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範圍
歐盟27個成員國: 法國、聯邦德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盧森堡、英國、丹麥、愛爾蘭、希臘、西班牙、葡萄牙、奧地利、瑞典、芬蘭、賽普勒斯、匈牙利、捷克、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馬爾他、波蘭、 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保加利亞、羅馬尼亞 。
中國有關介紹
法源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產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聯合會簽的《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方法》(第39號) (Management Methods for Controlling Pollution by Electronic Information Products / Ministry of Information Industry Order #39)
適用範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銷售和進口電子信息產品過程中控制和減少電子信息產品對環境造成污染及產生其它公害,適用本辦法。但是,出口產品的生產除外。
摘要內容
電子信息產品在設計、生產和銷售過程中應當符合電子信息產品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控制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分兩階段施行:
第一階段:
投放市場的電子信息產品上應標識環保使用期限,標識其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名稱、含量、所在部件及其可否回收利用等;電子信息產品包裝物上,應標註包裝物材料名稱。可按照標準SJ/T 11363-2006、SJ/T 11364-2006、SJ/T 11365-2006、 GB 18455-2001的要求進行。
第二階段:
進入重點管理目錄(制定中) 的產品必需確保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已被替代,或含量不超過限量標準且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 CCC認證)
如何測試
將相關產品送往專業實驗室進行檢測,要將產品拆分為單一材質既均一材質後進行測試,其中鉛、鎘、汞、六價鉻、多溴聯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等六種有害物質是否符合RoHS指令要求,若符合就可獲得RoHS合格報告和證書,若不符合,就得另找符合要求的產品進行替代。
如何準備樣品
製造商在送檢產品之前,最好提前將送檢產品自行詳細拆分、包裝,並分別在每個包裝上標明產品名稱與編號,原則上每個零部件檢測所需的重量為:固體10-20克,液體10-20毫克。
檢測周期
ROHS檢測周期:正常5-7個工作日,加急2-3個工作日
檢測服務
技術與優勢 本檢測實驗室擁有價值近1億人民幣的高科技尖端分析儀器,並且擁有一批在化學品常規分析檢測和RoHS檢測方面具有豐富經驗的實驗室分析人員。承擔國家科研課題及國際標準、國家標準的制定修訂工作,使得實驗室能第一時間準確掌握國際標準檢測方法,為客戶提供可靠的技術支持,幫助企業突破國際貿易壁壘,順利進入國際市場。
資質與許可 ﹡ 國家計量認證(CMA)資質。 ﹡ 中國國家實驗室認可(CNAS)資質。
影響
RoHS對電子產業的影響
根據中國電器工業協會的最新數據,2004年一季度,我國機電產品出口在我國出口中所占比重達55%。而歐盟已經成為中國機電產品出口的主要市場。由於中國廠商環保理念和工藝水平的落後,RoHS指令使得將近270億美元的中國機電產品面臨歐盟的環保壁壘。
中國政府一直在給以密切關注和研究對策,國務院專門責成信息產業部負責針對歐盟環保指令的研究和應對工作。信息產業部根據《清潔生產促進法》和《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有關法規制定的《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已經完成,並於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管理辦法》規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列入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重點防治目錄中的電子信息產品中不得含有鉛、汞、鎘、六價鉻、聚合溴化聯苯乙醚和聚合溴化聯苯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對於2006年7月1日以前的一段時間,中國政府要求電子信息產品製造商們實行有毒有害物質的減量化生產措施,並積極尋找可替代品。
同時,一個名為“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標準工作組”的機構也已經開始籌備成立,該機構的主要任務是研究和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的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標準,開展與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有關的標準研究和制定工作,特別是加快制定急需的材料、工藝、測試方法和實驗方法的基礎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