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原理
Sender ID脫胎於SPF,只增加了部分內容。下面討論兩者的差異:
Sender ID試圖改進SPF中的主要缺陷:SPF不驗證表示傳送方的電子郵件頭地址。此類地址通常是顯示給用戶並作為回復地址,因而,此類報頭地址可以與SPF嘗試驗證的地址不同。也就是說,SPF僅驗證了郵件來自(MAIL FROM)地址,也稱郵件傳送人。
然而,還有許多類似的電子郵件報頭欄位包含傳送方的信息。因此,在RFC 4407中定義的Sender ID定義了一個“聲稱負責地址”(Purported Responsible Address,縮寫PRA)以及一組啟發式規則,用於從電子郵件的許多典型報頭中創建此地址。
在語法上,Sender ID與SPF相差無幾,除了v=spf1被替換為下列之一:
•spf2.0/mfrom- 表示同SPF那樣驗證郵件傳送人。
•spf2.0/mfrom,pra或spf2.0/pra,mfrom- 表示驗證郵件傳送人和聲稱負責地址。
•spf2.0/pra- 表示只驗證聲稱負責地址。
Sender ID的另一項語法差異是,它提供SPF不支持的定位(positional)修飾符特性。但實際上,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任何Sender ID的實現指定定位修飾符。
在實踐中, pra(聲稱負責地址)方案通常只在電子郵件合法時提供保護,而在垃圾郵件或網路釣魚的情況下不提供真正的保護。最合法的電子郵件 pra是熟悉的From:頭欄位,或者郵件列表中的Sender:頭欄位。但在網路釣魚或垃圾郵件中, pra可能基於通常不向用戶顯示的Resent-*頭欄位。要成為有效的反釣魚工具,需要修改MUA(“郵件代理人”或“郵件客戶端”)以顯示用於Sender ID的pra,或者用於SPF的Return-Path:。
pra嘗試抵制的是網路釣魚問題,而SPF或mfrom嘗試解決的是垃圾郵件退回和其他自動回復到偽造的回覆地址(Return-Path)的問題。兩個不同的問題要使用不同的解決方案。
標準化問題
pra的缺點是,轉發器和郵件列表只能通過修改郵件頭來支持它,例如插入一個Sender或Resent-Sender。而後者違背RFC 2822並可能與RFC 822不兼容。
在使用SPF時,郵件列表能繼續運作。希望支持SPF的轉發器只需要修改SMTP MAIL FROM(郵件來自)和RCPT TO(回復至),而不是郵件。這不是新的概念,原始的RFC 821 SMTP轉發器始終將其主機名添加到MAIL FROM中的反向路徑。
最大的問題是,核心Sender ID規範推薦解釋v=spf1策略為如同spf2.0/mfrom,pra而不是spf2.0/mfrom。這在2003年以來發布的所有SPF草案中從未考慮,並且對於未知的大量v=spf1策略、同時有pra和mfrom且不同的許多情況,對pra的評估可能導致錯誤的結果。此問題是向網際網路架構委員會(IAB)呼籲的基礎。為回響另一個先前的呼籲,IESG已註明Sender ID不能在IETF標準軌道上繼續前進,必須先解決與RFC 2822的不兼容。
智慧財產權
Sender ID提案也是一個涉及智慧財產權授權的話題:微軟持有Sender ID關鍵部分的專利,並以不兼容GNU通用公共許可證的條款許可這些專利,這在一些自由軟體實現中被認為是有問題的。2006年10月23日,微軟將這些專利放置到開放標準承諾下,這與自由和開源許可證兼容,但與GPL許可證3.x版本不兼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