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介紹
靜雅秉承“弘揚傳統文化,發掘藝術潛能,豐富文化生活”的辦社宗旨,以“團結、友愛、創新、奮進”為口號,努力拚搏,歷年聘請優秀指導老師,定期對社員進行書法、繪畫、篆刻、PS等技能培訓。
靜雅曾於2010年12月榮獲“省級優秀社團”稱號,為我校唯一獲得此稱號的社團。2010-2011學年度,在校團委的指導下,舉辦了書畫聯展、書畫大賽和書畫培訓,參加了南昌各高校的書法交流會等系列活動,讓社員實現了“得鍛鍊、長才幹、增才氣、添樂趣”的初衷。
我們將始終致力於為廣大書畫愛好者打造一個“愛”的溫馨家庭,朝著一流專業化社團的目標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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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職能
會 長:負責統管全局,制定總的工作方針,作出協會的發展規劃,推動協會工作的正常運轉,進行合理的人事調動。
副會長:協助會長統一管理各部門,指導主管部門的工作,負責會議,階段評優等有關事宜。
靜軒部:負責協會規章制度的執行,會議、活動的簽到工作;做好協會經費的管理、使用和監督,並在全體大會上公布經費使用明細情況;獎品的購買以及榮譽證書的頒發。
合縱部:負責協會的對外活動,加強與本校社團以及各高校其他協會的友好交流;南昌各高校社團活動的參與;與友好單位洽談贊助事宜,促成合作;物品的租借、歸還。
墨韻部:負責培訓課場地、活動場地的申請,配合指導老師對協會成員各技能的指導和練習,培訓必需品的購買、發配工作;以及南昌各高校書畫交流活動的參與。
弘志部:負責對外宣傳工作,通知、海報、展板、宣傳欄、橫幅等內容的製作,以及申請、貼上、懸掛等工作;嘉賓邀請函的製作;新聞稿的撰寫和上傳。
禮樂部:負責協會活動節目選定、編排,以及協會各種會議場地、晚會舞台的設計,燈光的控制、音響的調置工作等;負責協會各類活動的禮儀與主持以及嘉賓的邀請和接待工作;演出服裝的準備與租借。
謀行部:負責協會各類活動的策劃和申請;策劃部門間的交流、聯誼聚餐、出遊等工作的安排;活動、會議後場地整理的人員調動。
靜軒部:負責協會各類會議、活動的記錄、總結;各類電子檔案的製作與編輯;協會各種材料的整理彙編與留檔,各類活動照片的拍攝、整理等。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江西科技師範大學校“靜雅”書畫協會是由在校書畫愛好者自願組織的並且經過校團委審批登記並註冊的校園社團。
第二條本協會由校團委直接領導,在校學生會社團部監督下開展各項活動。
第三條為了使本協會成員明確工作責任與義務,鼓勵各成員在工作、參與協會活動中發揮積極性,提高協會的紀律性和組織性,特制定此管理方案。
第四條靜雅書畫協會全體會員的管理適用本制度。
第五條本制度在協會成員中嚴格執行,採取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第二章 宗旨和任務
第六條宗旨:弘揚傳統文化,發掘藝術潛能,豐富文化生活。
第七條任務:為廣大書畫愛好者提供一個學習交流的平台,共同提高,修身養性,豐富我校大學生的課餘生活,培養書畫學習的興趣,燃起對中華傳統文化的熱愛。
第三章 簽到制度
第八條各會員必須在會議、活動開始前5分鐘在各自部長或副部長處完成簽到,其後簽視為遲到。
第九條不能來簽到者,須按照請假制度進行請假。否則,視為曠到。
第十條活動、會議結束後會員須到各部長或副部長處簽退。否則,視為早退。
第十一條嚴禁叫人代簽,如有發現,代簽者與其一同視為曠到。
第四章 請假制度
第十二條協會採用請假制度,各會員必須使用A4紙,按規定格式進行書寫。
第十三條請假條須交由各自部長或副部長簽字方能生效,部長須將假條轉交給副會長登記備查。
第十四條協會成員每人每月請假次數(含病假和事假)不超過2次,若超過2次,則視為一次曠到。
第十五條會員在一學期的會議、活動中曠到超過三次,則勒令其退會,並在全體大會上通報。
第十六條會議、活動遲到或早退3次記為1次曠到。
第五章 會議制度
第十七條全體大會或例會:
(1)會員須在會議開始前5分鐘完成簽到,具體簽到規定參照簽到制度。若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者,須按照請假制度履行請假手續。
(2)全體人員必須保持會場安靜,通訊工具調成振動或關機狀態。若有違反者,勒令其退出會場,並根據其造成的影響,由主席團討論給予其相應處罰。
(3)中途需離開者,必須向主席團說明情況,經允許後到部長或副部長處簽退,並安靜的離開會場,否則視為早退。
第十八條部門例會
(1)各部門每兩周至少召開1次部門例會,須提前告知分管的副會長。會員須按時參加會議,不能參加者,須按請假制度進行請假,並且在會後向部長或副部長了解會議內容。
(2)部門例會出現時間調動,部長或副部長須告知分管副會長。
(3)部門會議記錄與總結由本部門部長或副部長交給其分管的副會長。
第六章 活動制度
第十九條會員須在會議開始前5分鐘完成簽到,具體簽到規定參照簽到制度。若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者,需按照請假制度履行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到。
第二十條各部門參與活動在活動結束後,記錄本次活動的內容與活動總結,交由其分管的副會長。
第二十一條因各類活動需要,安排人員進行設點擺台,擺台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前5分鐘將所需東西帶到指定地點,並及時簽到和簽退。同時,需佩戴好工作牌(或工作證)。
第二十二條擺台時,須注意儀表、言談舉止和態度。
第二十三條若遇天氣等原因不能進行擺台,須提前告知本次活動的負責人,由本次活動負責人另外作出安排。
第七章 評優制度
第二十四條 以“獎有功之人,罰有過之員”為原則。
第二十五條 “每月靜雅之星”:全勤且按規定交習作的協會部員在月末向部長提交自薦書,部長收集自薦材料後,在部門內組織民主投票選舉,結合本月工作及表現,確定本部門名單(每部門一名,若特別優秀適當增加名額),交於主席團,召開幹部會議投票選舉出本月的“每月靜雅之星”(不超過三名),次月初在全體大會上公布,並頒發獎狀。
第二十六條“優秀部門”:以本協會各部為評選對象,兩個月評選一次,在第二個月月末,每個部門上交近兩個月本部門工作總結和“優秀部門”的申請材料,交主席團審核,依據紀檢成績(40%)+投票得票數(40%)+主席團打分(20%)的計算比例,投票結果在幹部會議上產生,採取本部門迴避的原則,每次評出一個“優秀部門”並給予相關獎勵。
第二十七條 如若部員和幹部在日常工作中犯原則性錯誤,則實行“一票否決制”,取消個人和所在部門評選資格。
活動
2011至2012學年協會活動
2011年9月5日至15日,成功圓滿地完成了招新工作。
2011年10月11日,“靜雅”召開了第一次全體例會。
2011年10月11日順利開展了第一次例行書畫培訓課。
2011年10月15日晚,成功舉辦了“相聚靜雅,舞動青春“迎新晚會。
“辛亥百年精魂,靜雅薪火相傳”紀念辛亥革命100周年現場送字畫在2011年10月26日開展。
2011年11月29日,組織召開了“靜雅”第24屆和第25屆新老幹部交流會。
在2011年12月2日,順利完成了“12·4”法治宣傳周系列活動交給的協辦工作——送法制對聯。
2011年12月23日晚,“靜雅”召開了協會學期工作總結暨優秀會員表彰大會。
2011年12月26日,是偉大領袖毛主席誕辰118周年紀念日在12月中旬至下旬向全校師生開展了“念主席,迎龍年”送春聯活動。
“更名大學,喜迎新春”遊園會在2011年12月28日下午如期舉行,“靜雅”在此次活動中共送出春聯70餘副,“福”、“家”、繁體字“龍”等單字若干,並在現場進行書畫秀,很好地展示了“靜雅”風貌。
在2011年12月初,協會組織參加了由江西硬筆書法家協會主辦,江西大學生書法聯合會承辦的江西省第二屆大學生書畫大賽,兩名參賽代表雙雙獲獎,吳秋乾獲軟筆組一等獎,房同獲軟筆組優秀獎。
2012年4—5月,和“清韻”書法協會、藝術設計學院成功舉辦第二屆“蓮荷杯”書畫大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