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anck-Condon原理

夫蘭克—康登原理:夫蘭克首先提出這一原理的基本思想(1925),康登用量子力學加以說明(1928)。他們認為:電子躍遷的過程是一個非常迅速的過程,躍遷後電子態雖有改變,但核的運動在這樣短的時周內來不及跟上,保持著原狀(原來的核間距和振動速度)。

由於電子和原子核質量的顯著差別,電子的運動速度比原子核快得多,以至電子在躍遷過程中原子核間距離基本保持不變.這表示在兩個不同電子態的勢能曲線之間,要用垂線來表示電子躍遷過程.這個原理就稱為 Franck-Condon原理,它成功地解釋了零譜帶系的強度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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