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9新疆阿克蘇爆炸案

8·19新疆阿克蘇爆炸案

2010年8月19日,新疆阿克蘇市依乾其鄉聯防隊員遭暴力犯罪分子襲擊,遭成7死14傷。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新聞發言人8月25日表示,8月19日發生在阿克蘇市的爆炸案成功告破。

基本信息

事件經過

8·19新疆阿克蘇爆炸案 8·19新疆阿克蘇爆炸案
阿克蘇地區行署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 阿克蘇地區行署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

8月19日上午10時30分,阿克蘇市依乾其鄉1名協警員帶15名聯防隊員巡邏至喀拉塔勒路與烏喀公路丁字路口(阿克蘇市烏喀路多浪河以西50米處)路段整隊時,3名暴力犯罪分子駕駛三輪機車沖向巡邏隊所處位置拋出爆炸裝置引發爆炸,導致3名治安聯防隊員和3名過路民眾死亡、15人受傷,其中,年齡最小的傷者為一名5歲女童,孩子的母親也被炸身亡,造成現場數輛警用機車及民用兩輪電動機車被炸毀,傷者隨即被緊急送往醫院搶救。

案犯落網

2010年8月25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新聞發言人表示,8月19日發生在阿克蘇市的爆炸案成功告破。經公安機關縝密偵查,認定這是一起暴力犯罪案件,以艾合麥提 庫爾班為首的6人暴力犯罪團伙除2人因實施爆炸身亡外,其餘案犯已全部抓獲歸案。

2010年8月19日上午10時30分,該團伙3名成員駕駛一輛電動三輪車沖入阿克蘇市依乾其鄉喀拉塔勒路與烏喀公路丁字路口的人群中,引爆爆炸裝置,致正在整隊的3名治安聯防隊員和3名過路民眾死亡、15人受傷。其中,年齡最小的傷者為一名5歲的女童,其母親也被炸身亡。

案發後,公安機關全力開展偵查和追逃工作。在當地民眾的大力協助下,截至2010年8月22日,案犯已全部被抓獲歸案。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負責人表示,暴力犯罪嚴重危害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各種形式的暴力犯罪活動,依法嚴懲犯罪分子。

阿克蘇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以非法製造爆炸物罪、爆炸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吐爾洪·吐爾地、阿布都拉·吐尼亞孜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判處亞生·卡迪爾、艾合麥提·庫爾邦(非法製造爆炸物主謀)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經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覆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此判決。

背景資料

新疆阿克蘇市 新疆阿克蘇市

阿克蘇市簡介

阿克蘇市位於新疆西部,天山南麓,塔里木盆地的西北部。為阿克蘇地區的行署駐地。阿克蘇經濟以農業為主,農業中又以棉花尤其是長絨棉為核心。此外還產糧食、水果、油料、甜菜等。工業則有紡織、水泥、化工等門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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