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HS變更管理

指在製造型企業中,對生產線、生產工藝、生產設備、原輔材料及應急管理機構的變更進行預評估並採取相應的運行控制措施,以確保變更所帶來的環境因素及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的過程。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的GB/T28002-201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實施指南》中,其4.3.1.5條款對變更管理做出了詳盡的解釋:

組織宜管理和控制可能影響其職業健康安全危險源和風險的任何變更。這包括組織架構、員工、管理體系、過程、活動、材料使用等的變更。此類變更在其引入前宜通過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進行評估。

組織不僅在設計階段,考慮新的過程或運行所帶來的危險源和潛在風險,還宜在組織以及現有的運行、產品、服務或供方發生變更時,考慮變更帶來的危險源和潛在風險。宜啟動變更管理過程的情況示例如下:

——新的或經修改過的技術(包括軟體等)、設備、設施或工作環境;

——新的或經修訂的程式、工作慣例、設計、規範或標準;

——不同類型或等級的原材料;

——現場組織架構和人員配備包括所用承包方的重大改變;

——健康安全設施和設備或控制措施的改變。

為確保任何新的或變化的風險為可接受風險,變更管理過程宜包括對下列問題的考慮:

——是否已產生新危險源;

——何為與新危險源相關的風險;

——源自其它危險源的風險是否已發生變化;

——變更是否可能對現有風險控制措施產生不利影響;

——在綜合考慮了措施的可用性、可接受性以及現時和長期成本的情況下,是否已選擇了最適宜的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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