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文勝

尹文勝

尹文勝的身份並不是媒體曝光的東莞供電局原局長,真正的原局長早在今年3月就已“落馬”。 2015年3月22日,東莞市第三市區人民檢察院對尹文勝立案調查,並對其採取上網追逃措施,4月15日決定對尹文勝批准逮捕,並提請廣東省人民檢察院申辦紅色通緝令。 2015年6月17日大約中午13時30分,尹文勝在越南被抓獲。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據越南媒體22日報導,原廣東東莞供電局長尹文勝受賄1800多萬元,潛逃越南後被當地警方逮捕,現已被遣返回國。

新華國際客戶端了解到,根據中國警方的調查,2012年至2014年,尹文勝在擔任東莞供電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他人幫助洪強以廣東力信電建有限公司等名義承攬供電局屬下多個電力工程項目,契約金額達1.81億元,尹文勝以乾股分紅的形式多次收受洪強賄賂款共1800多萬元。此後,尹文勝負案潛逃國外。

2015年3月22日,東莞市第三市區人民檢察院對尹文勝立案調查,並對其採取上網追逃措施,4月15日決定對尹文勝批准逮捕,並提請廣東省人民檢察院申辦紅色通緝令。

尹文勝 尹文勝

據越南媒體報導,越南警方日前收到中國警方的協查通報顯示,尹文勝潛逃出國後已入境越南,越南公安部隨即責成警察總局、安全總局以及外事局等部門成立特偵組,調查尹文勝在越南的行蹤。經多方偵查,6月18日,特偵組在慶和省警方的配合下,在慶和省省會芽莊市將尹文勝抓獲,隨後將其押解回首都河內。在和中方赴越工作組核實尹文勝案相關信息後,越南警方將其移交中方並遣返回國。

抓捕遣返

據越南青年報網站報導,6月27日越南慶和省公安局透露,該局已經將原中國廣東省東莞市供電局局長尹文勝 (47歲)移交中方調查處理。尹文勝因受賄1800萬元人民幣被中國警方通緝並逃往越南,在被越方抓獲後,該嫌犯竟然多次向越公安人員提出賄賂建議以求被釋放。

欲賄賂越南警方

越南慶和省公安局罪犯緝拿警察處第二隊隊長黎清章中校曾直接指揮追捕尹文勝。據他介紹,尹文勝被捕後曾多次提出賄賂越方公安幹警以便獲得自由。

黎清章稱,尹文勝被押送到越公安機關時看到身邊的四名幹警,就掏出銀行卡並舉在手上,要求提供紙筆並寫道:“我有很多錢,如果放過我,我將給每人6億越南盾(約合18萬元人民幣)。”越南公安幹警堅決說不。到同日天黑時,尹文勝再次說,“各位先生開價多少”,見有12個公安幹警正在執行任務,該疑犯再次開價,“我會給每人10億越南盾(約合30萬人民幣),12個人共120億越南盾”。

黎清章說,“我們曾對尹文勝的行為提出多次警告並建議其打消賄賂念頭。”

據該案有關材料顯示,尹文勝在擔任職務期間,曾利用東莞市供電局局長職務之便簽訂了很多電力建設項目契約,其中有價值1.81億元人民幣的契約。尹文勝本人收受賄賂1800萬元人民幣。2015年4月,中國公安部門對尹文勝發出通緝令,罪名是利用職權受賄。然而,當時尹文勝已經逃離中國。

直擊落網全程

黎清章說,6月16日,越南公安部罪犯緝拿警察局接到尹文勝可能正隱藏在越南芽莊的訊息後,越南慶和省公安局罪犯緝拿警察處立即趕赴該地進行追捕。他說:“我們認定,這個人非常富有,會在豪華酒店留駐,因此我們迅速封鎖該地區,並布置警力四處偵察,對芽莊中心區域四星級以上酒店以及高檔度假村進行布控。”

經過一天的尋找,越方公安仍未發現該嫌犯的蹤跡。突然越方公安收到民眾舉報,在附近發現一名男子外形酷似正被通緝的對象,正在芽莊市阮氏明開路的一家酒店。罪犯緝拿警察處的幹警立即前往該酒店,並建議檢查酒店住客名冊。在這裡的正是尹文勝。但當公安到達客房時,尹文勝已經不在那裡。

儘管此次追捕受挫,但警方從該酒店的一位前台那裡得到有價值的信息,尹文勝曾說,“我到一家更大的酒店,風景更美”。警察對陳富海濱路上的五星級酒店進行排查。6月17日中午12時,罪犯緝拿警察處公安幹警確定尹文勝正在芽莊的最大的一家酒店留駐。但當公安人員抵達時,尹文勝仍沒在客房。

這時,越方偵察員喬裝成摩的和計程車駕駛員進行蹲守。17日大約中午13時30分,尹文勝模樣闊綽步入酒店大廳。當尹文勝取出鑰匙剛進入客房時被公安人員撲上去抓獲。黎清章說:“這位先生面露詫異,說自己是商人,經過越南旅遊,不是官員。當公安幹警出示中國通緝令時,尹文勝不再反抗。”

據尹文勝在越南慶和省公安局交待,2015年3月,尹文勝在澳大利亞旅遊,然後前往越南。在越南期間,尹文勝去過很多省市,有段時間到高棉遊玩之後又返回越南。在被抓獲之前,尹文勝在芽莊逗留了大約兩周。

黎清章說,因在與罪犯進行鬥爭的工作中表現出色,慶和省公安局罪犯緝拿警察處獲得越南公安部罪犯緝拿警察局的書面嘉獎。

重要事件

一則“中國貪官潛逃越南遭遣返”的訊息最近受到輿論關注,一個“貪”字,一個“官”字,尤為引人注目。依照越南媒體援引當地警方的說法,這位名叫尹文勝的47歲男子是廣東省東莞市供電局原局長,受賄1800多萬元,潛逃越南後被抓獲。頗具戲劇性的是,這名“貪官”企圖用巨款賄賂越南警方換取自由身,卻不僅遭拒、而且被遣返。

不過,記者調查後發現,尹文勝的身份並不是媒體曝光的東莞供電局原局長,真正的原局長早在今年3月就已“落馬”。那么,這個假局長究竟從何而來?他的真實身份到底是什麼?

真假局長

新華國際客戶端獲悉,東莞市檢方今年4月批准逮捕尹文勝,同時提請廣東省人民檢察院申辦紅色通緝令。越南方面收到中國警方協查通報後成立特偵組調查尹文勝在越行蹤。

越南媒體報導,6月18日,警方突襲慶和省省會芽莊市一家酒店,將藏匿其中的尹文勝抓獲。按照一些媒體的說法,尹文勝2012年至2014年利用東莞供電局局長的身份幫他人承攬電力工程項目,受賄1800多萬人民幣,隨後負案潛逃國外。

不過,新華國際客戶端調查後發現,2012年至2014年,東莞供電局局長並不是媒體報導的尹文勝,而是雷烈波。東莞供電局也已向媒體澄清,當地供電局並沒有尹文勝其人。

記者檢索東莞供電局所屬的中國南方電網官網,發現有關“東莞供電局局長雷烈波”的相關新聞最早可追溯至2011年。在網際網路引擎檢索也不難發現。比如,2012年3月26日,東莞供電局長雷烈波接受媒體採訪回應熱點問題;2013年8月7日,東莞供電局長雷烈波當選東莞電力行業協會第一屆會長;中國南方電網的一則“企業新聞”還顯示,2015年春節假期過後,包括局長雷烈波在內,東莞供電局領導班子給一線員工拜年。

新華國際客戶端向東莞供電系統一名員工了解情況,對方稱知道雷烈波,但從未聽說過“尹文勝”這個名字,也從不知道供電局有這樣一名“領導”。

綜合多個訊息源不難判斷,越南媒體關於尹文勝曾經擔任東莞供電局局長的訊息失實,尹文勝其實是個“假局長”。

“蒼蠅”落網

今年3月28日,廣東省紀委通報,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東莞供電局局長、黨委副書記雷烈波涉嫌嚴重違紀問題,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此前,廣東電網公司原黨委書記黃建軍因涉嫌違法犯罪,被檢察機關依法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當時有媒體評論,在電力系統落馬官員中,雷烈波屬於“蒼蠅”級別,算不上“大老虎”。這顯示出政府敢動真格,堅持“蒼蠅”“老虎”一起打。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媒體報導,東莞市第三市區人民檢察院3月22日對尹文勝立案調查,隨後對其採取上網追逃措施,這一時間與雷烈波“落馬”前後相隔不到一周。

新華國際客戶端致電東莞市第三市區人民檢察院,證實檢方確實在3月22日對尹文勝作出反貪立案偵查並提請逮捕。按照檢察院的說法,反貪立案偵查和公安立案偵查是兩種不同的立案途徑。

記者就尹文勝一案先後致電廣東省紀委、東莞市公安局、東莞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東莞市紀委等部門,均未獲得有關尹文勝身份的有效信息。

一些跟蹤案情進展的業內人士分析,“假局長”尹文勝能夠利用供電局長的職權牟利,說明他跟已經落馬的原局長雷烈波關係不一般。更有坊間傳聞說,尹文勝是雷烈波的“小舅子”。不過,這些傳言均未得到證實。

行賄遭拒

越南媒體先前公布了中國警方對尹文勝的逮捕令編號和尹文勝的手機號碼。記者撥打這一歸屬地為廣州的號碼,發現無人接聽,已經轉入來電簡訊提醒。

頗具戲劇性的是,“假局長”尹文勝在越南落網後多次試圖向越南警方行賄,甚至提出讓警方協助他從海上逃走,遭到警方警告。

芽莊市警方官員武德申(音譯)接受越南《青年報》採訪時說,尹文勝被警方逮捕後,曾提出以20億越南盾(約合9.1萬美元)換取自由身,遭警方拒絕。

在從酒店被押解至慶和省警察局期間,尹文勝又提出,他願意給警方100億越南盾(45.79萬美元),這一“提議”再遭警方回絕。

按照《青年報》的說法,尹文勝意識到警方團隊共有12名警員,於是說,如果警方能放自己一馬,協助他從海上逃走,他願意給每人10億越南盾,或者給所有人總共120億越南盾(55萬美元)。警方再次予以回絕。

尹文勝落網後不忘向越南警方“炫富”,自稱在澳大利亞有一套價值數百萬美元的豪宅。他甚至還讓警方主動“出個價”。

看到尹文勝如此“執著”,越南警方要求他放棄行賄想法,同時警告他,越南法律禁止賄賂,行賄者和受賄者都將面臨重罰。警方隨後將其押解回越南首都河內。

尹文勝向警方交代,他先前曾在澳大利亞和泰國“避風頭”。潛逃越南期間,他定期往返胡志明市和芽莊市,以躲避警方偵查。不過,法網恢恢,他的如意算盤最終沒有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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