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四六”比例作價

“正四六”比例作價指南方地區契約定購棉花的計價方法。198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頒發《關於進一步活躍農村經濟的十項 產品統派購制度,改為契約定購。契約定購的棉花,南方按“正四六” 比例作價,即40%按原超購價結算,60%按原統購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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