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為有效接受社會監督,促進山東省公安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等有關規定,特向社會公布2010年度山東省公安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內容
一、概述本報告由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平台建設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起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及監督檢查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等部分組成。
二、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情況
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要求,山東省公安廳進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明確了分管領導和具體負責人員,並將有關責任落實到具體單位。2011年初,對照2010年度政府信息工作運作情況和省政府相關通知要求,起草發布了《山東省公安廳政府信息發布協調工作規定》、《山東省公安廳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辦法》、《山東省公安廳澄清虛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辦法》、《山東省公安廳公文類信息公開審核辦法》、《山東省公安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辦法》、《山東省公安廳信息公開責任追究辦法》,為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供更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平台建設情況
年內,我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省政府的相關規定要求,依託省政府《政府信息公開業務系統》,藉助《人民公安報(山東周刊)》、入口網站和手機簡訊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189條,主要包括政策法規、業務工作、數據統計等內容。其中,在山東省公安廳網際網路入口網站等媒體上,發布警方提示86條、招考人民警察等公告31條,轉發公安部網上通緝令27條,發布公安新聞、專題報導等1100餘條。
我廳積極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平台,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採取多種形式,努力保障人民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一是充分發揮“山東省公安廳網際網路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第一平台的作用,在網站上設定了公告、公安新聞、警方提示、網上通緝、廳長信箱、專題報導等欄目,及時充實和更新,保證了網站信息豐富、鮮活。二是依託公安廳車輛管理所業務大廳、出入境辦證大廳等場所,設立資料索取點,開闢公告欄和電子顯示屏等,免費發放相關業務資料,方便民眾辦事。三是以郵政廣告、手機簡訊等形式,發放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和治安管理等宣傳資料,提供交通狀況等。
四、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辦理情況
年內,我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6件,申請方式均為傳真申請。申請公開的內容分別涉及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辦理居民身份證工作規範、管制刀具認定標準、魯公發檔案、公安機關行政許可工作規定、駕駛員管理系統相關信息等方面。6件申請均已答覆辦結,全部為同意公開。
通過廳長公開電話、廳長信箱等,接受民眾來電、來函537件、內容主要涉及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執法監督等方面。其中,受理省長信箱交辦件165件,已全部回復;受理廳長信箱諮詢、投訴352件,已按時限要求全部回復。通過電話回訪已辦復事項民眾,滿意率為100%。有60餘人專門致電致函對我們的工作表示感謝。“省長信箱”負責同志也對我們工作給予充分肯定。
五、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年內,我廳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開費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年內,我廳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和信訪的情況。
七、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及監督檢查情況
2011年初,山東省公安廳統一對廳直各單位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工作進行了審查,對主動公開信息、依申請公開信息進行嚴格審核,未發現政府信息公開泄密情況,確保了政府公開信息的質量。
八、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10年度,我廳在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進展,特別是在制度建設、執法透明度、切實維護民眾合法利益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同時,也存在著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
(二)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有待進一步完善,信息更新的時效性還不強。
對以上問題,我廳將繼續提高主動公開意識,加大工作力度,建全工作機制,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
(一)以科學發展觀統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提高認識,紮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時效性。
(二)堅持保障民生、服務民生,把政府信息公開作為服務經濟、服務社會的重要途徑,與公安行政管理和執法緊密結合起來,不斷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及形式,為公眾查詢政府信息提供優質服務。
(三)發揮“公安廳網際網路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第一平台的作用,健全和完善網站信息公開、線上服務、公眾參與等三大職能,逐步實現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常態化,確保政府信息發布及時、準確和完整。
(四)加強學習和培訓。積極組織廳機關民警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相關規章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的執行能力。
特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