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簡介
2005年11月13日,吉林石化公司雙苯廠一車間發生爆炸。截至同年11月14日,共造成5人死亡、1人失蹤,近70人受傷。爆炸發生後,約100噸苯類物質(苯、硝基苯等)流入松花江,造成了江水嚴重污染,沿岸數百萬居民的生活受到影響。爆炸導致松花江江面上產生一條長達80公里的污染帶,主要由苯和硝基苯組成。污染帶通過哈爾濱市,該市經歷長達五天的停水,是一起工業災難。2005年11月21日,哈爾濱市政府向社會發布公告稱全市停水4天,“要對市政供水管網進行檢修”。此後市民懷疑停水與地震有關出現搶購。同年11月22日,哈爾濱市政府連續發布2個公告,證實上游化工廠爆炸導致了松花江水污染,動員居民儲水。同年11月23日,國家環保總局向媒體通報,受中國石油吉林石化公司雙苯廠爆炸事故影響,松花江發生重大水污染事件。
俄羅斯對松花江水污染對中俄界河黑龍江(俄方稱阿穆爾河)造成的影響表示關注。中國向俄道歉,並提供援助以幫助其應對污染。新任國家環保總局局長周生賢2006年1月7日要求,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要規劃到省、任務到省、目標到省、資金到省、責任到省,確保沿江民眾吃上乾淨水。
2005年11月底,國家環保總局稱,這次污染事故負主要責任的是吉化公司雙苯廠。國家環保總局局長解振華因這起事件提出辭職,2005年12月初,國務院同意他辭去局長職務,任命周生賢為局長。吉化公司雙苯廠廠長申東明、苯胺二車間主任王芳、吉林石化分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於力,先後於2005年11月底~同年12月初被責令停職,接受事故調查。
2事故原因
1爆炸事故的原因:
(1)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硝基苯精製崗位外操人員違反操作規程,在停止粗硝基苯進料後,未關閉預熱器蒸氣閥門,導致預熱器內物料氣化;恢復硝基苯精製單元生產時,再次違反操作規程,先打開了預熱器蒸汽閥門加熱,後啟動粗硝基苯進料泵進料,引起進入預熱器的物料突沸並發生劇烈振動,使預熱器及管線的法蘭鬆動、密封失效,空氣吸入系統,由於摩擦、靜電等原因,導致硝基苯精餾塔發生爆炸,並引發其它裝置、設施連續爆炸。
(2)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及雙苯廠對安全生產管理重視不夠、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整改不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勞動組織管理存在缺陷。
2.污染事件的原因
(1)污染事件的直接原因是:雙苯廠沒有事故狀態下防止受污染的"清淨下水"流入松花江的措施,爆炸事故發生後,未能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出來的部分物料和循環水及搶救事故現場消防水與殘餘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
(2)污染事件的主要原因:
一是吉化分公司及雙苯廠對可能發生的事故會引發松花江水污染問題沒有進行深入研究,有關應急預案有重大缺失。
二是吉林市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對水污染估計不足,重視不夠,未提出防控措施和要求。
三是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和股份公司對環境保護工作重視不夠,對吉化分公司環保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失察,對水污染估計不足,重視不夠,未能及時督促採取措施。
四是吉林市環保局沒有及時向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建議採取措施。 五是吉林省環保局對水污染問題重視不夠,沒有按照有關規定全面、準確地報告水污染程度。
六是環保總局在事件初期對可能產生的嚴重後果估計不足,重視不夠,沒有及時提出妥善處置意見。
3影響
苯(Benzene, C6H6)在常溫下為一種無色、有甜味的透明液體,並具有強烈的芳香氣味。苯可燃,毒性較高,是一種致癌物質。可通過皮膚和呼吸道進入人體,體內極其難降解,因為其有毒,常用甲苯代替,苯是一種碳氫化合物也是最簡單的芳烴。
污染造成松花江江面上有一條長達80公里的污染帶正在向下流動,苯含量一度超標108倍。污染帶先通過了吉林省的多個市縣,包括松原市;之後污染帶進入黑龍江省境內,省會哈爾濱市幾乎是首當其衝。過了哈爾濱之後,污染帶將繼續從南向北移動,並且流經佳木斯市等黑龍江省的多個市縣,然後在松花江口注入黑龍江。污染帶將沿黑龍江向東流動,先經過俄羅斯的猶太自治州,然後進入哈巴羅夫斯克邊疆區,並且流經哈巴羅夫斯克(伯力)、共青城、尼古拉耶夫斯克(廟街)等城市,最後注入太平洋。
吉林省境內松花江邊發現百餘條死魚,訊息報導後,很多人說松花江已經成了一條毒江。對此,黑龍江省環境科學研究院副院長翟平陽表示,進入哈爾濱境內的污染團已經稀釋很多,不會對人體和其他動物造成致命傷害。
翟平陽說,只有當每升水含有500毫克硝基苯時,會立即致哺乳動物死亡,即便是造成江中魚的慢性死亡,硝基苯含量也必須超標幾百倍以上,而21日9時流經肇源的硝基苯超標29.1倍,不可能造成魚類死亡。所以死魚原因複雜,不能簡單判明是這次的苯和硝基苯污染,當然不排除水中還有其他有毒的有機化學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