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6北京中國青年報社門前7人服用農藥事件

7·16北京中國青年報社門前7人服用農藥事件指2014年7月16日8時10分左右,7名中年男女躺倒在中國青年報社門外,身邊有農藥瓶。 有網友稱,他們都是一瓶農藥一口氣就喝下去的,倒在地上口吐白沫。 2014年7月16日中午,新京報記者了解到,其中5人由北京120送往3家醫院。1名男性送往朝陽醫院,他是7人中症狀最輕的,沒有生命危險。此外,協和醫院、北京軍區總醫院,各接收了兩名。 北京軍區總醫院接收的兩名男子,一名48歲,一名56歲。急診室護士稱,他們剛被搶救過來,暫時沒有生命危險。急診室登記信息顯示,初步診斷為藥物中毒。 護士說,由於服用農藥時間較長,病情較為嚴重。 另外兩名服藥人員被999接收。 據南方都市報,服藥自殺的7人均系江蘇人,因拆遷問題到北京上訪。

喝農藥控訴

泗洪7名喝藥者大部分來自青陽鎮旗桿小區。2014年7月23日,旗桿小區原址上正在修建商品房,開盤價格每平米4000元以上。新京報記者 王瑞鋒 攝

2014年7月16日早晨8點10分,北京某單位門前,7名來自江蘇泗洪青陽鎮的中年男女掏出早已準備好的農藥瓶,喝下農藥,隨後被送入醫院搶救。

上述喝藥者的親屬告訴新京報記者,這7人在泗洪的房產遭遇拆遷,他們認為拆遷補償不合理,曾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但未得到回應,在房屋被強拆後,他們決定喝農藥,以期引起媒體關注。

為了規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2011年《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以下簡稱《徵收補償條例》)頒布實施。

新京報記者在泗洪的調查中接到多個鎮拆遷居民反映,稱泗洪政府在徵收拆遷房屋過程中,沒有發布拆遷公告,也未出示相關手續批文,且補償標準過低。雙方未達成拆遷協定,但政府未通過法院,而是由住建局和鎮政府人員帶著施工隊進行強拆。這些均嚴重違背《徵收補償條例》。

對此,泗洪縣委宣傳部轉述國土、城建等多部門回應稱,對拆遷戶所反映的各項問題,各部門都在調查之中,具體問題不便回應。

“口頭通知”拆遷

從未見過徵收補償方案及徵收決定公告

2014年7月16日下午,泗洪縣青陽鎮三里社區居委會旗桿小區居民王建兵看到網上的訊息,才知道去北京反映拆遷問題的妻子孫成梅,竟然喝了農藥。

包括孫成梅在內的7名喝藥者,大部分都來自青陽鎮旗桿小區。他們做出極端行為的原因,與不滿該小區的拆遷補償有關。

據了解,旗桿小區是1995年泗洪縣政府對縣城中心的青陽中路周邊進行舊城改造而建設的安置小區,原住居民將原有平房拆除,按照縣裡統一規劃在原址上自建樓房和平房,小區共有500多戶,占地200餘畝,改造後,政府下發了房產證、規劃許可證和土地使用證,土地性質為國有土地。

2013年9月份開始,泗洪縣政府再次以舊城改造的名義對旗桿小區進行拆遷。

王建兵告訴新京報記者,拆遷是“口頭通知的”。2013年9月初,小區居委會工作人員入戶動員,居民才知道小區即將拆遷。此後徵收房屋過程中,都是由拆遷辦和鎮政府工作人員傳達訊息,他們甚至沒有見過應由縣政府發布的房屋徵收決定。

北京才良律師事務所律師朱孝頂律師 (微博)表示,根據《徵收補償條例》規定,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首先需公布徵收補償方案,徵求公眾意見。如多數被徵收人不認可方案,還需組織聽證會,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但旗桿小區多位居民稱,他們始終沒有見過徵收補償方案,也沒有提意見的機會。聽證會更是聞所未聞。

朱孝頂律師介紹,縣政府在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後應當及時公告。

但旗桿小區的居民表示他們從未在小區見過房屋徵收決定公告。泗洪縣政府網站上國土局信息公開頁面也查不到該小區房屋徵收補償方案及相關信息。

對此泗洪縣委宣傳部轉述國土局回應稱,對上述各項問題正在調查之中,不便回應。

居民抱怨補償價“低得離譜”

房屋徵收補償價格不到周邊商品房價格一半

小區居民更難以接受的是拆遷補償價格過低,居民們經過與拆遷辦、居委會談判發現,“補償價格從1000元/平米到2000元/平米不等。”

王建兵說,因為房屋徵收補償方案始終未公布並徵求意見,所以這一補償價格是“政府單方面決定的”。

王建兵說,他家的住房面積約260平米,補償價格是每平米1800元,而周邊商品房價格每平米達4000元以上。2014年4月,在旗桿小區原址上新開發的商品房開盤,3層以上每平米4150元。

“這個拆遷補償低得離譜。”王建兵說。

另一名喝藥者王娟所在的青陽鎮孫何社區,補償標準為每平米1350元,同樣不被拆遷戶接受,“周邊房價都在每平米4000元以上。”王娟的老公謝洪剛說。

除了選擇一次性拆遷補償款,政府還為旗桿小區與孫何社區提供了另一種安置方案——折價購買安置房。

但拆遷戶們也無法接受這一方案。“安置房在邊遠郊區,而且價格也在每平米2000元以上,買這安置房不但一分補償款拿不到,還要往裡倒貼錢。”王建兵說。

朱孝頂律師稱,根據《徵收補償條例》規定,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至少不低於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旗桿等小區的房屋徵收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不合理。”

此外,朱孝頂律師介紹,徵收房屋的價值,應由專業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如對房屋價值有異議,還可以申請覆核和專家鑑定。

但上述兩小區的拆遷戶稱,他們從未被告知可以選擇專業評估機構。在被告知補償價格後,居民們多次向拆遷辦和鎮政府反映補償過低,但一直未獲回應。

對此問題,泗洪縣委宣傳部表示,國土部門仍在研究,不方便回復。

空白拆遷契約

具體補償價格等均為空白

旗桿小區和孫何社區的居民們對口頭通知的兩種補償安置方案都無法接受,從2013年10月起,孫成梅等人開始向宿遷、南京、北京等相關部門反映問題。

上訪者還在網路論壇發帖,稱他們去江蘇省信訪部門反映問題後,被青陽鎮派出所強行帶回,被戴上黑頭套關了起來。

2014年7月18日,青陽鎮孫何社區居民李洲稱,因拒絕拆遷,他和他的母親都曾被戴著黑頭套關過4天。

據此前《南方都市報》報導,泗洪曾以“學習班”的名義關押上訪者和釘子戶。當時,泗洪縣委宣傳部、信訪局等部門均予以否認。

王建兵說,他非常擔心妻子此次被抓回來後受到更嚴厲的處罰。

泗洪縣委宣傳部對此表示,這一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調查,不便回答。

儘管部分拆遷戶們拒絕搬走,但他們的房屋還是於2013年11月後被拆除。

多名拆遷戶稱,他們的房子遭遇了強拆。謝洪剛說,強拆導致家裡電器家具被損毀,夫妻倆不得已買了簡易板房,搭在廢墟邊,但隨後,板房和新購置的家具家電再次被拆毀。

多位被強拆者反映,拆遷補償始終沒有發放給他們。朱孝頂律師表示,按照規定,必須先給補償後拆遷。

此外,根據《徵收補償條例》,對房屋實施強拆,必須由房屋徵收部門向法院申請強制拆遷,由法院裁定。

王建兵稱,2013年12月,他的房子由泗洪縣住建局和鎮領導帶領施工隊強拆,他未收到法院的任何通知。

此外,多位拆遷戶反映房子被強拆前,還被迫簽署了一份空白拆遷協定書和不上訪保證書。

“空白拆遷協定要簽八份,內容主要是同意拆遷和補償方案,但具體補償價格等都是空白的,什麼也不填,只讓簽自己的名。”李洲說。

不上訪保證書寫的是,以前上訪都是錯誤的,保證以後不上訪,不與上訪人員聯繫。

記者沒有見到空白拆遷協定和保證書,拆遷戶們稱8份協定全部被政府收走,他們沒有保留。

對此,泗洪縣國土局和公安局均不予回應。

泗洪強勢拆遷

泗洪政府要求徵收工作從“以征促建”到“以建促征”再到“建好再征”轉變

在7名拆遷戶採取極端行為前,拆遷戶與當地政府的矛盾,已頻繁見諸報端。新京報記者了解,拆遷矛盾頻發的大背景,是泗洪最近幾年大規模的強勢拆遷。

2012年11月,泗洪本地媒體曾報導,時任泗洪縣委書記徐德指出,要“強力推進”房屋徵收工作。青陽鎮黨委書記杜威稱,該鎮2013年徵收面積突破60萬平方米。

宿遷當地媒體訊息稱,2013年上半年,泗洪全縣鄉鎮新徵收33802戶,任務過半。徵收工作也從“以征促建”到的“以建促征”,並逐步向“建好再征”轉變。

泗洪《2013年住建局一-三季度工作總結》顯示,該季度涉及被徵收戶約6400戶,徵收面積約80萬平方米。

據泗洪縣政府官網,2013年9月5日,泗洪縣政法委書記徐宜軍主持召開旗桿小區危舊片區改造房屋徵收工作動員會,徐宜軍指示,計畫用20天的時間全面完成對旗桿小區的徵收工作。

大範圍的拆遷工作,同樣給拆遷辦帶來極大壓力。泗洪2013年一份拆遷徵收工作方案顯示,對拆遷工作組有嚴格的獎懲措施,“工作組提前完成拆遷任務的,每天獎勵500元。每剩1戶未做好徵收工作的,每戶每天罰200元。”

面對泗洪縣政府的強勢拆遷,謝洪剛說,政府發展經濟搞拆遷大家支持,“但希望不要損傷老百姓的利益。”

(新京報記者 王瑞鋒 實習生 鍾煜豪 泗洪報導)

29次信訪 為何沒能阻止矛盾激化

新華網北京2014年7月28日電(“新華視點”記者白陽)記者2014年7月28日從國家信訪局獲悉,備受關注的“訪民報社門口集體喝農藥”事件調查結果已經公布,訪民反映的江蘇省泗洪縣有關部門在2013年舊城改造項目中確有違規問題,涉事地泗洪縣縣委書記、泗洪縣常務副縣長等14名相關責任人被處以黨紀政紀處分。

2014年7月16日上午,7名進京上訪人員在中國青年報社門前集體喝農藥,引發輿論廣泛關注。他們因何事上訪?又為何採取如此極端手段表達訴求?記者就此跟隨中央聯合督查組赴涉事地江蘇泗洪展開調查。

爭議重重的舊城改造項目

據悉,喝農藥的7名上訪人員均來自江蘇省泗洪縣青陽鎮,是泗洪縣旗桿莊、大修廠危舊片區改造工程項目拆遷戶。因對房屋拆遷安置補償有異議,他們在2013至2014年間多次向各級信訪部門反映情況。

調查顯示,這7名上訪人在2014年上半年曾兩度來到中青報社尋求媒體關注未果,遂於2014年7月第三次進京上訪時實施了在中青報社門前集體喝農藥的舉動。

事件發生後,江蘇省領導即刻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救治傷員,並組織開展全省征地拆遷專項治理;國家信訪局、住建部等部門也迅速組成中央聯合督查組赴涉事地展開調查。

一份事發現場發現的申訴材料顯示,這7人系2013年泗洪縣旗桿莊和大修廠危舊片區改造工程的拆遷戶,因項目拆遷補償過低而上訪。材料聲稱,該項目在推進過程中存在諸多違法行為,而他們還曾在上訪過程中被關進“黑牢”。

據調查,涉事的兩個改造項目房屋徵收補償標準為2300-2500元/平方米。按照相關規定,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同時期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儘管泗洪縣為其配建的安置房價格僅為同地段商品房價格的60%,但項目周邊的新建商品房價格已達3000-3400元/平方米,補償標準相對偏低,特別是選擇貨幣安置的拆遷戶,難以用補償款購買到相同面積的商品房,因而引發了一些拆遷戶的不滿。

記者還了解到,這7名喝農藥的上訪人員的被徵收房屋中,有相當一部分用於經營滷菜、糕點、美容店等項目,這些訪民表示房屋徵收後家庭收入將受到影響,但政府並未對此進行相應補償。

反對聲音並沒有影響項目的強力推進。經查,這兩個地塊違反了國土資源部關於建設用地使用權須“淨地”出讓的規定,在“毛地”狀態就被出讓;土地出讓後,徵收房屋調查登記結果公示還未完成,拆遷工作就啟動了;甚至還有個別房主對協定仍存在異議,房屋卻被有關部門強制拆遷。

一位縣領導解釋稱,改造地塊多為危房,缺乏配套設施,百姓改造意願強烈,強拆是不得已為之。同屬於本次危改範圍的孫何社區居民高郁光也向記者證實,該區域一下雨就污水橫流垃圾遍地,絕大多數居民都盼望著拆遷,自己也在徵收公告公布後不久就搬走了。“出事以後大家都很震驚,這幾個人維護利益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不該拿生命當兒戲。”他說。

赴省上訪卻遭遇“半路截訪”

據不完全統計,2013年以來,喝農藥的7名訪民就該危改項目的補償問題,通過寫信、走訪和網上投訴等方式正常信訪達29次之多,然而矛盾不但沒能解決,反而一步步走向激化。

2013年9月23日,11名涉事項目拆遷戶在江蘇省信訪局正常上訪時,被泗洪縣駐省局接訪中心值班人員在接訪中心外攔下並通報了青陽鎮。青陽鎮連夜派員將他們帶至泗洪縣某賓館挨個談話,直到簽訂協定後方準離開,有人滯留時間超過24小時。多名上訪人表示,在這種情況下簽訂的協定違背其真實意願。2014年5月,有6名當時被扣留的上訪人向泗洪縣法院提交訴狀要求撤銷所簽協定,其中4人為本次喝農藥事件當事人。

據督查組調查,對於這7名上訪人的數次信訪,國家、省、市信訪部門均及時向地方進行了交辦,然而作為信訪事項處理責任主體,泗洪縣住建局和青陽鎮政府卻始終未能正面回應信訪人訴求,只是進行簡單答覆,矛盾就此升級。

在信訪之路走不通的情況下,上訪人轉而開始尋求媒體幫助。曾與這7名上訪人一同上訪的一位拆遷戶告訴記者,2014年3月和5月,他們曾兩次來到中青報社遞材料,結果卻石沉大海。“其實第二次去我們就有喝農藥的想法了,只是最後放棄了行動。”他說。

僅僅兩個月後,這7人沒和家人打招呼沒有帶手機,集體從村里“包保責任人”的眼皮下失蹤了。直到新聞鋪天蓋地而來,大家才知道他們又一次去了中青報,並且倒在了報社門口。

地方政府須切實落實屬地責任

2014年3月,中辦、國辦印發《關於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意見》,要求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訴訟權利救濟的信訪事項須由政法機關依法處理;2014年5月1日,國家信訪局《關於進一步規範信訪事項受理辦理程式引導來訪人依法逐級走訪的辦法》正式實施,上級機關不再受理越級走訪。

中國社科院社會學所研究員單光鼐表示,信訪領域接連兩個大動作表明,隨著我國信訪工作制度改革的深入推進,信訪工作格局已經產生了重大變化,然而從這起案例來看,地方政府還沒有適應新形勢,在處理信訪問題上存在“等、靠、要”的心理。

“過去的信訪渠道只是在形式上暢通,而實際操作上沒有暢通,上下級、各部門之間推諉扯皮現象嚴重,嚴重影響黨群關係和政府公信力;推進信訪工作制度改革,實行依法逐級走訪的目的就是要進一步壓實屬地責任和相關責任主體的責任,讓民眾的合理訴求在基層得到及時就地解決。”

2014年7月22日,江蘇省委作出決定,將此案例通報全省,要求認真吸取教訓、舉一反三,認真反思,杜絕類似惡性事件的再次發生,泗洪縣縣委書記、常務副縣長等14名相關責任人受到相應黨紀政紀處理。

單光鼐指出,新規定對依法行政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地方要改變過分依靠行政推動的工作方式,逐步將涉法涉訴的信訪問題納入法治軌道;而針對征地拆遷等涉及面較廣的複雜問題,各部門需形成聯席會議制度,集中解決相關問題,及時化解社會矛盾;各級信訪部門也要切實擔負起及時反映民情民聲的責任。

“在法治社會裡,公眾要‘依法維權’,政府也要‘依法維穩’。這其中的平衡點在法律,訴求點在利益。地方政府在處理具體問題時,需兼顧合情合理合法,才能讓社會矛盾少產生、少激化。”他說。

另據北京警方訊息,7名喝農藥上訪人員身體已無大礙,均因涉嫌尋釁滋事被刑事拘留。關於此事的更多內情,有關部門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訪民心聲

2014年7月28日,國家信訪局公布了“訪民報社門口集體喝農藥”事件調查結果,涉及事件的泗洪縣縣委書記、泗洪縣常務副縣長等14名相關責任人被處以黨紀政紀處分。

至此,這一引起軒然大波的事件似乎塵埃落定。

但為這7名訪民整理申訴書的陳建國對這一結果並不滿意,他告訴某媒體,“僅僅對官員處分是不夠的,村民們應該儘快得到合法的賠償。”

他說,2014年7月18日,江蘇省委派出調查組進行調查後,縣領導將與村民協商拆遷事宜。

2014年62歲的陳建國曾經是泗洪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2012年退休。這個曾經讓他引以為傲的“官員”身份,也因為家鄉的拆遷事件,使其成為了一個無法驅趕的噩夢。如今,他與老伴一起租住在南京郊區一處小區內。“我無家可歸啊,我泗洪的家被他們強拆掉了。”說到這時,陳建國猛地提高了嗓門,難掩內心的憤懣和激動,“我成了流民了。”

“這在我意料之中。”2014年7月16日下午,曾經的上訪戶和“釘子戶”陳建國談及7名老鄉自殺時說。

而談及北京警方對7人刑拘,他覺得並不合理,“他們也是走投無路才選擇自殺吸引關注,並不是尋釁滋事。”他對某媒體說。

兩次改變命運的拆遷

陳建國與老伴一起,租住在南京市麒麟門附近的一家90平米的房子內。2006年和2008年的兩次拆遷事件改變了他的命運,讓他走上了上訪之路。

2006年,居住在泗洪縣供銷總社的陳建國接到了拆遷通知,作為政府工作人員,陳建國還曾主動配合拆遷辦工作人員,要求他們來丈量房屋尺寸,但無人前來。最終丈量工作還是由拆遷辦的會計來完成的。在補償標準的溝通中,拆遷辦承諾按照國家的法定標準進行賠付,因此,陳建國爽快地與拆遷辦簽訂了協定。

但是,最後的補償標準出來竟然是每平方350元,陳建國110多平米的房子最後拿到手的只有7萬多元,這其中還包括了他因主動配合拆遷而得的獎勵款。

陳建國說,因為此事,他一直與有關部門溝通。為此,他還在縣委大會上被點名通報批評,上了“交保黑名單”——這是一個外地人不太了解,但泗洪當地人非常熟悉的辭彙,意思是,凡是上鉤了該名單的人,都會把其姓名上交到單位領導那裡,這個人且必須保證答應拆遷,否則單位去領人,讓其一直“接受教育”。

2007年9月,陳建國愛人所住的勞動技校集資房也要拆遷。當時,陳建國夫婦因為女兒懷孕而留在南京照顧其生活。2008年2月,夫婦二人回到泗洪,發現房子已被當做“無主房”而要被拆。由於雙方就拆遷補償問題溝通未果,陳建國夫婦一直未與拆遷辦簽訂拆遷協定。

但是,這並沒有阻止拆遷的正常進行。夫婦二人不僅要面臨著斷水、斷電、斷電話的困境,每天還要經受各種重型機械施工的干擾。

陳建國向記者描述,拆遷辦每天砸牆的時候,“整棟樓都在晃動”。他的父親因為驚嚇而全身發抖,陳建國自己也因此患上了心臟病、腦梗塞。最後,在一次趁著他送父親去醫院看病時候,他家的房子被突擊拆掉了。

據陳建國描述,拆遷現場,當時來了幾百名社會人士、城管隊員及拆遷辦工作人員。他們夫婦報了警,警察卻告訴他們“這是政府行為,警察也無權干涉”。此次拆遷因雙方沒簽訂協定,夫婦二人至今沒有拿到一分錢補償款。

“黑屋”經歷,堅定了“第一上訪釘子戶”

經歷兩次拆遷事件,再加上與泗洪縣委縣政府無法溝通,陳建國開始了自己的維權之路。8年時間內,他先後提出訴訟、舉報、申訴100多次。他對某媒體笑稱自己已是江蘇泗洪縣的“第一上訪釘子戶”。

2008年4月,陳建國以欺詐與暴力拆遷兩項事由,將泗洪縣政府告上法庭。不過,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強拆主體是泗洪縣建設局,而將案件轉移到了泗洪縣法院。法院最終判定建設局因行政違法而敗訴。

但是因為賠償問題未達成一致,雙方再次談崩,判決的結果也始終未執行。

陳建國表示,拆遷辦始終堅持賠償15萬元,遠遠達不到自己的標準。而更令陳建國氣憤的是拆遷辦工作人員竟然說“你不是會告狀嗎,你去告啊”。之後,陳建國決定去北京上訪。

2009年3月全國“兩會”期間,陳建國去了國家信訪局、建設部反映情況。泗洪信訪局駐北京辦事處的工作人員答應1個月內給他答覆。然而,陳建國等了3個月,並未得到滿意的答覆。於是2009年9月,陳建國與其他四名上訪人員再一次前往北京。

剛到北京,陳建國一行便被“截訪”人員攔住,當天晚上他們便被送回了泗洪。隨後,他們便被關進了“黑屋”。

據陳建國介紹,他在“黑屋”裡面關了24天。

在這期間,他被一群“社會人士”輪流看管,並遭受了各種折磨。他說,自己兩次休克,而每天只能吃僅有20幾粒米的湯飯。在被放出之前,與陳建國一同被關的上訪人員,都被要求寫悔過書、保證書。意思是,保證之後不再去北京上訪。

陳建國告訴記者,這段經歷更加堅定了上訪的決心,也明確了自己的訴求,“相關人員必須得到懲處,自己的損失要得到賠償”。

出來之後,陳建國開始聯繫媒體,希望通過媒體渠道讓事件得到關注。國家信訪局派出的調查組也來到泗洪。

另外一媒體曾對此事報導稱,“訪民江獻蘭被居委會幹部攔住,她以為又要關學習班,卻被硬塞給一萬塊錢。不少泗洪訪民在2014年5月有類似經歷。原因都一樣:中央和省里的調查組要來了。”而陳建國拒絕接受這種“補償”。

在之後的上訪中,陳建國認識了2014年7月16日在北京服農藥自殺的那幾位上訪的泗洪老鄉。

2013年即有兆頭,“要在北京搞一些活動”

對於7名上訪人員服農藥自殺事件,陳建國向某媒體表示,“我並不感到意外”。他說,這在他的“意料之中”,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他們也是到了沒辦法的地步”。

2013年在北京的時候,由於他們反映的事情並沒有得到解決,他們中的上訪人員中已經有人醞釀這種自殺的想法了。當時,也有人表示,“要在北京搞一些活動”。

據陳建國回憶,他們這批上訪人員原本有16名,都是從農村來的,人很老實,文化水平不高,家庭條件也不好,連申訴書都是他來整理的。

2013年,他們去北京上訪。之後,平均每兩個月就要去一次北京反映問題,但是一直沒有得到回應。

陳建國與這群人經常在一起交流。在出事之前,陳建國已經“發覺了苗頭”。他經常勸這些人:國家的法治會一點點進步,你們要走正常的法律程式”。(東方早報澎湃楊璐 傅林林)

喝農藥自殺“非正常手段”的背後

集體服毒事件終於有了調查結論。從調查結果看,7位訪民通過集體服毒所表達的訴求是正當的,他們的確在當地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當地政府在拆遷過程中也確實存在諸多不規範、不恰當乃至違規的問題。而根據新華社記者的採訪發現,這7位訪民在過去一年多時間裡,採取各種正當方式信訪29次之多,還兩次前往中青報投遞信訪材料。在這所有的努力都化為泡影之後,他們才採取了集體服毒的極端舉措。

用自殺的方式維權,這樣的做法當然不可取。這既是對自己的生命不負責,又是對自己的家人不負責,同時也會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但是,作為旁觀者應該思考的問題是,這7位泗洪人是在窮盡了一切正常手段之後,才選擇了“非正常手段”的。他們這種不理智的做法,其實是被逼無奈之後的絕地反擊。這是一種極其無奈、極其悲哀的舉動,它反映的是民眾在維護合法權益時的極度資源匱乏。但凡有一點辦法,誰會用自己的生命做賭注呢?在人們責備其不理智時,又有多少人能深切體會其走投無路的痛感?

在事實已經得到充分披露的背景下,不難看出,有關方面對這7位訪民採取刑事拘留的措施是有欠考慮的。就算尋釁滋事是一個“口袋罪”,想要把這7位訪民的行為“裝”進去,也是非常困難的。現行刑法所規定的尋釁滋事罪,其實是從1979年刑法的流氓罪分化而來。尋釁滋事罪要想成立,不僅要求其受損害的客體是公共秩序,還要求當事人存在危害公共秩序的犯罪動機。而這7位訪民之所以在報社門口服毒,目的並不是要破壞公共秩序,事實上他們除了“浪費”一些醫療資源之外,也的確沒有造成損害公共秩序的後果,報社仍然能夠正常上班。這些人除了傷害自己的健康,危害自己的生命安全,沒有對任何潛在的他人造成任何可能的不良後果。他們即使是在絕望時,也仍然是良善的。他們雖然受到了非常不公正的待遇,仍然沒有想過報復。把這樣的良民變成犯罪嫌疑人,真的合適嗎?

不是所有的自殺都值得同情,但是,對社會、對他人沒有任何危害的自殺,卻的確是值得同情和悲憫的。這7位泗洪人在過去一年多時間裡求告無門,嘗盡了世態炎涼、留下了很深的心理創傷,他們的服毒舉動又危及了其生命。一個文明的社會,本該對這些人予以人道的待遇,本來該給予他們正義和撫慰,怎么反而賜給他們牢獄之災?

有關部門刑拘7名服毒者,用意不難理解,無非是不想出現更多的效仿者。要想杜絕更多的效仿者,就必須促使社會矛盾在當地得到妥善的解決。用新的不公正來“熨燙”舊的不公正,只會導致人們對公義、對法律的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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