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9月19日


1991年9月19日,高棉制憲議會第二次全體會議經過5天的討論,於晚間結束了新憲法草案的審議和修改工作。
制憲議會將於9月21日舉行全體會議,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通過新憲法草案。
新憲法草案共14章139條。它規定:“高棉是王國”,是一個“獨立、主權、和平、永久中立和不結盟的國家”。高棉王國“不可分裂”,其“領土完整不可侵犯”,“官方語言和文字是高棉語和高棉文字”。
草案規定,國王“不執政”,是“終身國家元首”,“高棉國家軍隊最高司令”,是“國家統一和永存的象徵”,“有權為罪犯減刑或實行大赦”。
草案規定:“高棉王國實行多黨自由民主制。”“高棉王國政府堅決維護高棉的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實行民族團結政策,以捍衛國家統一,維護良好的傳統習慣。”“高棉王國堅決奉行永久中立和不結盟政策。”“高棉王國與鄰國和世界上所有國家和睦相處,絕不侵略別國,絕不直接或間接地干涉別國內政。”“除聯合國請求外,高棉王國不允許外國在高棉領土上設立軍事基地,也不允許本國在國外設立軍事基地。”
草案還規定,“高棉王國實行市場經濟。”
草案規定新憲法生效,並獲得議會主席和兩名副主席的同意後,國王將任命第一總理和第二總理組建高棉王國政府。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