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介紹
2013年2月18日15時24分,山西省臨汾市襄汾縣振興路地稅局家屬院南樓三單元一層西戶襄汾縣政法委副書記李某家中發生爆炸並起火,造成一人死亡。該居民樓共四層,發生爆炸的位置是西單元一層 東戶,現場因爆炸衝擊波將窗戶玻璃震碎衝擊到近10米開外的南牆根,將陽台鋁合金窗框飛上二樓,整個單元前後外牆被爆炸後燃燒的氣焰熏得烏黑。
發生爆炸後,三、四樓住戶自行撤出,二樓住戶因爆炸波致防盜門變形難以打開,後在救援官兵趕到後方被破門得救。
事件處理
調查
案件發生後,公安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親自過問,省公安廳劉傑廳長多次做出指示。公安部五局派出專家組到臨汾指導破案,省公安廳也派出刑偵、刑事技術、技偵、情報中心工作人員深入現場進行指導。
臨汾市、縣公安機關按照科技戰、信息戰、合成戰、證據戰“四戰合一”的工作要求,多警聯動,同步上案,通過全數據、全圖像的保全分析,2013年3月5日發現案發前兩日現場附近出現一輛號牌為晉A60153的富康車具有重大嫌疑。
結果
經過監控圖像偵查、情報部門綜合分析和嫌疑對象畫像分析,圍繞嫌疑車輛活動軌跡、乘坐人員活動軌跡,確定楊某(男,69歲,襄汾縣襄陵鎮黃崖村人)有重大作案嫌疑。3月7日凌晨特偵組採取果斷措施,分為10個工作組開展收網行動,於3月7日凌晨5時,在襄汾縣襄陵鎮黃崖村一石膏廠將犯罪嫌疑人楊某抓獲,從其住處搜繳火雷管411枚、獵槍子彈26發。
經查,2013年2月16日19時許,犯罪嫌疑人楊某將自製的爆炸裝置放置在李某家門前。2月18日15時許,李某一家三口從外地返回到家中後,其女觸動爆炸裝置引發爆炸,爆炸致死。
目前,犯罪嫌疑人楊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犯罪嫌疑人交待,涉案炸藥、雷管等爆炸物品系本人在上個世紀70年代擔任鄉鎮武裝部長期間私自藏匿。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