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

從2012年7月10日召開的全國司法廳局長座談會上了解到,法務部正在組織修訂《司法鑑定程式通則》,會同有關部門修訂《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和《人體損傷致殘程度鑑定標準》,積極推動司法鑑定行業的規範化、法制化、科學化建設。

簡介

現行《司法鑑定程式通則》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頒布後,重新修改並於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幾年來,在規範司法鑑定執業活動等方面收到明顯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此次修訂工作將按照建立司法鑑定統一管理體制要求、總結吸收司法鑑定實踐中的好經驗好做法、解決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和《人體損傷致殘程度鑑定標準》修訂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法務部將會同有關部門聯合發布。截至2011年底,全國經司法行政機關審核登記的司法鑑定機構有5014家,其中通過認證認可的司法鑑定機構已有354家。法務部副部長郝赤勇表示,法務部將全面貫徹落實上半年在杭州的全國司法鑑定管理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做到依法、嚴格、科學、規範管理,推動司法鑑定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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