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7金華廢酸泄漏事件

2010年9月17日下午15點23分,浙江省金華市秋濱街道熟溪路866號一廢棄廠房區內發生大量廢酸泄漏事件,約有8噸濃度為70%強酸泄漏。事故發生後,當地消防部門立即調派3個消防隊趕赴現場處置,下午16時50分,槽罐的泄漏點成功堵住。所幸事故並未造成人員傷亡。

事故經過

據當地消防部門一位負責人介紹,最先報警的是與該廢棄廠區一路之隔的金棉紡織有限公司員工。負責消防工作的曹師傅說,2010年9月17日15時左右,公司食堂一名廚師途經熟溪路,發現道路兩側的窨井內在冒煙,聞了後眼睛發酸、嗓子發乾,遂報告給公司門衛。門衛向上匯報,他聞訊後立即打了119報警。
金華當地媒體的記者張黎明表示,他在趕到事發現場附近時就發現,兩側窨井內噴湧出鐵鏽紅的濃煙,遠處的低空已經被染黃。抵達事發地時,發現低空甚至被染紅。民警和消防員立即在各個路口設定警戒帶,阻止路人靠近。下風口的“大明鋁業”等公司乾脆給員工放假。

事故現場

事發現場,一名滿頭大汗的紫衣男子自稱是廢棄廠區的業主,姓金。他說,該廠區原先是江南化工廠,4年前化肥廠搬遷至蘭溪,這裡就剩下幾隻槽罐,裡面裝有生產原料之一的廢酸。槽罐露天堆放,日曬雨淋加上酸性腐蝕,曾發生過泄漏。“這次發生泄漏的槽罐,直徑約4米,實際裝有10噸左右廢酸。廢酸的主要成分有硫酸、硝酸和鹽酸,濃度有70%。”

事故控制

經過消防、環
消防部門對下風風向的下水道進行堵截
保等部門兩個多小時的搶險,該泄漏事故被控制。2010年9月17日晚,金華市相關部門對該金姓業主進行傳喚,作進一步調查。[1]
19日記者聯繫了金華市環保、安監、公安等多個部門,各部門表示,此次強酸泄露事件已得到善後處理,不良影響已經迅速得到了控制。金華市委、市政府已經重點布置了四方面的工作安排。
區域內水源未造成明顯影響
事發當晚8點左右,金華市環保部門對附近空氣、水源進行了跟蹤監測,經過對出事管網沿線大部分的窨井進行監測,發現水體已恢復到正常水平。
9月18日9時至10時30分許,金華市環保部門經對該管網入江口及下游婺城大橋附近三個監測點、婺江沈村段面監測,PH值均顯示正常。
金華市環境保護局工作人員表示:“測試結果表明,該事故未對周邊環境及相關水域造成明顯影響,區域內水源全部達到國家標準。”
金華市委、市政府重點布置四方面工作
對於此次8噸強酸泄露泄漏事件,金華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視,重點布置了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由環保部門對事故廠區周邊環境進行跟蹤監測,並及時通過適當途徑對外公布;
二是認真開展調查取證工作,由相關部門對相關責任人員依法作出嚴肅處理;
三是抓緊對該廠區罐體內剩餘化學品作出妥善處理,防止其再次發生泄漏;
四是開展全市危化行業、沿江沿河石化化工企業安全生產大檢查。由安監、環保等部門對全市危化行業、沿江沿河石化化工企業和各類危化品的貯存、管理、監管及進行全面排查,及時發現存在的隱患,並認真加以整治,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2]

處置意見

廠區業主暫未收到來自公安的處置意見 至於發生泄露的廠區業主金某,該如何處理?
記者從管轄該區域的金華市公安局江南分局秋濱派出所以及金華市公安局江南分局禁毒大隊了解到,由於相關法律法規中並無明確規定,金某暫未收到來自公安的處置意見。
主辦警官朱某表示,“金某的行為並沒有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中的任何一條。”
“根據我國《易製毒化學品管理條例》中相關條例,對於生產、經營、出口各類毒化學品的任何行為均有明確規定,但是對倉儲這一塊,卻無依據可循。”金華市公安局江南分局禁毒大隊領導解釋道。[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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