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Q大戰第二季

3Q大戰第二季

3Q大戰今日再燃!騰訊和360均向對方提出天價索賠要求,360起訴騰訊壟斷索賠的1.5億元和騰訊起訴360不正當競爭的1.25億元相互索賠,也成為中國網際網路歷史上涉及金額最大的兩家公司之間的訴訟案件,被稱為3Q大戰第二季。2012年4月18日廣東省高院開庭審理奇虎360指控騰訊濫用市場支配的反壟斷訴訟。

簡介

2012年4月18日,騰訊和奇虎360再次對簿公堂,不過與上一次相比,此次從“對決”的規模、起訴的金額等方面,都全面超越了去年的“3Q大戰”。奇虎360起訴騰訊的索賠金額創歷史地高達1.5億元,而騰訊起訴奇虎360的金額也從去年400萬元上升到1.2億元,起訴地均為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騰訊和奇虎360之間的再次交鋒被稱為3Q大戰第二季。

交戰背景

交戰背景交戰背景

2010年9月26日騰訊強推QQ電腦管家
2010年9月27日360推隱私保護監控QQ
2010年10月14日騰訊起訴360不正當競爭
2010年10月29日360強推“扣扣保鏢”,稱讓QQ安全快速更好用,而騰訊稱其為非法外掛,將追究法律責任
2010年11月3日法院正式受理騰訊起訴。同時,騰訊公司致信用戶:要么刪除360軟體,要么退出QQ軟體
2010年11月5日一些網際網路公司宣布與360對抗到底
2010年11月21日工信部發出關於批評雙方的通報
2010年12月北京朝陽法院受理騰訊訴奇虎反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2011年4月北京朝陽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令奇虎賠償騰訊40萬元
2011年9月底上述案件終審判決結果維持一審原判
2011年10月騰訊以反不正當競爭為由將奇虎告上法庭,請求廣東高院判令奇虎賠償1.25億元。奇虎提起管轄權異議,後不服廣東高院駁回異議的一審裁定,抗訴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尚未對該管轄權異議作出最終裁決。
2011年10月奇虎向廣東高院起訴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請求判令騰訊立即停止濫用市場地位,索賠1.5億元。2012年4月18日360開審。

奇虎360訴騰訊壟斷

2011年10月奇虎針對騰訊公司在3Q大戰期間濫用其即時通訊工具QQ的市場支配地位,強制用戶卸載已安裝的360軟體,向廣東省高院提起反壟斷訴訟,並索賠達1.5億多元。廣東高院於2012年4月18日上午對該案進行公開審理。廣東首例反壟斷糾紛案。這是“3Q”在去年之後二度對簿公堂。至於為何提出1.5億的巨額索賠?360相關人士稱,3Q大戰期間的“二選一”行為是限制交易行為,是典型的嚴重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該行為導致360公司大量的用戶流失,使360公司遭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因此360公司提出索賠1.5億元的金額。同時,360公司認為騰訊公司大量模仿網際網路公司的產品和服務,再通過《反壟斷法》明確禁止的搭售行為,對整個行業形成了巨大的傷害。因為牽涉中國兩家著名的網際網路企業,因此該案的審判將具有示範意義。

為了在此次訴訟中獲勝,雙方邀請專家作為證人到庭,審理中雙方律師激烈交鋒。該案當天並未宣判。

起訴理由

第一,騰訊公司為了市場競爭的目的,在3Q大戰中擅自終止用戶的服務,並利用壟斷地位2選1對奇虎360造成了巨大的危害,也給網路通信造成了巨大的危害;
第二,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壟斷行為,剝奪了用戶自主的選擇權,嚴重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騰訊的行為也極大的打擊和壓制了網際網路業的創新以及和中小企業的創業;第三,騰訊將QQ軟體管家與即時通訊軟體QQ相捆綁,並以升級QQ軟體管家的名義安裝了QQ醫生,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損害了競爭對手,違反了《反壟斷法》的規定。
具體的要求可以歸納為,奇虎360認為騰訊在3Q大戰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給360公司的經濟和聲譽造成了巨大的損失,所以提出了1.5億的賠償金額。除了金額之外,其他還有一些民事侵權案件的常規訴求,比如說賠禮道歉,在其他網站、平面媒體等報紙上支付維權的一些合理開支。

庭審焦點

奇虎方專家證人、英國公平交易局前官員大衛·斯戴里布拉斯。奇虎方專家證人、英國公平交易局前官員大衛·斯戴里布拉斯。
騰訊方專家證人、中國社會科學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書長姜奇平騰訊方專家證人、中國社會科學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書長姜奇平

雙方圍繞三個焦點唇槍舌劍
法庭歸納出本次訴訟的四大庭審焦點,分別是:相關市場如何界定?被告是否具備市場支配地位?被告是否濫用了市場支配地位,限制了競爭?如被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及限制市場競爭的行為成立,應承擔何種責任?不過,由於前三個焦點尚未有定論,所以第四個焦點暫不作為目前的討論重點。
1、相關商品市場如何認定?
提示:要確定是否構成反壟斷,必須確定一個前提:界定相關市場和地域市場。
虎觀點:QQ即時通訊軟體及相關服務市場,根據其獨特的定價以及盈利模式,難以被其他通訊服務替代,應構成獨立的商品市場。該市場因其獨特的中文語言、文化背景,地域間不存在替代關係,應界定為中國境內市場。
騰訊觀點:原告界定市場錯誤。除了QQ外,市面上還有MSN、微博、電子信箱、米聊等各式各樣的即時通訊服務;而即時通訊服務本身只是通訊服務的一種,其與簡訊、手機、電話等傳統通訊產品,電子信箱、微博、SNS等社交網路間存在需求替代關係。即時通訊由於網際網路的開放性和互通性,其用戶並不局限於中國大陸。
2、QQ有沒有壟斷地位?
提示:是否具有支配地位,是指經營者能夠控制商品價格、數量等,排除、妨礙競爭。
奇虎觀點:被告具有支配地位。
1、QQ的市場份額顯著超過反壟斷法規定的二分之一。根據艾瑞諮詢公司提供的數據,被告的市場份額達76.2%;中國網際網路中心(CNNIC)出具的調研報告也顯示,QQ軟體的滲透率為97%。
2、被告2010年財報顯示,其全年收入高達196億元,盈利能力遠超同類企業。
3、從技術條件來看,被告在即時通訊方面的專利保有量占全國的80%以上。
騰訊觀點:其不具有支配地位。
1、艾瑞公司對市場份額定義在時間、銷售數量等標準上,和反壟斷法的規定存在較大差異,證明力不足。且CNNIC數據指的是滲透率,不是市場份額。
2、一個用戶可以開立多個QQ賬戶,市場用戶多不等於市場份額。用戶對價格普遍敏感。根據知名網站eNet調查,一旦QQ軟體收費,將導致81.71%的客戶流失。這說明,被告並無市場定價權。
3、被告是否濫用支配地位?
提示:反壟斷法並不反對企業通過自由的競爭,自然獲取支配地位,但限制其利用支配地位排除對手、妨礙競爭。
奇虎觀點:被告存在限制交易、捆綁銷售的行為。2010年11月3日,騰訊公司曾發布《致廣大QQ用戶的一封信》,強制使用QQ軟體的用戶卸載360軟體,並拒絕360瀏覽器的用戶訪問QQ空間。被告運營的QQ醫生與QQ軟體管家和原告產品同屬於安全軟體產品,強制卸載妨礙了正常競爭關係。且被告將QQ軟體管家與QQ通訊軟體進行捆綁,並且以升級名義強制用戶安裝QQ醫生,該捆綁搭售行為違反了反壟斷法規定。
騰訊觀點:其不構成濫用行為。QQ之所以對360產品採取不兼容措施,是由於原告利用侵權軟體即360隱私保護器、扣扣保鏢等多款軟體對QQ進行商業詆毀和惡意破壞等不法行為。這是其自力救助的表現,具有合法正當性。同時,QQ軟體打包QQ軟體管理的行為不構成搭售,而屬於軟體整合行為,兩個產品都是免費安裝,且用戶也可以很方便進行卸載。

庭審精彩點

360英國專家身份被質疑
DAVID STALLBASS是360方面最有分量的證人,而他從自我介紹開始便成為騰訊律師們的“攻擊”對象。
360在向法院提交的材料中稱,DAVIDSTALLBASS是“英國倫敦公平貿易局局長”,但現場自我介紹時DAVIDSTALLBASS卻忽然改口,說自己的身份相當於中國公務員體系中的“副局長”。此說法立即遭到騰訊律師的質疑。匆忙中,360緊急向法院遞交了公平貿易局人力部門給DAVIDSTALLBASS開的介紹信,雖然DAVIDSTALLBASS的職位變成了公平貿易局下屬的專業服務和公共市場這個部門的局長,但暫時獲得法庭對其身份的確認。
不過,不知是否因一出場就受到律師打擊而影響狀態,在隨後的提問環節中,DAVIDSTALLBASS的表現令人失望,幾度答非所問。
由於首先調查的是關於相關商品市場如何認定的焦點。因此,360的主攻對象指向了由騰訊聘請、身為中央財大法學院副教授的專家證人吳濤。360律師拿出吳濤2011年5月的一篇文章,質疑吳濤關於即時通訊相關市場的界定前後不一,自相矛盾。被追問之下,吳濤解釋稱,網際網路在快速變化,當時自己的觀點不成熟,現在才是比較符合當前形勢的觀點。

騰訊向360索賠1.25億元

從騰訊公司獲悉,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了騰訊公司起訴“360扣扣保鏢”不正當競爭的案件。騰訊表示,360通過“360扣扣保鏢”軟體,打著保護用戶利益的旗號,污衊、破壞和篡改騰訊QQ軟體的功能。同時通過虛假宣傳,鼓勵和誘導用戶刪除騰訊QQ軟體中的增值業務外掛程式、禁止原告的客戶廣告,同時將360自己的產品和服務嵌入QQ軟體界面,藉機宣傳和推廣自己的產品。騰訊要求停止開發、傳播“360扣扣保鏢”及相關軟體,要求360賠償經濟損失1.25億元,並在媒體就其不正當競爭行為向騰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為什麼提出1.25億元的高額賠償?騰訊的起訴書中表示:“被告(360)的上述不正當競爭行為減少了原告(騰訊)的增值業務交易機會和廣告收入,給原告造成了無法估量的損失,亦導致用戶不能再享受優質、安全、有效的即時通訊服務,最終損害用戶的利益。原告主張1.25億元的賠償金額並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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