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3月19日 星期二
農曆 2 月初一丙子年 辛卯月 乙卯日
1996年3月19日 數學家陳景潤逝世
1996年3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授權廣西壯族自治區、四川省、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毒品犯罪死刑案件的通知》發布
陳景潤逝世
1996年3月19日,著名數學家陳景潤因病長期住院,經搶救無效逝世,終年63歲。
陳景潤,1933年生,福建福州人。研究員,中國科學院學部委員。1953年畢業於廈門大學,留校圖書館工作。1957年後,歷任中國科學院數學研究所助理研究員、研究員。中國科學院數理學部委員。1973年發表的論文《大偶數表為一個素數與不超過兩個素數乘積之和》(即“1+2”),把哥德巴赫猜想的證明推進了一大步,被國際學術界推為“陳氏定理”。陳景潤在解析數論的研究領域取得多項重大成果,曾獲國家自然科學獎一等獎、何梁何利基金獎、華羅庚數學獎等多項獎勵。他是第四、五、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著有《數學趣味談》、《組合數學》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授權廣西壯族自治區、四川省、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毒品犯罪死刑案件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授權廣西壯族自治區、四川省、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毒品犯罪死刑案件的通知
廣西壯族自治區、四川省、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
為了及時有力地打擊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等犯罪活動,切實保護公民身心健康,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第十三條關於對於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判處死刑的案件的核准權,最高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得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高級人民法院行使的規定,經本院審判委員會1996年3月19日第八百零三次會議討論決定:自本通知下達之日起,廣西壯族自治區、四川省、甘肅省的毒品犯罪死刑案件的核准權(本院判決的和涉外的毒品犯罪死刑案件除外),依法分別授權由廣西壯族自治區、四川省、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行使。
特此通知,希即遵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