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釋義
剋[①][kè]
[《廣韻》苦得切,入德,溪。]
亦作“ 尅1”。
(1)戰勝;制服。
(2)約束;克制。
(3)嚴格限定。多用於時日。
(4)能。
(5)成。
(6)剋扣;暗中削減。
(7)砍削,截斷。
(8)通“刻”。鏤刻。
(9)通“刻”。刻薄。
[②][kēi]
(1)訓斥;狠狠批評。
(2)方言。摳取。
詳細釋義
● 剋
kēi
◎ 皖北、蘇北、魯南方言常用,一般做動詞,有“快速做某事”或“兇猛野蠻地做某事”的意思。能充分地表達北方人的性格豪爽。如: 剋仗(打架鬥毆)、 剋飯(吃飯,說到尅飯就讓人想起一幫人在一起開開心心地大口大口喝酒,大口大口吃肉的豪爽情景)、 剋酒(喝大酒)、 剋麻將(就是打麻將、搓麻將) 等做活動、做運動的事情都可以這個動詞。視說話語氣情景 剋字也可以單用,單指代喝酒、打架、吃飯、搓麻等動詞,如:你晌午在哪 剋的?(你中午在哪吃的飯)、要不是我拽著他倆就 剋起來了(要不是我拉著他倆就打起架了)。 剋字萬金油一般都後面要做的事情聯用,一些可以說在比較注重強調語氣(語氣較重、野蠻、粗俗)的地方都是可以通用這個詞的。
◎ 雲南紅河方言,指用單手的拇指和食指把小東西輕輕的砸向人或物。如:尅人,尅石頭。(雲南紅河方言)
◎河南方言。較輕程度地打罵,修理的意思,略有玩笑意味。如:你再不好好乾,我就尅你。(河南方言)
古籍解釋
康熙字典
《唐韻》苦得切《集韻》乞得切,音刻。《爾雅·釋詁》剋,勝也。《疏》謂得勝也。《後漢·桓譚傳》何征不剋。
又《廣韻》剋,已也。
又必也,急也。
又剋期,約定日期也。《後漢·鍾離意傳》解徒桎梏,與剋期,俱至。
又《讀書通》刻通作剋。《吳志·賀齊傳》謹以剋心,非但書紳。
又《集韻》剋,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