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過程
2013年9月23日,在深圳最繁華的CBD的福田中心商務大廈內,在此辦公的某物流公司老總張某在地下停車場停好車後,僅短短5分鐘便被人綁架。
根據當時的監控顯示,9時20分左右,當被害人張某的車開進停車場時,早已等候在停車場內的兩撥綁匪馬上開始行動。
綁匪所在的其中一輛車先把停車場入口堵上,佯裝是車子壞了,接著綁匪所在的另一輛停在停車位里的商務車開到電梯旁的通道上,車內有人率先進了電梯間,有人則從車上搬下空箱子,往電梯間搬進去,隨後又搬出來。
剛把車停好的張某此時在電梯門口,遇到了這支“忙碌”的搬運隊。當他進入電梯間時,立刻被等在電梯間裡的一名男子推出,四名男子馬上簇擁到電梯間門口。商務車也立即倒退到電梯間門口。四個人抓著張某的手臂,將他押上商務車後將車輛迅速開走。
隨後該團伙將被害人張某綁架至事先租好的位於寶安區沙井上興工業區的一空廠房內。綁架的主犯在廠房內與張某就贖金展開了商談,最終確定贖金為價值5000萬元的金條。
根據雙方約定,當晚7時30分左右,張某的司機陳某將185公斤的金條(經物價局鑑定價值總計人民幣48729000元)送至寶安機場停車場內交給了綁架的主犯。2013年9月24日凌晨3時左右,張某被釋放。
審判過程
庭審焦點
2014年8月4日,該案在深圳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案件的來龍去脈隨著庭審的展開才抽絲剝繭地展現。庭審時,案件主犯張景光、賴乙金都表示認罪,但對犯罪過程有異議,都互相推諉指認對方才是主謀。因為涉案人數比較多,案件會持續審理多天,案件仍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據檢方指控,2013年7月份,被告人張景光、賴乙金、賴長金就開始準備預謀綁架被害人張某。
關於案件的預謀策劃,張景光在法庭上把責任推諉給賴乙金,他說賴乙金是主謀,犯案所需的20多萬元經費都是賴乙金所出的。張景光說,賴乙金負債累累資金周轉不靈,兩人經常喝酒後就商議要做一樁大事,搞點來錢快的,恰好看到了電視劇《插翅難逃》,就決定學電視劇做一票。後來,賴乙金叫來了同鄉賴長金,而賴長金因為需要還房貸急需資金。於是3人一起商議如何實施綁架。
那么該找誰來下手呢?張景光在法庭上是這樣說的。就在他們挑選被害人時,收到了漳州商會主席發來的一份活動通知,通知上有參加這次活動的漳州在深名流們的名單和介紹,3人篩選了一遍,最後選定了深圳市人大代表、某物流企業老闆被害人張某,因為張某是張景光同村老鄉。不過,張景光並不認識張某。7月中旬,賴乙金出資成為商會這次活動的贊助商,使張景光能夠以贊助單位人員的身份參加活動,從而認識、接觸到張某。
然而,賴乙金卻說整個事件都是張景光一手策劃的,自己一直以為張景光是為了討賬追債,因為張景光說被害人張某欠了張景光一個香港同鄉1500萬元,如果追債成功的話有3成的分成。不過,賴乙金在檢察官的追問之下,有點前言不搭後語,他先說自己從來不知道張景光是要搞綁架,但後來又說在作案前一周才知道。
賴長金說他是被賴乙金找來幫張景光一個朋友追債。檢察官問他在這件事裡面做了什麼?他說,到廠房後被張和賴叫去買了四次東西,分別是風扇、飲料等。“你就買了幾次東西,人家給你20公斤黃金?”賴長金表示,20公斤是賴乙金對他的關照。
出資成贊助商 接近被綁架人
為何幾人會選定張某作為綁架對象?張某光在法庭上稱,當他們在挑選被害人時,收到了漳州商會(同鄉會性質)主席發來的一份活動通知,有參加這次活動的漳州名流們的名單和介紹,最終選定了深圳市人大代表、某物流企業老闆被害人張某。
因為張某是張某光同村老鄉的,賴乙某認為張某光容易接觸到張某下手。不過,此前張某光並不認識張某。2013年7月中旬,賴乙某出資成為商會這次活動的贊助商,使張某光能夠以贊助單位人員的身份參加活動,從而認識、接觸到張某。但賴乙某在法庭上表示,他從不認識張某,也沒有參加過商會的活動。
嫌疑人11名親友私藏贓物被起訴
出庭受審的20名被告中,除了張某光、賴乙某、賴長某3名參與案件預謀的被告外,還有兩批被告,一批是被找來參與綁架的6人,一批是事後涉嫌犯有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窩藏罪的11人。這11人分別是張某光的父親、哥哥、妹夫和表哥,賴乙某的哥哥、前妻、前妻舅、朋友、情人和兩個同學。對此,這些人均表示,不知道兩人托他們保管的黃金為非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