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西安相伴商貿有限公司租用的車輛為京通牌大型客車,2003年9月出廠,2015年1月到強制報廢期。車主為西安市長安區東大鎮東大村梁利鋒。租用該車的西安相伴商貿有限公司主要從事食品銷售,總經理為張海燕。該公司在經營中,以為中老年群體進行智慧型手機講座等方式進行行銷活動。
西安相伴商貿有限公司租用的車輛是2012年車主從北京買回來的二手車,屬於非營運車輛,被組織活動的商貿公司雇來拉載人員。
2015年5月14日,該西安相伴商貿有限公司組織客戶193人(初步掌握為西安市居民,年齡多在50歲至80歲之間)分乘4輛大巴赴淳化觀光,並向每人收取了198元費用。2015年5月15時許,從淳化縣仲山生態森林公園返回。
該車輛荷載47人,實載46人。這家商貿公司致力於中老年健康公益事業,車裡中老年人居多,尤其是女性。
事件過程
2015年15日15時27分,西安相伴商貿有限公司雇用的4輛大巴車,行駛至淳化縣淳卜路2公里+450米處,其中一輛大巴車失控墜崖。當時4輛大巴車內共有193人,墜崖的大巴車核載47人,實際乘坐46人,含2名司乘人員。
2015年5月15日15時30分左右淳化縣消防中隊接到報警,出動15人後續還有其他3箇中隊約30多名官兵增援。
2015年5月15日晚8點10分左右,淳化縣委宣傳部一名負責人表示,現場救援已經結束。
傷亡情況
救治情況
2015年5月15日17時30分開始,陸續有7名傷員轉入核工業215醫院,最輕的一名病人腰椎和肩胛骨骨折。
2015年5月15日晚8點10分左右,事故已造成33人死亡,其中25人當場死亡,8人搶救無效死亡,13人受傷送醫。
2015年5月16日9點57分,從鹹陽市陝西省核工業215醫院獲悉,在這個醫院救治的兩名女性傷者因搶救無效死亡。淳化縣境內發生的大巴車墜崖事故死亡人數已上升至35人。
2015年5月16日10點31分,事故共造成35人死亡,其中15男20女,含1名司機。其餘傷者已被轉移至鹹陽市215醫院等3家醫院救治,有5人病情較為危重。陝西省、鹹陽市和淳化縣已組織相關力量參與救治和原因調查,從陝西省調集的十餘名醫療專家已到達醫院,傷員正在全力救治之中。
事件原因
據鹹陽市宣傳部門介紹,經初步調查,該事件起因是西安相伴商貿有限公司以培訓講座為名,雇用4輛大巴車,組織以中老年為主的西安市等地民眾來淳化兩日游。事故原因初步調查為車輛彎道操作失誤造成墜崖。
事件處置
成立工作組
陝西省、鹹陽市和淳化縣聯合成立了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成醫療救助、善後處理、事故調查等6個工作小組。
2015年5月16日,現場勘察和各項善後工作繼續進行,國務院調查組已抵達現場。
控制責任人
針對15日發生於陝西省淳化縣境內的大巴車墜崖事故。車主梁利峰以及涉事公司西安相伴有限公司法人張萌、經理張海燕等3名相關責任人已被警方控制。
事故定性
該事故被定性為性質嚴重的責任事故。國務院5月17日下午批准成立陝西5·15特大交通事故調查組,最高檢也派員趕赴現場,嚴查事故所涉瀆職等職務犯罪 。
3人因濫用職權被判刑
經事故調查組調查後發現,大巴車在事故發生前,西安臨潼區交通運輸管理站的三名工作人員對這輛非法營運的大巴車進行過檢查,卻沒有按照規定進行暫扣,近日法院公布了涉事3人的判決結果。
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進行了一審,公訴機關以濫用職權罪對三人進行了起訴。法院經過審理後認為,西安市臨潼區交通運輸管理站執法人員韓小鋒、孫小軍、張剛三人,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在行政執法過程中濫用職權,致使公眾財產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其實在事發前25天,他們對這輛車進行了檢查,當時就發現這輛車屬於非法營運,本來在行政執法時,應予對車輛進行暫扣,但他們只處了3000元罰款就予以放行。
而三人超越職權違法處罰,放縱大巴車繼續非法營運,也對最終發生的5.15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事故最終造成35人遇難、1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2300多萬元。
法庭最終經過合議庭合議,判處被告人韓小鋒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孫小軍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張剛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緩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