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全書(全三卷) 特色及評論
內容最全――收錄新修正的《法官法》、《檢察官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400多部;版本最新――截止到2002年3月底所頒布的新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
陣容權威――由國家法官學院、國家檢察官學字、北京大家、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的法律專家、教授聯合編纂而成;
適用最廣――除收錄所常用的法規外,還增加了人民法院訴訟文書樣式,及全國司法考試相關規定和考試大綱,並附錄了2001年經法務部批准,國家工商管理總局登記註冊的94家外國律師事務所駐華辦事處和25家香港律師事務所駐內地辦事處;
科學分類――按法官法及相關法、審判規程和法院訴訟文書、司法考試相關規定等依次分類編纂。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全書(全三卷) 內容簡介
要確保司法公正,必須強化依法審判觀念,堅持嚴格依法審判。在審判工作的執行工作中,要進一步強化國家司法觀念、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增強抵禦各種干擾的意識和能力,依法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不同地域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嚴格依法審判案件,必須準確理解和把握立法本意,不得曲解法律或者任意解釋法律。對刑事案件,要堅決貫徹罪刑法定原則和罪刑相適應原則,切實做到不枉不縱;對民商事案件,要堅決貫徹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做到依法調解、依法裁判,切實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行政審判工作中,要依法履行司法審查職責,確保審查結果的公正性。確保司法公正,還要始終做到程式公正。程式公正是司法公正的一個重要方面,是實體公正的重要保障。在現代社會條件下,實體法的複雜化給司法程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級人民法院只有嚴格遵循實體法與程式法並重的原則,切實做到程式公司,實體裁判結果才能贏得更多的理解和信任,沒有公正的程式,或者程式不能得到嚴格遵循,即使做到了實體公正,也容易引起人們的懷疑和猜測,影響審判的社會效果。各級人民法院要牢固樹立程式意識、切實糾正“重實體、輕程式”的錯誤做法,認真落實公正審判制度,健全和完善公開、公正、民主、高效的審判程式和審判方式,從而真正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全書(全三卷) 本書目錄
第一篇國家法官法及相關法第二篇法官審判工作規程
第三篇司法解釋匯要(1999年1月――2002年4月)
第四篇人民法院訴訟文書
第五編國家司法考試相關規定
第六篇2002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
附屬檔案1:外國律師事務所駐華辦事處名錄(94家)
附屬檔案2:香港律師事務所在駐內地辦事處錄錄(25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全書(全三卷) 作者介紹
主編李偉民中國法制社學術委員會主席、教授梁書文國家法官學院教授
編審孫泊生國家法官學院教授
江禮華國家檢察官學院副院長、教授
回滬明人民法院出版社原社長、總編輯
張尚族《中國法學》社原社長、教授
程榮斌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戚天常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李春霖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康樹華北京大學教授
周立倫天津大學教授
李東 最高人民法院高級法官
楊渤 中泰經濟法研究所研究員
總策劃高傲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