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實施方案

2010年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實施方案

發布背景

為進一步樹立西部計畫通過志願服務社會化動員方式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西部去、到基層去、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去鍛鍊成才、貢獻力量的工作定位,深化西部計畫實踐育人、服務基層、推動就業、倡樹新風、促進和諧等工作內涵,在全社會形成西部計畫品牌的認同感和影響力,擴大團組織社會影響力,根據共青團中央、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實施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以下簡稱"西部計畫")的有關檔案精神,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完善政策措施,推動西部計畫健康科學發展,加強西部計畫品牌建設,特制定2010年西部計畫實施方案。

工作內容

2010年由中央財政支持的全國項目按照公開招募、自願報名、組織選拔、集中派遣的方式,選派15000名(其中延期志願者6300名,新招募8700名)的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校")應屆畢業生,到基層鄉鎮一級從事為期1-3年的志願服務工作。繼續實施支教、支醫、支農、基層青年工作、新疆雙語教學(原新疆漢語教學)、災後重建、全國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西部基層檢察院、西部基層法律援助、西部基層人民法院、西部農村平安建設和開發性金融等專項行動, 完善2010年延長為2年期、3年期志願者和2010年新招募志願者的管理服務工作。努力做好2008年2年期和2009年1年期志願者的就業服務工作。

宣傳口號

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長

工作步驟

(以下時間均為參考時間,具體進度將根據實際需要作適當調整)

(一) 新增服務縣和新招募志願者服務崗位的申報和確定

1. 新增服務縣申報與確定

服務省項目辦按照相對集中原則,根據全國項目辦確定的本省(區、市)計畫派遣名額以及已經明確的各專項行動的服務崗位,在充分考慮服務縣的工作業績、就業服務工作、志願者服務成效以及當地黨委、政府對西部計畫工作的重視程度等因素的基礎上,審定新增西部計畫服務縣資格,確定志願者名額。新增西部計畫服務縣須成立西部計畫縣級領導機構和項目辦,專人負責日常管理服務,志願者服務人數須超過30人,並由相關縣級人民政府批准申請,所在省項目辦審定,報全國項目辦備案。曾因管理不力導致志願者重大安全健康事故和嚴重違反工作職責的服務縣, 2011年不再派遣新招募的志願者。

2.新招募志願者服務崗位的申報與確定

服務崗位的確定採用申報制度。各服務縣項目辦在本縣開展服務崗位申報工作。崗位類別需從教育、醫療衛生、農業科技、基層青年工作、新疆雙語教學、災後重建及其它中選擇。各服務單位申報崗位時,要詳細填寫崗位信息,崗位需求要切合實際,不應過於局限專業要求,西部計畫服務崗位申報表見附屬檔案1。

服務省項目辦負責嚴格審核崗位信息和數量。確定服務崗位特別是教育崗位要儘可能保持連續性,形成接力機制。服務崗位原則上在服務縣的鄉鎮一級(西藏、新疆、青海單獨確定)。服務縣項目辦在確定服務崗位時,儘量選擇崗位需求說明詳細、後勤保障得力的單位。

現代農村遠程教育、基層檢察機關、基層法律援助、基層人民法院、西部平安建設、開發性金融等與有關部委合作的專項行動服務人數和服務縣不得超過2009年實施規模和範圍,服務人數由各省級專項行動主管單位商各省級項目辦在2009年服務人數範圍內確定,並將2010年新招募志願者具體服務崗位提交省級項目辦,由省級項目辦錄入西部計畫信息系統。

專項行動部門因特殊需要在服務縣範圍外實施的,由省級項目辦與相關省級部門另行簽署管理服務協定,志願者服務期間安全健康管理由相關省級部門直接負責。2010年起,與有關部委合作實施的專項行動志願者原則上由服務省招募,出現招募名額不滿的情況,可由服務省項目辦與中、東部對口的招募省項目辦協商解決。

要進一步加大支教、支醫、支農工作的力度,嚴格控制縣鄉機關、企業等其它類崗位,數量不得超過申報崗位數的10%。5月上旬,各服務縣項目辦將服務崗位詳細信息報服務省項目辦。

3.錄入並分配服務崗位

5月5日前,服務省項目辦將審核合格的服務崗位信息,按一崗一人的原則,錄入"西部計畫信息系統"。同時按照本省服務人數再次核實服務崗位數量,按照對口招募省的招募名額分配相應的服務崗位,並及時向對口省項目辦通報分配情況。

(二)招募與宣傳動員

報名時間為5月6日至5月26日。報名學生登入西部計畫網站和中國志願者網站查看有關情況,填寫《西部計畫報名登記表》。5月26日起,各高校項目辦在省級項目辦指導下,選拔志願者。6月下旬,招募省項目辦審核本省錄取的志願者名單,並及時反饋至服務省項目辦,同時報全國項目辦。

1. 確定招募指標,落實招募責任

(1)確定各省招募指標。4月中旬,全國項目辦綜合考慮歷年招募工作情況和志願者整體素質、歷年完成本科生招募比例、2010年各省招募能力意向,各服務省計畫派遣名額等因素,確定與各服務省相對應的招募省的招募指標。

(2)確定高校招募指標。4月下旬,各招募省項目辦要將西部計畫招募工作相關信息通報本省所有符合條件的高校(即教育部《2009年全國普通高校名單》中所列高校,可在教育部、西部計畫網站查詢)。

5月下旬,招募省項目辦在分配本省高校招募指標時,在確保本省招募本科以上學歷志願者的比例不少於85%的基礎上,對本省招募工作進行統一規劃。發揮高校在西部計畫招募工作中的能動作用,不斷提高招募質量,積極與省專項行動實施部門合作,繼續堅持有關專項行動志願者由相關高校定向招募的原則,確保落實有關專項行動志願者的專業要求。5月25日前,按照集中招募、集中服務的原則和各高校網上報名情況,確定本省各西部計畫招募高校的招募指標。

2. 完成"網上報名"的準備工作

(1)在"西部計畫信息系統"中建立"招募高校名單"。5月6日前,各招募省通過高校申報、省項目辦確認的方式,確定本省參與招募高校名單,並錄入"西部計畫信息系統"。

(2)專人負責網上招募。5月6日前,各招募省項目辦和高校項目辦需指定專人負責使用西部計畫網站的"西部計畫信息系統",並對高校項目辦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同時,要按照相關時間節點認真做好志願者資料的備份工作,以應對可能產生的調整。

3. 報名審核

(1)網上報名。5月6日至5月26日,報名學生可登入西部計畫網站和中國志願者網站查看有關情況,填寫報名信息。

(2)列印報名表。報名學生從西部計畫信息系統下載列印《報名登記表》。

(3)交表。報名表由輔導員或院系團委負責人簽字,並由所在院(系)黨組織蓋章後,5月26日前交至本校項目辦。

(4)審核。高校項目辦在收到學生的《報名登記表》後,及時對其在網上報名填寫信息的真實性等情況進行審核。審核後,在"西部計畫信息系統"中填寫審核意見。

4. 選拔志願者

(1)選拔標準。

a.具有志願精神

b.學分總績點(或學業成績)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級學生總數前70%之內

c.通過本校畢業體檢和西部計畫體檢

d.獲得畢業證書並具有真實有效居民身份證

e.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優先

f.優秀學生幹部和有志願服務經歷者優先

g.西部急需的農、林、水、醫、師、金融、法學類專業者優先

h.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區者優先

i.已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優先

j.參加基層青年工作專項行動的志願者應累計有1個月以上基層工作、志願服務經歷或者曾獲校級及以上表彰獎勵、擔任過各級團學組織主要負責人

有條件的高校要鼓勵已被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報名參加西部計畫,並在保留其入學資格和學籍等方面出台鼓勵措施。

(2)筆試、面試。5月26日起,各高校項目辦在省級項目辦指導下,根據本校招募指標及服務崗位,考察報名學生的政治思想素質、學習成績、志願服務經歷等情況,並組織對報名的高校畢業生開展筆試、面試工作擇優選拔志願者。要協調學校教務處、學生工作部(處)等有關部門,對入選的報名者逐一進行面試,有條件的高校要進行心理測驗,面試結果要書面備案。受省項目辦委託與面試合格的志願者及時簽訂《招募協定》。有條件的招募省可在高校選拔的基礎上,進一步通過組織集中筆試、面試等進行選拔。

(3)統一體檢。6月5日前,招募省項目辦統一指定時間和醫院,組織入選的報名者進行集中體檢,(體檢項目見附屬檔案2)。體檢不合格的,要及時調換。

在招募體檢工作中,要嚴格落實《關於進一步規範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B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檔案要求,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用)》(在西部計畫網站查詢)執行。

招募省項目辦要切實負起責任,按照全國項目辦下發的體檢標準,嚴格把關,確保體檢質量。如發現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全國項目辦將予以通報,並扣減體檢經費。志願者在服務期間,因體檢不嚴導致既往病復發等所產生的全部費用由招募省和招募高校項目辦承擔,並將取消招募高校下一年度的招募資格。

(4)公示和錄取志願者。6月中旬,高校項目辦公布錄取志願者名單並在校園網公示3天。若無異議,將志願者名單報招募省項目辦。招募省項目辦對本省錄取的志願者名單審核後,在團省委網站公示三天后,通過"西部計畫信息系統"報全國項目辦並將結果及時反饋至服務省項目辦。

各招募省項目辦、高校項目辦和各服務省項目辦在選拔工作期間應密切溝通,保證信息暢通。高校在選拔過程中如出現服務崗位空缺,應將空缺崗位及時報招募省項目辦進行更換或將空缺崗位退還招募省項目辦,由招募省項目辦統一協調、完成招募任務。同時,各高校項目辦要加強管理、充分利用志願者人才庫,把入選和未入選的報名學生全部納入其中,以備崗位更換和因體檢等原因更換之需。

全國項目辦和各省級項目辦將對各地、高校對招募選拔工作開展督導檢查,重點檢查招募工作流程中體檢、公示等重點工作環節。

(5)審定確認

a.6月下旬,全國項目辦委託各招募省項目辦向志願者發《確認通知書》(註明服務崗位、培訓報到時間地點及聯繫方式)。

b.9月上旬,全國項目辦通過"西部計畫信息系統"匯總到崗志願者名單,並向社會公布。

5.宣傳動員

宣傳工作是西部計畫品牌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西部計畫科學發展的重要保障,是在全社會大力弘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願精神,宣傳青年志願者行動深入發展的重要契機。在今年的形勢下,要注重典型宣傳。挖掘西部計畫優秀志願者感人事跡,特別是紮根西部、奉獻基層志願者的典型進行宣傳,重點宣傳支教、支醫、支農、新疆雙語教學、災後重建等專項行動優秀志願者事跡。要注重群體宣傳。在全社會樹立西部計畫志願者有愛心、能吃苦、樂於奉獻、勇於承擔社會責任、有基層經驗的良好社會形象,推動形成社會共識,為西部計畫志願者成長營造氛圍。要注重成效宣傳。發掘各級黨政部門、基層單位以及全社會對志願者的政策引導、培養使用、生活關心、成長關注等方面的好做法,總結提煉各級團組織、項目辦和團幹部推動西部計畫發展的好經驗,並加大宣傳力度,為志願者開展服務和成長成才創造條件。要注重形象宣傳。將傳統媒體和新媒體有效結合,重點依託校區域網路,校園網,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信箱,充分利用公益廣告、海報等形式,實現對在校大學生的全覆蓋宣傳。完善西部計畫形象代言人制度,聘請紮根基層等各類優秀志願者、社會知名人士擔任形象代言人,組織開展相關活動,擴大西部計畫品牌號召力和團組織的社會影響力。

(三)集中培訓及上崗

1. 集中派遣培訓

7月26日、27日,各招募省項目辦派工作人員集中組織本省志願者到服務省培訓地報到並參加由服務省項目辦統一組織的培訓。志願者攜《確認通知書》、畢業證和本人身份證件,培訓自7月28日開始,不得少於4天。服務省項目辦應在7月10日前確定志願者報到培訓具體地點、聯繫方式,報全國項目辦並通知對口招募省項目辦。

有條件的招募省要充分利用畢業生離校前的時間,對入選志願者開展基層工作和民眾工作方法、安全健康、就業、創業服務等內容的培訓,認真學習四部委2009年聯合下發的《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志願者管理辦法》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各級項目辦和服務單位職責》等相關檔案,並根據崗位專業要求,開展相關見習、實習。

服務省項目辦在集中培訓期間要進一步加強對志願者志願精神和志願服務理念的培訓,強化組織紀律觀念和安全意識,為大學生志願者到服務地後的組織管理工作奠定基礎。

2.志願者補招、信息確認和崗位調換

培訓派遣期間,如出現入選志願者流失,各服務省項目辦根據實際情況向全國項目辦提交補招申請後,開展志願者補招,補招工作需嚴格按照全國項目辦制定的志願者選拔條件和體檢等選拔程式,從志願者後備人才庫選拔並經培訓後方可派遣到崗。

志願者到達服務地後,需在8月15日前登入西部計畫信息系統,填寫確認有關服務信息,內容包括:服務崗位,服務地聯繫電話,發放補助專用銀行卡號。

志願者派遣時,服務省、服務縣項目辦應嚴格按照全國項目辦發放的志願者確認通知書明確的服務崗位安排上崗,調換崗位需徵得志願者本人同意並報經省級項目辦批准,嚴禁隨意調換志願者崗位和志願者服務地。全國項目辦將對相關工作進行督導。

(四)管理服務

進一步落實"誰用人、誰受益、誰負責"和"培養與使用並重"的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建立服務縣項目辦與志願者談心制度,加強管理服務工作的制度建設和機制建設。各級項目辦要將志願者安全健康作為日常管理重大工作加以完善落實,明確責任,規範管理,強化服務縣項目辦和用人單位管理服務責任。妥善安排好2010年新到崗志願者的免費住宿和飲食安排等生活保障,加強對四川、青海玉樹災後重建志願者關心支持;切實落實好西部計畫志願者崗位對接和專、兼職擔任鄉鎮團委副書記等工作。服務省項目辦要加強服務縣年度工作考核,建立服務縣考評機制,實行服務縣考核末位淘汰制,促進服務縣項目辦增強責任意識。服務縣項目辦要加強對服務單位和志願者的年度考核,實行服務單位考核末位淘汰制,要切實關心志願者工作、生活,最佳化志願者鍛鍊成長的工作環境,為志願者成長成才,紮根基層創造良好條件。

(五)就業服務

各級項目辦要按照全團促進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統一部署,把西部計畫志願者的就業服務工作納入青年就業創業基金、實施青年創業小額擔保貸款項目和建立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等重點工作實施範圍。

各級項目辦要切實負起責任,爭取黨委政府支持,進一步做好西部計畫與相關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專門項目的待遇政策的銜接工作,切實將已出台的各項政策落到實處,以充分調動西部計畫志願者的積極性。要結合實際採取有力措施,努力為本省招募的和在本省服務的期滿志願者提供有效的就業服務。高校項目辦要向用人單位重點推薦本校派出的服務期滿志願者。縣級項目辦要積極爭取黨政支持,努力為期滿志願者紮根本地創造條件。各級項目辦要逐步建立志願者人才庫,密切配合,加強協作,對服務期滿志願者的就業創業情況及時進行跟蹤調查,加強對期滿志願者的跟蹤培養。

認真做好西部計畫和選調生、"村官計畫"、農村教師特設崗位等項目的對接,擇優推薦服務期滿的西部計畫志願者應聘相關項目。

(六)評估考核與總結表彰

6月,各省級項目辦要依據全國項目辦制定的《評估考核辦法》,對2009至2010年度項目實施的總體績效、各級項目辦的工作成效和志願者個人服務業績進行考核評估。

1.志願者服務期滿,服務省項目辦負責服務證的編號匯總、組織發放等工作,並負責建立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畢業院校、服務單位、服務證編號等內容在內的年度服務期滿志願者信息檔案,以備各方面核查。服務縣項目辦負責對志願者做出鑑定並存入本人檔案,考核合格的發放服務證,作為志願服務經歷和享受相關政策的證明。服務證編號由西部計畫信息系統自動生成,由志願者本人填寫。

2.各服務省項目辦要加強對縣級項目辦的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表彰和確定下一年度服務縣實施計畫派遣指標重要參考依據。

3. 各省級團組織和項目辦要將表彰優秀志願者和高校、服務地項目辦納入中國青年志願者優秀個人獎、組織獎和項目獎評選表彰活動。

政策保障

2010年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志願者除享受國家規定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優惠政策外,享受《關於實施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的通知》(中青聯發[2003]26號),《關於做好2004年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工作的通知》(中青聯發[2004]16號),《關於統籌實施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42號)等檔案有關精神。有關研究生加分和報考公務員加分相關政策以人社部發[2009]42號檔案為準。

即,一是自2010年開始參加西部計畫的,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願者,3年內報考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全國項目辦於2011年1月15日前將符合加分政策的志願者名單和電子資料庫(包括地方項目)報送教育部有關部門。二是志願者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報考公務員等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出省服務的和在本省服務的志願者優惠政策必須保持一致,具體政策規定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確定。

各地出台的政策如優惠於以上政策則參照各地政策執行。全國項目辦將深入研究、加強協調,進一步做好西部計畫與相關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專門項目的待遇政策的銜接工作。各省級項目辦也要爭取黨政大力支持,與有關部門積極溝通,為西部計畫志願者提供良好的政策保障。

經費保障

1.志願者補貼。志願者服務期間,中央財政給予一定生活補貼。生活補貼為每人每月680元,同時根據所在服務地享受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按照人事部、財政部《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全國有984個縣、市、區納入實施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範圍,每月津貼標準分別為:一類區65元,二類區120元,三類區215元,四類區370元,五類區640元,六類區950元),按月發放。具體標準由省項目辦與本省財政廳聯繫後做相關解釋。交通補貼按志願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務地之間的實際里程發放,每年發放兩次。志願者的生活補貼和交通補貼統一撥付至志願者所持銀行卡中。

根據2009年4月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財政部、共青團中央聯合下發的《關於統籌實施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42號)(以下簡稱《通知》)規定,共青團中央組織的"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已列入《通知》規定範圍。各省(區、市)團委及西部計畫項目辦要根據《通知》第三條和第八條的規定,商地方政府財政等部門協調解決,確保檔案精神落到實處。志願者所在服務縣、服務單位要切實關心愛護志願者,幫助他們解決生活、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實際困難和問題,有條件的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志願者適當補助。

2.志願者保險費用。志願者保險由全國項目辦統保,保費為每人200元。

3.志願者體檢費。由中央財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標準給予支持,全國項目辦在志願者到崗後按照各省實際到崗人數110%一次性撥付給招募省項目辦,由省項目辦根據實際情況分配。

4.其它經費。各級項目辦要積極爭取在同級財政安排的專項工作經費中,列支培訓、項目管理工作經費。服務縣項目辦應結合實際爭取黨委、政府支持,將西部計畫納入當地年度重點工作範圍,並將管理經費列入同級地方財政預算。

地方項目

各省(區、市)項目辦實施的地方項目,應為共青團組織按照地方黨委政府的部署牽頭承辦並按照西部計畫全國項目的運行模式和工作要求組織實施的志願服務項目。要協調處理好與其它引導大學生到基層就業項目的關係。今年各地須在6月前將地方項目的具體實施方案上報全國項目辦審核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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