徑刻畫出來。

這些作品不僅成了法國諷刺美術的至寶,也是歷史的起訴書。比如有一幅版畫上,畫了一個吃得肥胖的法官,仰躺在靠椅上審問偷吃的窮人:"為什麼要偷?"答:"我餓。"法官說:"我到時候也餓,我怎么不偷?"他那逸樂自得的肥態,與枯瘦如柴的窮人形象,會使觀賞者產生厭惡感。另一幅畫,畫一個大律師在讀一張報紙,臉上現出無限感佩之情,標題是:"他看到吹捧自己的文章--這文章是他自己化名寫的"。這裡的《司法人員》,是在前述的那些石版畫、素描和水彩畫的基礎上完成的一套《司法人員》組畫油畫之一。

畫上的三個律師已經穿好法衣,準備到法院開庭審理案子。這三個司法人員雖然代表三方勢力,卻在門外言談歡笑,彼此心照不宣。只要對他們有利,辯護詞與審案材料都可以隨其所需來應變的。這三個衣冠楚楚的"公正人"代表,被杜米埃以簡練的油畫筆觸,勾勒得原形畢露。通過總體的形象感覺,把他們貪污受賄、蹂躪憲法、踐踏人權的罪惡本質,揭露得淋漓盡致。儘管形象著筆不多,卻很有感染力。就此類題材他畫過好幾幅油畫,但所有這些題材的油畫,也和這一幅《司法人員》一樣,必須擺脫現實的束縛,才能生動地畫出他對他的厭惡的人物的整體感覺。如他的一幅《饒恕》,就能和這一幅《司法人員》一樣起到最大的揭露性作用。臉,就是一塊白斑,或者勾出幾條曲線,輪廓與形狀是極為概念化的。卻以其生動的表現力出現在畫面上,誰也不會誤會這些人物的動作目的,即便是缺少藝術修養的觀者,也不會例外。此幅油畫作於木板上,約作於1854~1856年間,有22×28厘米大,現歸紐約查爾斯·戈德曼(CharlesGoldman)夫婦收藏。

職業心理素質概述

人的任何實踐活動,都是在其心理的支配和調節下進行的。司法人員的司法活動,是一項關係到國家和社會安危,關係到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以及其他各項權利能否得到保障的重要社會實踐活動。司法人員的職業心理素質如何,直接影響司法實踐活動的質量和效率。因此,研究司法人員的職業心理素質是十分必要的。

一、司法人員職業心理素質的概念

素質這一概念,最初是指個人與生俱來的解剖生理特點,稱生理素質,這些特點是由遺傳獲得的,所以也叫遺傳素質。科學的發展,大大拓寬了對素質這一概念的傳統理解與套用範圍。心理素質或稱心理品質,就是這一概念的拓寬與套用,是指人的認識、情感、意志、個性特點,包括人的智力與非智力因素,如認識、情感、意志品質、自我意識水平、氣質類型特點、性格特徵等。

人的心理素質具有多側面性,它包括人的認識、情感、意志、個性的各個側面。就其中的某一種心理素質而言,也都具有多側面性。如一個人的性格,就是由許多相反的東西相反相成地集中到某一個人身上。如堅強與懦弱、自信與狂妄、執著與固執等,都可能集中到某一個人的性格之中。這裡所講的職業心理素質,是指適合司法工作職業需要的那一側面。

人的心理素質具有穩定性。人的心理素質,如人的認識品質、情感品質、意志品質、個性品質等,都具有相對穩定性。

人的心理素質具有潛在性。人的有些心理素質,在沒有得到充分顯露和發展的機會之前,往往是一種潛在的東西,通過有關的學習、訓練和實踐活動才能顯露出來。如人的體育才能、音樂才能、刑事偵查才能等,只有通過學習、訓練和實踐活動才能充分地呈現出來。

人的心理素質具有可變性。人的某些心理素質既受先天的生理素質的影響,也受後天環境和實踐活動的影響。實踐活動和心理訓練,可以使某些素質得到發展和提高;而長期脫離某種實踐活動,則可能使某些心理素質下降。如偵查人員長期從事偵查工作實踐,會使他的與破案有關的觀察能力、注意能力、思維能力、聯想能力和推理判斷能力增強,而若長期脫離偵查工作實踐,則會使這種能力下降甚至喪失。

司法人員的職業心理素質,是指從事偵查、檢察、審判、監管改造等刑事司法人員和進行民事審判工作的民事司法人員,由於司法工作的職業需要,所應具備的認識、情感、意志和個性品質。

職業心理素質的意義

(一)有助於司法人員的選拔與培養

司法工作,不論是刑事司法還是民事司法工作,都是關係到國家安全、社會秩序穩定、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等項權利能否得到保障的具有重要社會意義的工作。為了保證司法工作這一神聖使命的完成,要求從事司法工作的人員,除了應具備良好的政治、道德素質以外,還必須具有良好的職業心理素質。因此,必須對從事司法工作的人員進行一定的篩選。研究司法人員的職業心理素質,可以幫助司法機關在選拔司法人員時,根據職業心理素質的要求,制定出量化的心理測試標準進行篩選。在對司法人員進行培訓與教育時,根據職業心理素質的要求,進行心理素質訓練。

(二)有助於提高司法工作效率

任何實踐活動都是在主體的心理支配和調節下完成的。司法人員是司法實踐活動的主體,需要與其實踐活動相適應的心理素質,才能有助於司法實踐活動的順利進行。例如刑事偵查人員的精細、準確的觀察能力,穩定的注意力,敏捷、廣闊的思維能力,豐富的聯想能力,穩定的情緒,堅韌的意志品質等,有助於提高偵查工作的效率。

(三)有助於司法人員的自我心理調控與矯正

司法人員了解自己所以從事的某項司法活動所應具備的心理素質,以及自己在某些素質方面的缺陷,可以有意識地進行自我心理訓練、調控與矯正,以便更好地適應司法工作實踐的需要。

(四)有助於司法幹部隊伍的建設

一個國家、一個地區司法工作的水平和質量,與司法人員的素質密切相關。司法人員的職業心理素質是司法人員素質的重要方面,職業心理素質的提高,對於提高司法人員的素質具有重要意義。在對司法人員進行選拔、培養和教育時,注意其職業心理的篩選、培養與訓練,對於提高司法人員的整體素質,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司法幹部隊伍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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