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在美國如果你問最受兒童歡迎的作者是誰,無論是書店或圖書館人員都會告訴你是Dr. Seuss。Dr. Seuss使得閱讀和學習成為一種樂趣,他有超級豐富的想像力和特殊的畫風,沒有華麗的布景,沒有炫麗的色彩,但那似乎有旋律、有節奏的對白,使人讀後回味無窮。
Dr. Seuss本名Theodor Seuss Geisel,自他1937年開始出版第一本書到1991年去逝,創作了將近50本兒童圖畫書。他是美國曆年兒童暢銷排行榜上的常勝將軍,世界重要的兒童文學大獎從來沒有缺過Dr. Seuss的名字,包括美國童話書最高榮譽凱迪克大獎、普立茲特殊貢獻獎等,他甚至還獲得過三次奧斯卡獎。
Dr.Seuss出生於麻薩諸塞州一個富有家庭,聽著母親的故事和歌謠長大,從Dartmouth College畢業後,他肩負父親的期望去牛津大學攻讀文學博士。然而他厭倦了經院式的生活,擅自將留學計畫改為遊歷歐洲。回到美國後,他曾為幾家雜誌社提供卡通漫畫,並開始創作兒童書。起初人們認為他的書對孩子來講太稀奇古怪,他的第一本書《And to Think That I Saw it on mulberry Street》曾被28家出版商拒絕過,直到被Random House相中。Random House的前總裁這樣說:“我出版過許多偉大作家的作品,如William Faulkner、John O’hara,但在我的作家名單上只有一個是天才,他就是Ted Geisel。”
Dr. Seuss作品的風格常利用一些無意義或荒唐的事做為重要的出發點來從事創作,身邊看來不起眼的事,經過他的豐富的想像力,就會創作出一本與眾不同的童書。他筆下的人物看起來有點怪怪的,但每個人物都有鮮明獨特又可愛的個性。看了Dr. Seuss的書會不知不覺的大聲朗讀起來,因為他的書充滿了節奏和韻律,念起來非常順口,可加深印象。
他最懂孩子的心,他說“A person is a person, no matter how small he is”。他最大的風格是幽默,可以稱得上是一位英語語言大師,英語到了他的筆下,就象變了魔術,可長可短,變化無窮:有繞口令、有猜謎一樣的“腦筋急轉彎”、有數字、字母組成的遊戲、有他自創的逗趣人名,再配上他畫的“蘇斯博士式”的典型畫面:毛茸茸、彎彎曲曲的線條、怪異幽默的人和動物,使閱讀真正成為有趣的遊戲。
Dr. Suess本人並沒有孩子,而且據他太太說,他也不太愛跟孩子們搞在一起,甚至有點兒怕孩子。他老是在想:“What might they do next? What might they ask next?”。他太太還說:“He couldn't just sit down on the floor and play with them.”可是他竟然能成為美國歷史上最偉大的兒童漫畫家,這不得不說是一個奇蹟。又或者,他在家裡,就是個一直沒有長大的孩子。
1954年,生活雜誌發表了一篇有關學生文盲的報告,認為學生的書很枯燥,所以學生才不愛讀書。這引起了Dr. Seuss的注意,他總結出400個他認為對學生學習最重要的單詞給出版商;出版商告訴他最好能用250個單詞寫一本孩子愛看的書。9個月後,Dr.Seuss只用了其中的220個單詞就完成了這本讓人津津樂道的《The Cat in The Hat》。這隻著名的貓戴的紅白相間的高帽,幾乎成了Dr.Seuss的標誌。
為了慶賀他的百年誕辰,美國郵政於2004年3月2日發行一枚紀念郵票,郵票上的Dr. Seuss是根據1987年他在達拉斯拍攝的照片設計的,環繞著他的都是他在兒童讀物中創造出來的“孩子們”:最左邊的就是戴帽子的貓。
他的生日被國家教育協會定為全美讀書日(Read Across America Day)。讀遍全美國(Read Across America)是美國最大型的讀書活動,以大聲讀書、持續讀書、馬拉松讀書等活動來慶祝Dr. Seuss的誕辰日,各地也會有一些紀念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