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種形式
第一種
一種是以政府指定代理機構擔保的高質量按揭貸款為基礎資產的MBS;
第二種
另一種是由金融機構擔保的MBS。
作用
MBS服務商每個月將扣除服務費之後的按揭池現金流發放給投資者作為投資回報,並且投資者可以在二級市場交易MBS。MBS為貸款人提供了資金來源,提高了市場有效性。此外,MBS還通過衍生出抵押按揭證券而有效解決了利率變動引發的提前還款風險,因此MNS和ABS等以相關資產支持的證券曾被認為是解決市場失靈的有效工具。
MBS發行者從銀行和金融公司購買了大量按揭貸款後,形成按揭池,並以按揭池未來現金流來償還投資者利息和本金。由於對同一MBS的投資者中有人擔憂按揭貸款被提前償還,而另一部分希望儘可能早收回投資的投資者卻面臨延長風險。因此發行人把MBS分為不同的“部分(TRANCHE)”,每個TRANCHE代表了對同一MBS按揭池產生的現金流的不同級別的權利。例如,一個CMO(Collateralized Mortgage Obligations)可以分為多個TRANCHE,每個TRANCHE每個月都可得到固定的利息收入,但只有高級的TRANCHE同時每個月獲得本金的返還,低級TRANCHE只有在比自己高級的TRANCHE獲得了全部本金後才能開始接受本金返還。這樣一來即使收縮風險和延長風險依然存在在,期望儘快收回投資的投資者可以通過購買高級TRANCHE降低風險,而不在意投資回報期的投資者可以購買低級TRANCHE降低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