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式”巡視

“機動式”巡視

機動式巡視,就是聞風而動、出其不意,發揮“小隊伍、短平快、遊動哨”的靈活優勢,使巡視對象搞不清什麼時間來巡視,吃不透巡視的重點內容,猜不準巡視組的“底牌”,做到精準聚焦指向、精準發力突破、精準運用成果,形成巡視監督隨時在身邊、巡視利劍時刻高懸的震懾新常態,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有力支撐。

歷史沿革

2013年,十八屆中央首輪巡視推出“三個不固定”:組長不固定、巡視對象不固定、巡視組和巡視對象的關係不固定。組建巡視組長庫、從中選擇巡視組長,一次一授權,到領導幹部擔任過一把手的地方“下沉一級”了解情況。

2014年,十八屆中央第三輪巡視啟動專項巡視。在常規巡視同時著手開展專項巡視,精準發現,定點突破。在試點基礎上,專項巡視在第六輪全面推開。專項巡視中還被歸納出幾種具體的巡視方式:點穴式、巡查式、回訪式等,“哪裡反映強烈,哪裡問題突出就到哪裡巡視。”

2016年,十八屆中央第九輪巡視首次開展了“回頭看”。“回馬槍”殺出後發現,對比上一輪巡視,4個省份均存在老問題屢巡未改的情況,再次敲響警鐘。

2016年12月,中紀委網站刊載黎曉宏文章《提高巡視政治站位 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特別談到巡視定位的“三次深化”和“十大創新”,其中就談到“在巡視方式上,堅持常規巡視與專項巡視相結合,探索‘點穴式’‘巡查式’‘機動式’巡視,對省區市開展‘回頭看’。”黎曉宏在文中還說,通過“十大創新”,巡視的針對性、有效性明顯提高,監督效果大幅提升,成為發現和推動解決問題的“尖兵”,助力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向縱深發展。

2017年2月,十八屆中央巡視已完成十一輪,巡視247個黨組織,實現對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央和國家機關、國有重要骨幹企業、中央金融單位的全覆蓋。本輪巡視集中開展對29家中管高校巡視,對內蒙古、吉林、雲南、陝西4個省區“回頭看”,以及對上述4家中央單位試點開展機動式巡視。

人員組成

“機動式”巡視 “機動式”巡視

機動式’巡視的每個機動小組有5至6人,由巡視組組長統籌領導,‘四、五品欽差’一線指揮。人員結構和力量選優配強,既有熟悉情況、素質過硬的紀檢監察幹部,又有監督經驗豐富、具備審計和財務等專業特長人員,每個人都是有效“火力點”。同時,發揚優良戰鬥作風,一人當兩人用、一天當兩天用,不辭辛勞、爭分奪秒,提高整體戰鬥能力。

前台小隊伍,後台大保障。巡視期間,審計、財政等人員組成後台保障組提供支撐保障,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全力支持配合,各方面強化統籌,形成合力。“大保障”銜接順暢、支撐有力,使巡視組能夠攥緊拳頭打出去,集中力量從小切口突破發現大問題。

工作方式

“機動式”巡視有備而去、目標明確,聚焦重點專項問題,在短時間內挖深吃透突出矛盾和問題。在此基礎上,通過以下看上、解剖麻雀,分析查找黨組(黨委)在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和全面從嚴治黨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和癥結所在,從而發揮政治“顯微鏡”、政治“探照燈”作用。
在確定目標上,巡視組與有關方面保持密切溝通,確保巡視指向精準。在工作方式上,巡視組堅持“法不在多在用”,在許可權範圍內把現有方法用好、用活、用到位;集中力量快速、高效、精準突破重點問題,不搞面面俱到;注意工作方法,確保巡視深入開展和被巡視單位工作平穩。

巡視任務

“機動式”巡視問題導向更加鮮明,根據實際情況,動態、機動選定巡視任務,哪裡問題反映突出就去哪裡,如同“遊動哨”和公安“110”,保持隨時“出擊”的態勢,出其不意、攻其不備。釋放了不是一次巡視就萬事大吉的強烈信號,強化了利劍高懸、震懾常在的威懾力。
“總之,相比常規巡視、專項巡視和‘回頭看’,‘機動式’巡視更專、更活、更準,它是‘以正合’的常備軍之外‘以奇勝’的突擊隊,是巡視制度的又一項重要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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