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ci

inci全稱是International Nomenclature Cosmetic ingredient,中文名是國際化妝品原料命名,於1940年成立。在中國大陸境內銷售的屬於化妝品定義的護膚品、彩妝品、洗護髮品、頭髮定型產品、染髮燙髮產品、香氛類產品、沐浴產品、洗手液等產品,都需要在產品包裝上明確標示產品中添加的所有成分的中文標準名稱。化妝品實施全成分標識是保障消費者知情權,便於相關監督機構監督的一項重大措施,也是世界上普遍實行的國際慣例。現在的化妝品成分都採用INCI名。

INCI

英文全稱:International Nomenclature Cosmetic ingredient中文名: 國際化妝品原料命名INCI的由來1940S,美國化妝品行業提出區分和描述化妝品配料問題,美國盥洗品協會(即後來的CTFA,現在的Personal Care Products Council)成立標準理事會,開始為化妝品配料建立名稱和規格。1960S,消費者和政府對個人護理用品提出成分鑑別要求,CTFA為化妝品配料建立統一命名體系。1973年CTFA化妝品配料詞典出版。1993年,CTFA名稱演變為化妝品配料的國際命名(INCI),詞典和手冊出版。1993年,歐洲議會認可並引用上述詞典和手冊。1996年,歐洲議會出版Commission Decision 96/335/EEC(補充著色劑,植物製劑等的名稱)。隨後,澳大利亞,日本,韓國,中國等都認可INCI,日、韓、中還將INCI譯為本國文字。世界其他國家直接引用INCI。INCI在中國國家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第100號令(2008.9.1)):第12條,化妝品標識應當標註全成分表。標註方法及要求應當符合相應的標準規定。《消費品使用說明化妝品通用標籤》GB5296.3---2008 2008-06-17發布2009-10-01實施全成分標示從2010-06-17起實施。依照上述法規和標準,在中國大陸境內銷售的屬於化妝品定義的護膚品、彩妝品、洗護髮品、頭髮定型產品、染髮燙髮產品、香氛類產品、沐浴產品、洗手液等產品,都需要在產品包裝上明確標示產品中添加的所有成分的中文標準名稱。化妝品實施全成分標識是保障消費者知情權,便於相關監督機構監督的一項重大措施,也是世界上普遍實行的國際慣例。化妝品成分都採用INCI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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