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案簡介
2015年9月14日,山東臨沂市平邑縣地方鎮尋找後東固村村民張紀民的老房子遭遇一場 強拆。在這次強拆中,他被燒死在自己的家中。臨沂官方將此事定性為一起因基層幹部法紀觀念淡薄、作風簡單粗暴、強制拆遷引發的民眾生命財產受到嚴重侵害的惡劣事件。目前,對該事件負有直接責任的三名政府負責人已被刑拘,而涉嫌非法拘禁張紀民妻子的7名城管人員也被採取了刑事強制措施。
視頻資料
2015年9月14日11時48分15秒(錄像顯示時間),死者張紀民家房屋開始冒煙,並伴有零星火光。8分鐘後,有兩個不明身份人員從張紀民家正門跑出到院後的路上,與其他人員會合,一起繼續往張紀民家屋頂扔石塊等雜物。人群中有一人拎著紅色滅火器來回跑動,但並未去滅火。隨後,火勢越來越大。視頻中有婦女哭喊聲:“出人命了,快救人去!”。
死者親屬
最先在網路爆料的是微博網友@張德志_THU,其在網帖中稱:“2015年9月14日,山東省臨沂市平邑縣地方鎮後東固村發生強拆住宅致人死亡事件。上午鎮政府人員帶人到後東固村張紀民(註:實為“張繼民”)家進行強拆,將張紀民的妻子抓走毆打後扔在馬路邊。在十一點多拆遷人員進行強拆並和張紀民發生衝突,張紀民被燒死。”網帖配上多張圖片,顯示過火後的房屋已燒毀,屋前地面還有一具燒焦的屍體。
張繼民家的房子著火。網友@張德志_THU提供
網友@張德志_T H U稱死者是其親叔叔,今年46歲,其妻潘進慧(音),育有兩女,一個15歲在鎮上念中學,一個10歲在村里讀國小。他告訴南都記者,自己在外地,但所發內容千真萬確,強拆緣於當地的新農村建設,將幾個村合併建設成社區,征走農民房屋和土地後讓農民上樓。“因為賠償款特別低,我叔叔一直沒與政府達成協定,9月14日上午就發生了強拆。”
死者堂哥張繼友介紹,此次事發背景確是房屋拆遷問題,“張繼民家有5間瓦房,本來政府之前說好給他一套價值10萬元左右的商品房,後來又反悔了,兩邊關於賠償有8萬-10萬的差額,所以一直沒談攏”。張繼友稱,事發前一周,鎮、村兩級的幹部一直在跟張繼民做工作,最後還是談崩了。“張繼民本來已經鬆口了,打算過幾天就搬,沒想到就遇到了強拆的悲劇。”
9月13日晚,張繼民最後一次跟官方代表談判,現場未達成協定。9月14日早上7點多,張繼友就接到了張繼民的電話,被告知潘進慧“不見了”。張繼民擔心因為拆遷沒談攏,有人綁架了潘進慧。張繼友帶著人滿村找,最終在同村一戶人家門口發現了潘進慧,她身受重傷,9月15日上午剛剛甦醒。“有車在路邊停著,下來一個人,拖著我就上車,我就喊救命,他就說你再吆喝我就殺你……”在親屬提供的一份病房錄像中,潘進慧哭著講述,當時她送孩子出門上學,看到濱河大道上有挖掘機,就告訴丈夫張繼民要注意,後來自己就被8個人抓進了一輛車裡,挨了打後昏迷。
張繼友隨後聽村民說,張繼民家正遭遇強拆。他9月14日上午11點多趕到現場,發現鎮政府的人員正帶著一幫人在拆張繼民家的房子,此時院牆已拆完,正把屋子裡的東西往外扔。“我到的時候,張繼民把門反鎖了,不久房子就著火了,他房子裡有個煤氣罐,我們也不知道到底是他自己被逼著自焚,還是拆遷的人縱火,反正著火後那幫人都跑了。”
中午12點後,消防趕到現場,火滅了,張繼民被人從儲物間抬出,只剩一具燒焦的屍體。
另一位親屬張繼良事後也曾到現場,他同樣無法確認起火原因,但認為此事根源在當地政府的強拆。張繼良表示,多位親屬已將情況反饋到平邑縣公安局,希望得到重視。
目擊村民
“確實是強拆過程中著火了。”一位不願具名的目擊村民介紹,其家隔張繼民家不足百米,當日上午首先是四五十人包圍了張繼民的房子,然後開始強拆,拆了院牆,後來把張家屋內的東西往屋外扔。“那幫人帶了汽油和滅火器,張繼民把門反鎖不讓他們進去,不一會就冒煙著火了。”
另一位目擊村民則稱,強拆的人用白酒瓶和寶特瓶裝來了汽油,還自帶了多個滅火器,著火後汽油瓶空了,那些人用滅火器救了一會就都跑了。“汽油瓶子和滅火器後來都被縣公安局的人帶走了,現場圍觀的民眾也很多去了縣公安局做筆錄。”網上傳出的現場圖中,也有疑似汽油瓶存在。
還有多位未到現場的村民表示,事後聽現場目擊者描述的情況基本類似,確實是強拆過程中著火。
多位村民向南都記者證實,當地拆遷由來已久,是地方鎮政府要將幾個村合併建設成社區,讓農民上樓。但當地村民認為,拆遷的賠償太低,宅基地補償60元/㎡,房屋按新舊估價5萬-10萬,很多人都不願意拆。有村民估計,如今該村還有六成的村民沒同意拆遷。對於張繼民之死,這些村民都感到惋惜。
該村村委會主任高學明向媒體確認,張繼民是當地一位農民,該村的確屬於拆遷區域,已快完成。對於事發的情況,高學明表示因為不在現場,所以不知道,也不清楚張繼民妻子的下落。
官方通報
對於此事,平邑新聞中心官方微博9月14日晚間通報稱:“9月14日12時許,平邑縣地方鎮東固社區後東固村一戶民宅發生火情。公安、消防等部門接警後迅速趕往現場,及時控制火情並進行人員搜救。經勘查,現場發現一名死者,系戶主張繼民,張妻因事外出,未在現場。事情發生後,有人在網上散布謠言,擴大事態。目前,公安部門正對火災原因進行調查,對於製造、散播謠言者將依法嚴懲。本微博將對相關進展情況及時發布。”
昨日上午平邑縣公安局指揮中心一工作人員又對媒體表示,死者生前是將自己反鎖屋內,並把自己點著,現場是否有強拆尚不清楚。
昨日18時許,平邑新聞中心官方微博再次發布通報:“山東平邑‘9·14’民宅火災事件發生後,平邑縣委縣政府立即成立調查組,展開緊急調查。公安機關第一時間已對相關人員採取強制措施,目前案情正在調查中。平邑縣委、縣政府表示,將儘快查清案情、查明事故責任,依法依紀嚴懲相關責任人。”
第二份通報呈現的事態明顯比第一份嚴重,但仍未明確此事是否與親屬、目擊者所講述的強拆有關,也未明確起火原因和過程。南都記者就此聯繫了臨沂市委宣傳部、平邑縣委宣傳部、平邑縣公安局、地方鎮政府等多個部門,均未得到進一步答覆。
領導慰問
9月18日上午,山東臨沂市委副書記張宏偉來到平邑縣人民醫院,代表臨沂市委市政府看望張紀民家屬潘進惠。張宏偉除了表示歉意外,還表示一定會依法迅速查明事件真相,對涉及到的違紀違法人員嚴肅處理,還當事人家庭一個公道。
張宏偉要求醫院對潘進惠的身體狀況作進一步的全面檢查,安排專人精心醫治調理,醫療費用要全部免除。張宏偉對潘進惠兩個女兒的情況十分關心,要求學校安排專人幫助孩子儘快走出家庭變故的影響。同時,要求平邑縣要妥善安排好潘進惠出院後的住房問題。
初步處理
9月16日晚,山東臨沂市委書記林峰海趕赴平邑縣,督促調度“9·14”事件處置情況。並指出,這是一起因基層幹部法紀觀念淡薄、作風簡單粗暴、強制拆遷引發的民眾生命財產受到嚴重侵害的惡劣事件。此外,平邑縣地方鎮東崮社區舊村改造項目拆遷工作立即停止。
山東省臨沂市“平邑9·14”事件調查處置工作組18日晚間發布訊息稱,“平邑9·14”事件死者張紀民的妻子潘進惠遭非法拘禁案偵破取得新進展,涉嫌非法拘禁潘進惠的7名有關人員已於9月17日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至9月20日涉嫌違法犯罪的15名主要嫌疑人全部抓捕歸案,相關處置工作正在進行之中。
經查,平邑縣地方鎮黨委副書記魏運波(已被刑事拘留)原系平邑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為達到強制拆遷目的,魏運波策劃指使蘇然(平邑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行政執法分局局長)、陳相源(平邑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行政執法分局中隊長)、邵明星、焦文亮、趙鎮、梅傑、周笑笑(均系平邑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行政執法分局職工)等7人對潘進惠實施了2個多小時的非法拘禁。目前,“平邑9·14”事件相關偵破工作正在進行中。
調查結論
2015年9月20日,經市、縣兩級公安機關、消防部門連續五天不間斷調查,走訪現場民眾及知情者130餘人,在省刑偵和消防專家組具體指導下,提取有關物證送權威部門鑑定,綜合勘查檢驗、屍體檢驗、物證檢驗、審查訊問、走訪調查等工作,“9.14”事件由平邑縣地方鎮東崮社區強拆引發,排除他人人為縱火,火災系張紀民自身行為所致。
2015年9月14日11時50分,平邑縣公安局110報警服務台接報警稱:平邑縣地方鎮後東崮村一房子著火。接報後,平邑縣公安局迅即指令消防大隊、地方鎮派出所組織力量前往施救,派出所人員12時10分到達現場,消防大隊出警人員12時20分到達現場,至12時50分火情被全部撲滅。在清理房屋坍塌現場過程中發現房主張紀民(男,46歲)已經死亡。
經現場勘查,在張紀民家院子西北部發現四具滅火器,其中三具滅火器壓力表指針為0,表明內部乾粉已完全噴出,另一具剩餘少量乾粉;在院內西部雞圈北側和東側發現並提取兩個裝有黃色液體的“龍江家園”酒瓶和三個“龍江家園”酒瓶碎片,經檢驗兩瓶黃色液體為汽油,在兩瓶體及碎片上均檢出張紀民DNA基因分型。另經勘查,張紀民宅院堂屋室外正門西側台階處有一起火點,該起火點周圍無火災蔓延痕跡,分析為獨立起火點,提取衣物殘骸,從中檢出汽油成分。張紀民住宅主房屋內門口西側有另一處起火點,主房屋門燒失,屋門外部門栓和門鎖呈分離狀態,屋門內插銷呈拴閉狀態,西側門框過火痕跡內側重於外側,下部重於上部,為室內液體低位燃燒形成,門檻炭化痕跡內側重於外側,證明該處也存在室內液體低位燃燒情形,在該處提取的地面殘留物也檢出汽油成分。另外死者項部、左手腕處碳化衣物殘片均檢出汽油成分。
經法醫檢驗,張紀民上衣夾克右下兜內有塑膠打火機1個、手機1部,左下兜內有塑膠打火機3個。法醫認定張紀民存在全身廣泛性生前燒傷,未發現除燒傷以外的其他損傷,系燒傷致死。死者下頜部可見一白色毛巾燃燒後殘片覆蓋,相應頸部皮膚未見軟組織挫傷,符合火場中求生自救跡象。
經訊問被刑拘人員、詢問現場民眾和知情人,死者張紀民因房屋拆遷補償問題一直未與拆遷方達成協定。9月14日早7時許,平邑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經濟開發區分局局長蘇然根據與地方鎮黨委副書記魏運波及該鎮工作人員高群的事先約定,帶領本分局6名工作人員對張紀民妻子潘進惠實施非法拘禁,限制其人身自由2個多小時。
在蘇然等人控制潘進惠的同時,高群帶領平邑縣地方鎮大瑤草村人王永飛、平邑縣地方鎮下坡村人莊銀田、平邑縣地方鎮歸來莊村人武海楊等15人趕至張紀民住宅附近準備實施強拆。魏運波及東崮管理區書記兼社區總支書記管彥省先安排後東崮村支部書記高新和村主任高學明前往張紀民家中做工作未果,又安排高群和後東崮村村民楊某某前往勸說,高群、楊某某發現張紀民家大門仍然從內部鎖閉,高群通過宅院門縫和院外高處發現院中一鋁盆內的衣物正在冒煙,魏運波即讓蘇然、高群安排平邑縣地方鎮愛華村人韓飛飛到附近加油站拿回兩具滅火器,韓飛飛與王永飛翻過張紀民住宅西院牆用滅火器將院中鋁盆內的火撲滅。之後,管彥省安排高群指使莊銀田駕駛鏟車將西院牆推倒,推牆過程中,莊銀田看到張紀民正在屋門內向鏟車方向投擲瓶子類東西,此時站在院西牆外的平邑縣地方鎮興仁莊人彭京璐通過院牆缺口也看到張紀民從門內向外投擲東西,並拋灑液體。接著發現,張紀民主房門前平台上燃起明火。魏運波安排人從地方鎮政府帶著四具滅火器趕到現場,與高群等人用滅火器共同將明火撲滅。隨後,張紀民住宅主房門內突然冒起黑煙,迅速變成明火併燃及屋門。高群等人慾用滅火器撲救屋內明火,有人大喊“屋內有煤氣罐”,在場人員遂撤離現場。之後,魏運波、管彥省等人安排人員在屋後用石塊投砸張紀民住宅後窗,欲砸碎玻璃通風散煙,避免張紀民被煙嗆死,後來發現屋內火勢迅猛燃起,現場人員均退避散離。管彥省、魏運波分別撥打110報警。
另經公安機關調查了解,9月11日,後東崮村村民高某某到張紀民家做工作時,張紀民曾主動向其展示三個煤氣罐和兩桶汽油。9月13日,後東崮村村民楊某某到張紀民家做工作時,也發現在其堂屋門內西側有兩個小型煤氣罐、兩個裝有黃色液體的塑膠桶、五六個裝有黃色液體的“龍江家園”透明玻璃酒瓶。經調取平邑縣地方鎮供銷加油站監控視頻和銷售汽油名單查明,9月11日、13日張紀民分兩次在地方鎮供銷加油站購買9升汽油。
綜合勘查檢驗、屍體檢驗、物證檢驗、審查訊問、走訪調查等工作,“9.14”事件由平邑縣地方鎮東崮社區強拆引發,排除他人人為縱火,火災系張紀民自身行為所致。
家屬質疑
2015年9月20日,平邑官方此次通報再次定性火災由死者自焚所致,張紀民家屬第一時間授權北京泰維律師事務所主任李剛律師向財新記者表達五點質疑:
第一、此事由政府強拆所致,事後偵查工作是由平邑警方進行,平邑警方事發四天后才控制相關當事人,甚至四天內平邑縣都不承認強拆的事實,平邑警方的調查結論不能令人信服。
第二、在事發現場的張紀民已死,其他人都是強拆人員,事發後警方沒有在第一時間控制相關人員,這些人員有足夠的時間統一口徑掩蓋犯罪事實。
第三、通報稱首先發現張紀民院內有火然後強拆人員翻到院牆內滅火併仍然繼續強拆將西院牆推倒。發現院內有火可以預見張繼民可能會有過激行為,這時仍在進行強拆,律師認為這“無疑是火上澆油”;稱即使張紀民是自焚,也是強拆人員逼迫所致,而且是故意。
律師指出,明知其行為可能會導致他人死亡,仍然放任這種結果發生,亦可成立間接故意殺人。即使根據這段表述,調查結論稱系張紀民自身行為所致,在邏輯上也不成立?
第四、根據民眾掌握的錄像,在房屋著火後強拆人員仍然扔東西到張宅,火勢較小的第一階段有強拆人員在院內。
律師稱,事件的關鍵在於火勢由小火變為大火的時間點。大火燃起的前幾秒種強拆人員由院外進入院內,然後火勢失控。律師認為,“很顯然是強拆人員的突然進入及其行為導致了悲劇的發生”。
第五、律師認為,必須由更據公信力的調查機構才能真正查清案件事實,此事至此已經完全被地方掌控,毀滅證據統一口徑製造假案都不能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