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風險”理論

“道德風險”理論是著名的發展經濟學家麥金農,他和哈佛大學的經濟學家皮爾(Mckinnon and Pill,1997)合作撰寫了數篇論文,探討開發中國家的存款擔保(顯性的或隱性的)與過度借債(Over Borrowing)之間的關係。

道德風險理論概述

較早提出“道德風險”理論的是著名的發展經濟學家麥金農,他和哈佛大學的經濟學家皮爾(Mckinnon and Pill,1997)合作撰寫了數篇論文,探討開發中國家的存款擔保(顯性的或隱性的)與過度借債(Over Borrowing)之間的關係。亞洲金融危機的爆發使這一問題更加凸顯出來。在眾多將這次危機歸因於金融機構的道德風險問題的經濟學家中,最具代表性的仍屬克魯格曼。他認為,在由政府免費保險且又監管不嚴的情況下,金融中介機構具有很強的從事風險投資的欲望而很少考慮投資項目的貸款風險。在國內機構無法從國際資本市場上融資的情況下,國內投資需求過度只會造成國內利率的上升,而不至於引發過度投資、過度借債傾向。但如果資本項目放開,國內的金融中介機構可以在世界資本市場上自由融資,那么由政府保險引發的道德風險就可能導致經濟的過度投資。而外國金融機構也因為相信有政府及國際金融機構的拯救行動而過於輕率地滿足了國內企業及銀行的貸款願望,從而導致了嚴重的資產泡沫和大量的無效投資,最終只能以危機收場。其主要表現在以下兩方面:

第一,存款引發“道德風險”問題。銀行為防範破產風險,從政府機構或私營保險公司那裡購買全部或部分保險,這種保險又被稱為顯性保險;而存款者斷定政府會防止銀行破產,即政府會給銀行安全保障的,或是在破產情況下政府會介入並補償儲戶的損失,這種保險被稱為隱性保險。然而,如果這種存款保險不能充分反映銀行各貸款組合的風險,不利於銀行的自律,那么它的提供就會激勵金融機構去承擔超額風險。銀行為增加收益把資金投入高風險的項目甚至直接從事投機活動,從而增加了存款人受損害的可能性。在經濟高漲時期,各銀行爭相放貸,而當經濟形勢逆轉時銀行就有可能陷入困境。這時被保險者(金融機構)也就可能獲得其他金融機構能提供的顯性或隱性的存款擔保。在一個管制越來越松的環境中,保險機構對被保險者提供的保護越強,這種顯性或隱性激勵造成的扭曲就越嚴重,因為在這種情況下,金融機構的冒險動機也將越發強烈。

第二,金融監管部門和國際組織積極地扮演“最後貸款人”的角色引發“道德風險”問題。當銀行可能倒閉破產時,政府一般會承擔最後貸款人的角色,向陷於困境的銀行提供緊急援助等。同時,為了減輕銀行恐慌的嚴重性,政府通常向儲戶提供存款保險。但是,這些支持和存款保險無形中激勵了銀行和儲戶承擔更多的風險。例如,在美國有兩個層次的“最後貸款人”:聯邦儲備體系是會員銀行(尤其是大的會員銀行)的最後貸款人;而大的會員銀行又是那些利用商業票據市場融資的機構和組織的最後貸款人。明斯基(1986)認為,由於一些銀行機構和組織具有雙重的保護,如果對會員銀行的監管放鬆,依然存在聯邦儲備體系的“最後貸款人”的保護,這些金融機構和組織也就不會穩健經營、謹慎行事。在常見的道德風險模型中,危機前的政府雖然在賬面上赤字不大,但是由於它是企業投資損失的最終承擔者,有大量的潛在財政赤字,這些赤字最終可能要通過貨幣化宋加以消化,而赤字貨幣化的預期又會使危機提前到來。

在此,我們看到了“道德風險”問題是貨幣經濟中存在兩難困境的結果:若不存在最後貸款人和存款保險,我們就無法避免金融體系的崩潰;而如果存在上述保護的話,又難免在金融機構與其客戶之間以及中央銀行與其他金融機構之間,出現道德風險的問題。危機是危機發生國制度扭曲的必然結果,只能依靠危機國自身的機構調整;外界援助只會使國際層面的道德風險問題更加嚴重。

道德風險產生原因

道德風險主要是指從事經濟活動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進自身效用時做出不利於他人的行動情形,它產生的原因主要基於以下兩種情況:

第一是當事人雙方存在明顯的信息不對稱;

第二是由於交易費用太高而導致契約不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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