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循環經濟發展規劃

(一)構建循環型工業體系。 (二)構建循環型農業體系。 (三)構建循環型服務業體系,推進社會層面循環經濟發展。

目標及意義

《“十二五”循環經濟發展規劃》明確了發展循環經濟的主要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
(一)構建循環型工業體系。在工業領域全面推行循環型生產方式,促進清潔生產、源頭減量,實現能源梯級利用、水資源循環利用、廢物交換利用、土地節約集約利用。
(二)構建循環型農業體系。在農業領域推動資源利用節約化、生產過程清潔化、產業連結循環化、廢物處理資源化,形成農林牧漁多業共生的循環型農業生產方式,改善農村生態環境,提高農業綜合效益。
(三)構建循環型服務業體系,推進社會層面循環經濟發展。完善再生資源和垃圾分類回收體系,推行綠色建築和綠色交通行動。充分發揮服務業在引導樹立綠色低碳循環消費理念、轉變消費模式方面的作用。
(四)開展循環經濟示範行動,實施示範工程,創建示範城市,培育示範企業和園區。會議要求完善財稅、金融、產業、投資、價格和收費政策,健全法規標準,建立統計評價制度,加強監督管理,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全面推進循環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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