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式功能
函式功能:該函式從指定選單刪除一個選單項或分離一個子選單。如果選單項打開一個下拉式菜單或子選單,RemoveMenu不消毀該選單或其句柄,允許選單被重用。在調用此函數前,函式GetSubMenu應當取得下拉式選單或子選單的句柄。
函式原型:BOOL RemoveMenu(HMENU hMenu,UINT uPosition,UINT uFlgs);
參數
參數:
hMenu:將被修改的選單的句柄。
UPosition:指定將被刪除的選單項,其含義由參數uFlages決定。
uFlags:指定參數uPosition如何解釋。此參數必須為下列之一值:
MF_BYCOMMAND:表示uPositon給出選單項的標識符。如果MF_BYCOMMAND和MF_BYPOSITION都沒被指定,則MF_BYCOMMAND是預設標誌。
Mu_BYPOSITION:表示uPositon給出選單項相對於零的位置。
返回值:如果函式調用成功,返回非零值;如果函式調用失敗,返回值是零。若想獲得更多的錯誤信息,請調用GetLastError函式。
備註:只要一個選單被修改,無論它是否在顯示視窗里,應用程式都必須調用函式DrawMenuBar。
速查:Windows NT:3.1及以上版本;Windows:95及以上版本;Windows CE:1.0及以上版本;頭檔案:winuser.h;輸入庫:user32.li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