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6ICU

996ICU

996.ICU指工作996、生病ICU,也就是工作從早上9點上班到晚上9點下班,每周工作6天,生病了就住進ICU。2019年3月27日,一個名為996ICU的項目在GitHub上傳開。程式設計師們揭露“996ICU”網際網路公司,抵制網際網路公司的996工作制度。 2019年4月8日,反996許可發布滿一周,已有104個項目採用該許可。 2019年4月11日,人民日報針對“996工作制”發表評論員文章《強制加班不應成為企業文化》 ;4月12日,阿里巴巴通過其官方微信號上分享了馬雲有關996的一些觀點,當天下午馬雲再度回應稱“任何公司不應該,也不能強制員工996”。

詞語來源

2019年3月27日,一個名為996ICU的項目在GitHub上傳開。在這個項目指向的域名頁面上,發起人這樣寫到:“什麼是996.ICU?工作996,生病ICU”。他將996工作制下最低72個工時與《勞動契約法》等條文對比,並呼籲“程式設計師生命為重(Developers’ lives matter)”。

社會影響

“996ICU”成為GitHub上最受歡迎的項目,越來越多的人給這個項目“加星”,這是程式設計師們對一個開源項目表示肯定或支持的方式,類似於“點讚”。僅僅三四天后,“996ICU”星數已超過10萬,僅15天后,“996ICU”星數達到20萬,GitHub排行榜第二 ,而且還在繼續增長。作為對比,在iOS這個話題下的一些熱門項目,獲得的星數也僅在2到5萬之間。有人稱996ICU為“GitHub星數上升最快的項目”,在輿論聲中,大家開始將這個項目定義為“程式設計師的一次反抗”。

上榜名單

“996ICU”的發起人呼籲程式設計師們進行揭露,將超長工作制度的公司寫在“996公司名單”中,在一周之內,華為、阿里巴巴、螞蟻金服、京東、58同城、蘇寧、拼多多、大疆……一個個網際網路頭部公司先後上榜。

勞動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二章第四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

國家發展勞動者休息和休養的設施,規定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一章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第四章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四章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章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章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章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十二章第九十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可以處以罰款。

第十二章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

第三章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第五章第六十二條:

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第七章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契約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

第三條:

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職工工作時間。因特殊情況和緊急任務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勞動部貫徹〈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實施辦法》

第三條:

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實行這一工時制度,應保證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不減少職工的收入。

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職工工作時間。企業由於生產經營需要而延長職工工作時間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

根據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延長工作時間的,企業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給職工支付工資報酬或安排補休。

反996許可

反996許可1.0版本於2019年4月由-SujiYan-、Katt Gu等起草。許可發布一周后,採用該許可的項目平均每天增加10個到20個。截至2019年4月8日下午6時,已有104個項目採用。

社會評論

反996許可1.0版本的起草人之一-SujiYan-表示,996是挺低級的一種管理方式,是管理層的無能。

對996有爭議,並不是不想奮鬥、不要勞動。沒有人不懂“不勞無獲”的道理。但崇尚奮鬥、崇尚勞動不等於強制加班。苦幹是奮鬥,巧幹也是奮鬥;延長工時是奮鬥,提高效率也是奮鬥。因此,不能給反對996的員工貼上“混日子”“不奮鬥”的道德標籤,而應該正視他們的真實訴求。強制推行996,不僅解決不了企業管理中“委託—代理”難題,也會助長“磨洋工”的頑疾。從企業家和創業者的角度來看,他們身上的極限奮鬥精神是可貴的,但要考慮到普通員工的位置不同,強制灌輸996的加班文化,不僅體現了企業管理者的傲慢,也不實際、不公平。 (人民日報評)

在媒體的質疑聲中,有些企業辯稱這是一種企業文化,“提倡”員工加班、“鼓勵”員工全情投入、高效產出。在法律上,這樣的做法得不到支持。勞動法中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而“996工作制”的加班時間遠遠超過了這一規定。 (人民日報評)

老闆們大義凜然,把“996”捧得跟朵花一樣,可“996”工作制到底是怎么回事,違不違法,其實並沒多少可以討論的餘地。撥開那些圍繞在加班問題上的迷霧,在這層絢麗的道德外衣下,是企業對利益的原始衝動。說到底,這不過是一種轉嫁經營成本的策略,在不增加用工人數的基礎上,將現有員工的利用率最大化,這不是奉獻,而是一種壓榨。這沒什麼好驕傲,相反是一種污點。 (錢江晚報評)

一個行業起步和發展階段可以靠咬牙拼下來,但靠犧牲員工的正常生活與休息時間的發展不可持續,它不僅給員工的身體健康埋下隱患,也無法迎來一個行業的未來。“上班996,生病ICU”,雖然是調侃,但也足以警醒相關公司。只有工作沒有生活,這樣的狀態下,員工哪怕拿著高薪,幸福感又從何而來。“996工作制”不應該成為任何行業的常態,不僅是網際網路企業。 (廣州日報評)

今天中國BAT這些公司能夠996,我認為是我們這些人修來的福報。這個世界上,我們每一個人都希望成功,都希望美好生活,都希望被尊重,我請問大家,你不付出超越別人的努力和時間,你怎么能夠實現你想要的成功?今天我們擁有這么多資源,我們帶著巨大的使命,希望在未來能夠讓天下沒有難做的生意,你不付出可以嗎?不可以。 (馬雲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