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3月25日

1995年3月25日 ,李鵬簽署國務院令,決定自1995年5月1日起,實行5天工作制,即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1]


大事記

1995年3月25日 ,李鵬簽署國務院令,決定自1995年5月1日起,實行5天工作制,即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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