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用跡字韻成一首呈判府》

《再用跡字韻成一首呈判府》是宋代詩人陳與義的作品之一。

作者

陳與義

詩詞正文

風雨一葉過,黃花已陳跡。
人貧交舊疏,歲暮日月疾。
貪人積胡椒,智不到鬼錄。
那知庾郎菜,地瘦飽金玉。
不如學服氣,清座了晨夕。
尚余煙月債,驅使入吟筆。
晚逢葛先生,憐我出無仆。
借車得時詣,謬窺文字籙。
談詩不知疲,或作夜半客
揮毫寫珠玉,治郡蓋餘力。
不羨江千萬,不慕李八百。
願傳公句法,容我附風翼。
城東劉子政,著書方滿屋。
昨示一篇詩,三日嘆未足。
仍聞供筆硯,家有樊通德。
但恐裴公門,從此近舍湜。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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