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刑罰似乎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只要有社會,就得有法律;只要有法律,就離不開刑罰。然而刑罰的歷史並不等於監禁的歷史。在人類歷史一相當長的時間裡,刑罰實際上就是酷刑。羞辱、刑打、傷害、致殘……從傷人皮肉到滅絕肉體,都曾是刑罰的主要構成內容。作為“恐怖“的同義詞,國家機器的操縱者們致力於不斷豐富刑罰的花樣,一切殘忍的刑法均以國家利益的崇高名義而推行,一如法國的斷頭台被尊稱為”國家的剃刀“歷史發展到了今天,理性和人道主義已經為人類主流的刑罰觀,在世界大多地區,駭人聽聞的酷刑已被廢除。重溫這一段並不短暫的酷刑史,審視人類文明進程中無可避免的“惡”,於我們而言,警醒的意義是不言自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