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 Poulsen[黑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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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文·普爾森,全名凱文·李·普爾森(Kevin Lee Poulsen),1965年出生於美國的Pasadena。他常使用馬甲“Dark Dante(黑暗但丁)”作案,因攻擊進入洛杉磯電台的KIIS-FM電話線而出名,這也為他贏得了一輛保時捷。

黑客生涯

Kevin Poulsen,歷史上五大最著名的黑客之一。

他的另一個經常被提及的名字是Dark Dante。24歲的Kevin Poulsen在1989年因入侵計算機和電話系統被捕時,已經被FBI盯上很長時間了。然而在庭審之前,他成功逃跑,FBI追蹤他17個月直到他再次犯案才將其成功抓獲。

1990年,洛杉磯廣播電台舉辦了一個活動:第102個打入電話的聽眾為獲獎者,獎品是一輛保時捷跑車。凱文侵入電話網路KIIS-FM電話線,讓別人的電話都打不進來,以確保他能打進第102個電話並去申領獎品。

此後FBI開始追查Poulson,因為他闖入了FBI的資料庫和用於存放那些敏感的竊聽資料的聯邦電腦系統。

Poulsen的專長就是闖入電話線,他經常占據一個基站的全部電話線路。Poulsen還會重新激活黃頁上的電話,並提供給自己的夥伴進行出售。Poulson留下了很多未解之謎,1991年他因被人匿名舉報,在洛杉磯一家超市被捕,被判處以五年監禁。

在獄中,Poulson乾起了記者的行當,並且被推舉為Wired News的高級編輯。在他最出名的文章裡面,詳細的通過比對Myspace的檔案,識別出了744名性罪犯。

黑暗但丁覆滅記

凱文·鮑爾森(Kevin Poulsen):綽號“黑色幽靈”的網路駭客,他是美國第一位被指控為間諜罪的計算機罪犯,甚至被禁止在出獄後的三年內接觸計算機!正是他成功地入侵了五角大樓的軍用計算機網路和各個大學的計算機系統。1990年鮑爾森為了讓自己成為洛杉磯地區的kiis-fm電台的第102位呼入者,把當地的所有電話線統統給占用了!對於警官們來說,讓鮑爾森與一台計算機待在同間屋子裡,那就如同讓出色的棒球選手握棒球一樣……

當鮑爾森還是一個十多歲孩子的時候,就侵入了涉及國家安全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不會有人相信這是一個孩子所為!這期間他看了很多書籍和技術期刊,並且跑到電信局周圍的廢棄物傾倒處,從那些廢棄物中尋找感興趣的東西——一些操作手冊、一些計算機列印出來的檔案,甚至一小塊計算機設備,就是通過這些零零碎碎的小東西,在腦海里對網路產生了一個初步印象……鮑爾森這時顯示出來的求知慾望及他的天才和那些偉大的黑客們完全一樣,但是接下來的路卻是相距很遠了……

1983年,他17歲時被聯邦調查局抓了起來,只是因為年齡不夠而免於起訴,但是他那台200美元的電腦被沒收了!這也是他第一次為自己輕狂的行為付出代價。不久一個著名的智囊團聘用了他,五角大樓的網路管理部門也讚揚他在尋找網路漏洞方面的才能,甚至想找他去替他們服務。有時黑客與駭客其實只有非常小的一個間隔,只是鮑爾森沒有那么幸運,他很快就滑向了那黑暗的駭客一邊。他開始嘗試著攻破一個個展現在他面前的網路系統,儘管這樣的行為是非法的,但是鮑爾森卻陷入到了不能自拔的地步!

很快聯邦調查局和電話局對他展開調查,他喬裝改扮後在洛杉磯的城郊用假名租了一間辦公室,並且他又進入了聯邦調查局的計算機系統,試圖了解他的朋友和親人中是否有人將他報告給了警方!並且他示威性地留下了一段話:“鮑爾森正把自己裝扮成五角大樓里的一名演員。”將駭客們共同具有的那種目空一切的猖狂本性表現得淋漓盡致!

他的行為給社會造成的危害不能簡單地按金錢來估計,他給貝爾電話公司造成的損失就有上百萬美元,而他給美國國家安全造成的威脅更不可用一百萬或一千萬美元來估量!

1991年警方逮捕了他,並以間諜行為、入侵計算機網路罪、入侵通訊系統罪、搞亂通信線路和電子通信、幫助黑社會洗錢、非法占有公共財產等罪對他進行起訴,他被判入獄五年,直到1996年6月才恢復自由。五年的牢獄生活對於一個電腦網路愛好者來說無疑是災難性的,他已經被不斷前進的科學巨輪拋在了身後!

出獄後,鮑爾森仍被禁止在三年內接觸計算機,哪怕摸一下鍵盤也會使他重新回到監獄!這樣的規定是對於他駭客行為的最嚴厲的懲罰,他甚至只能在城郊的一個雜物店裡當售貨員,因為所有的公司都要求使用計算機,而家裡的電腦也不得不搬進倉庫鎖了起來!電腦給他的生活帶來了相當大的麻煩!

讓我們聽聽鮑爾森是如何看待自己的行為的吧:我入侵網路的目的是通過這條途徑學到更多的知識,從某種意味上講,我還把這些網路當作是一種神秘的東西,在充滿了聲光電設備的空間裡,我找到了一種使自己強大了許多倍的夢幻般的感覺。只是在電腦網路方面非常有天賦的鮑爾森為他的這個夢想付出了巨大的代價!

普爾森的故事:明星告密者

像米特尼克一樣,普爾森也是一個神話,是成千上萬少年黑客心目中的英雄。

十幾歲的時候,普爾森就憑藉一部便宜的終端闖入五角大樓的電腦網路,他的別號叫“黑暗但丁”。1983年他在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里鼓搗電腦時被警察抓獲,因為當時他還未成年,沒有受到起訴。一家智囊團聽說他的本領後雇用了他,但沒過多久,他就開始與電話公司作對。普爾森好像生活在一場電腦遊戲中,總是悄悄溜進黑暗的房間尋找奇異的寶藏。他盜取了電話公司的使用手冊和口令,FBI就此事展開調查,指控他窺探政府對黑幫和菲律賓總統馬科斯的調查,以及與蘇聯駐舊金山總領館有染。普爾森聽到風聲,立即遁入地下。

他染了發,用化名租下一間公寓和辦公室,並竊聽FBi 的電話以了解他們的行蹤。他甚至還建立了一個語音信箱以便FBI給他留話。電視台播放了有關他的現場訪談節目《未解開的謎》,請了一個演員扮演他,他打電話進來說真正的凱文·普爾森就是這個演員。

普爾森需要餬口,所以,利用他的電腦專長,他在電台舉辦的有獎競賽中竊取頭獎,得到3萬美元現金。一輛保時捷賽車和一次夏威夷免費旅行。他在地下隱藏了兩年,總是領先警察一步,直到1991年4月,警察埋伏在他經常光顧的一家超市中才最終將他抓獲。很快被捕的還有他的一位親密同伴朗·奧斯汀。1983年奧斯汀和普爾森一起被抓,那以後他進了加州大學洛杉礬分校學習經濟,試圖改過自新。然而不論是他還是普爾森都發現,要擺脫電腦太難了。普爾森表面上工作得很好,但奧斯汀知道,到了夜晚他就是另外一個人了。兩人一起在太平洋貝爾的系統中遊蕩。

1989年,埃里克·海因茨在洛杉礬報紙上登出廣告,尋找對電話公司有特殊了解的人。普爾森和奧斯汀應徵,三人結成了一個集團:普爾森,在逃的著名罪犯;埃里克,一個搖滾樂手;奧斯汀,學經濟的大學生。他們雖在一起從事黑客活動,卻是同床異夢。普爾森從心裡不信任埃里克,他嚴守自己的技術訣竅;是奧斯汀向埃里克傳授了有關SAS的秘密,甚至還與之分享電台競賽的獎金。一次當FBI發現埃里克的住處後,奧斯汀還幫他悄悄搬了家。

所以,有一天當埃里克要奧斯汀帶著攜帶型電腦去見他時,奧斯汀很爽快地就去了。但突然,埃里克提出要上廁所。此後的事情在奧斯汀腦子裡永遠定了格:一群便衣蜂擁而入,一個大塊頭警察把奧斯汀的腦袋按在牆上,用槍指著他的太陽穴大喊。他在監獄裡被單獨監禁了一周,花了5萬美元才保釋出獄。埃里克不是他的朋友嗎?不管怎樣,奧斯汀是三人幫中受教育最多的一個。他總在想:為什麼埃里克要背叛他?

1992年初,奧斯汀在大街上巧遇埃里克。他有機會問他早就想問的問題了。“我不喜歡你和弗里西姬交談,也不喜歡你在普爾森面前說我的壞話。”奧斯汀根本不信埃里克的解釋。埃里克有成打的女人,碰巧他和她們中的一個講過話,這就是埃里克向當局告發他的原因嗎?背後說壞話?奧斯汀所做的事是傳授電話知識和分享電台獎金,這難道是埃里克怪罪他的理由嗎?

此後一年中,奧斯汀常常在夜總會中看到埃里克。一次他吹噓說他正在與FBI合作捉拿米特尼克,奧斯汀將信將疑。埃里克過去靠信用卡欺詐和向私人調查公司出賣信用記錄賺錢,FBI現在給他現金和行動電話,替他付房租和電話費。他們了解埃里克的底細嗎?既然從埃里克嘴裡了解不出什麼,奧斯汀決定自己親自調查一番。

1993年8月的一天,凌晨4點,奧斯汀來到埃里克公寓外的垃圾箱旁——兩小時後,環衛工人就該來這兒上班了。一連幾周他在垃圾箱中翻揀,但毫無所獲。不過奧斯汀有的是耐心。6周后他的努力終於有了回報:他發現埃里克在用掃描器捕捉FBI、緝毒署和特工處的通話頻率。

幾天后,奧斯汀故意假裝碰見埃里克。他不相信FBi 會僅憑他手頭的證據對埃里克採取行動,他需要更多的證據。奧斯汀對警察機構摸得很透,他不想給FBI留下機會保護他們的告密者。

埃里克主動提出請奧斯汀喝一杯,他似乎心情不錯。但當奧斯汀問起米特尼克的近況時,埃里克失去了控制。

“他媽的米特尼克!他拿到了SAS用它來竊聽我。”

“真的?”奧斯汀想像不出米特尼克怎會拿到SAS。“為什麼他們沒抓住他?”

“FBI把一切都弄糟了。他們不知道米特尼克怎么聽到了風聲。現在這個傢伙沒日沒夜地呼我。他用FBI洛杉礬分部的電話呼我,這是他最愛玩的一個把戲。”

埃里克沒有告訴奧斯汀的是,米特尼克還揭露了他盜用一個死去的孩子的名字冒領社會保險的情況。他通知社會保險署的調查人員,海因茨是個冒牌貨,讓他們起訴他,很奇怪,半年過去了,檢察院沒有任何動靜。

埃里克邀奧斯汀去他家玩。他炫耀他的掃描設備,奧斯汀奇怪他為什麼自動把證據送上門來。但這倒符合他的天性。他給奧斯汀看一份名單,上面列著一些執法機構的名字。“我把它們的電話都輸入了程式。”

電話響了,埃里克抓起話筒。電話里悄無聲息。“玩得挺帶勁啊,凱文!”埃里克長嘆一聲,掛上了電話。

他剛剛放下電話,尋呼機就響了。“這肯定是米特尼克,”他告訴奧斯汀。埃里克隨後講了調查米特尼克的經過。他說FBI專門撥了一筆錢用來尋找普爾森的秘密電腦和抓獲奧斯汀,當他幫助FBI很快乾成這兩件事後,警察就雇他來引誘米特尼克作案。電話又響了。這回是一個朋友。埃里克與他交談了幾分鐘。

“米特尼克剛剛用弗里西姬的電話呼了我的朋友!”埃里克悲嘆說。“我早就不和弗里西姬來往了!米特尼克怎么發現那個號碼的?”

奧斯汀聳聳肩。埃里克難道不知道這是黑客心目中的正義嗎?“你不害怕普爾森出獄後騷擾你嗎?

“我會溜走的,他找不到我。”

1993年10月22日一大早,埃里克被召到地區檢察院,與他同去的還有他的律師。奧內拉斯警探站在屋中,雙臂交叉放在胸前,高大的身軀一動不動,臉上陰雲密布。他故意等待了許久,才把犀利的目光落在埃里克身上。“我告訴過你別跟我搗亂。”埃里克知道自己無話可說。助理檢察官大衛·辛德勒的桌上放著一個名單——執法機構的名單——好像與他給奧斯汀看的名單一樣。

“賈斯廷,”辛德勒開口叫他。埃里克不喜歡這個名字。這是他的真名。“你最近在忙著監視FBI?”

埃里克一言不發。

“你在使用其他人的信用卡嗎?”

“誰說的?”

“這會讓別人對我們怎么看呢,賈斯廷?”辛德勒問。“我們在你身上花了這么多時間和精力。”

“我能私下與我的律師談談嗎?”

律師為埃里克分析,檢察院可能會以信用卡欺詐罪起訴他,他與FBI的契約也會隨之吹掉。

律師去打電話。埃里克說他需要點新鮮空氣,要到外面散散步。他再也沒有回來。

上午晚些時候法院發出了對賈斯廷·彼得森的拘票。辛德勒別無選擇。他不得不向法官承認,法務部對黑客的秘密戰爭中的明星告密者,凱文·米特尼克一案的主要證人,掙脫了僵繩。

埃里克也成了逃亡者。也許這是叛賣黑客的人的必然結局。

黑客是盜火者,還是伊甸園裡的蛇

(以下內容為第三方採訪者所撰寫)

1996年12月,我進入了環球網中凱文·普爾森的主頁。

普爾森被捕後,在監獄裡關了5年,1996年出獄。法院禁止他3年內使用任何計算機。根據緩刑條例,如果他看到鍵盤手指發癢的話,緩刑官員可以立即把他送回監獄。

主頁中有就《未解開的謎》致電視製片人的信,甚至還有他為凱文·米特尼克寫的辯護詞。引起我注意的是一篇題為《重犯的解釋?》的文章。

文章不長,全文照錄如下:

為什麼美國的二次犯罪率如此之高?如果緩刑官員對我的案子的處理辦法很典型的話,也許能為回答這個問題提供點線索。

我還沒有得到釋放麻煩就來了。我計畫出獄後,在找到工作。獨立生活之前,先和父母住在一起。緩刑官在釋放我好幾個月前就預見到這一點,光顧了我父母家。當他發現他們剛買了一台IBm 兼容機時萬分震驚,警告他們必須在我搬回來住之前就把它處理掉。必須提醒你,我父母並沒有數據機。但鑒於我是一個臭名昭著的黑客,我會很容易從普通電器商店裡弄出一台。

在採取這一預防措施後,緩刑官員很快又起草了一封警告信,提醒我在釋放後,小心不要因擁有計算機或軟體,或任何身份證件如駕駛執照、社會保險卡而被抓。

我出獄以後的經歷更加有趣。當我向緩刑官報到時,他對我解釋說,我不僅不能使用任何計算機,不論它是否帶數據機,而且,我不能出現在任何有計算機的房間中。我只能為一個上班地點沒有計算機設備的僱主工作。“喔,順便說一句,別忘了你還得在3年中賠償6.5萬美元。”

從事一份工資少得可憐的工作,即便連乾3年,償還賠款也根本沒有希望。作為替代方法,我提出重返學校拿一個學士學位。由於不準使用計算機的限制在先,顯然我不可能很快支付他人6.5萬美元,但獲得了一個學位,我也許就有機會還清這筆債。緩刑官同意了,允許我脫產學習。

我迅速找了家學校。我的緩刑官把我叫到他的辦公室里,宣布他改變了主意。忘掉學校吧,去麥當勞上班。

好了,咱們來看看吧。沒有學歷。沒有事業。6.5萬元錢等著我去還。一句話,這是蓄意讓我重新犯罪。(碰巧的是,我的緩刑官與米特尼克的是同一個。)

想一想這件事。一個從前的罪犯出了監獄,卻被告知他不能通過受教育改善自己的人生,也不能從事他唯一適合乾的工作。這種情況發生過多少次?人們被有意剝奪了重新做人的任何機會,無論他們對此有多么強烈的願望。有多少罪行是被這樣的人犯下的?

我的律師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改變這一狀況。9月16日洛杉磯聯邦法院聽取了這一申請。申請被徹底拒絕了。法官拒絕對緩刑官的決定加以質疑,還特別駁斥了關於應該允許我在工作中使用不帶數據機的計算機的說法。“誰知道他會用計算機乾什麼呢?”

由於害怕在不知不覺的情況下越過界線,普爾森的行為開始走向極端化:他在使用自動取款機和駕駛配備有調整發動機的晶片的汽車之前,都先向緩刑官提出申請。

文章的最後請讀者就兩個問題投票。第一個問題是:普爾森應該被準許使用不帶數據機的計算機嗎?第二個問題是:普爾森應該被準許一邊工作、一邊上學嗎?

我上網瀏覽的那一周,讀者投票的結果是:使用計算機一88%贊成,12%反對;上學一93%贊成,7%反對。

我遲疑了許久,沒有按擊滑鼠。這些問題從表面上看容易回答,但往深處想,真的能夠那么輕鬆地作出選擇嗎?

開/關,是/否,1/0,……計算機對此不難決定。但當計算機的世界和人的世界碰撞摩擦時,二進制的運算規則不再有效。每樣事情不是非黑即白,而幾乎總是灰色的。

電腦網路是伊甸園呢,還是潘多拉之盒?黑客是盜火者呢,還是伊甸園裡的蛇?由你來判斷吧。

闖入FBI的資料庫和竊聽聯邦電腦系統之後,FBI開始追查鮑爾森。普爾森的專長就是闖入電話線,他經常占據一個基站的全部電話線路。普爾森還會重新激活黃頁上的電話,並提供給自己的夥伴進行出售。他最後在一家超市被捕,判以五年徒刑。

在獄中,Poulson 擔任了《連線》雜誌的記者,並且被推舉為有線新聞網的高級編輯。2006年,在他最著名的一篇文章中,主要講述了他如何通過比對MySpace的檔案,識別出了744名性罪犯,並且幫助抓到了其中的一個,名為Andrew Lubrano的性罪犯。犯罪與正義之間,有時候的確是很近的。

凱文·普爾森與其他黑客

艾德里安·拉莫、米特尼克、凱文·普爾森 艾德里安·拉莫、米特尼克、凱文·普爾森

世界五大黑客中,除了已經去世的喬納森·詹姆斯和羅伯特·塔潘·莫里斯吉克,其他已經都在這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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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 Pouls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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