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毛澤東南巡,指的是中共中央主席毛澤東在1971年8月15日至9月12日期間到南方巡視的事件。期間他收到訊息指林彪之子林立果策劃刺殺,臨時改變計畫提前回到北京。
九屆二中全會之後,林彪受到毛澤東衝擊,但始終拒絕表態檢討。毛澤東為了敲山振虎,同時為林彪下台製造輿論,決定拋開中央,秘密南巡,在地方上散布對林彪的不滿。毛澤東在南巡時,將林彪問題提高到了類似於劉少奇的“路線鬥爭”的程度,事實上將林彪與劉少奇的性質等同。
背景
主條目:九屆二中全會中共九屆二中全會上,陳伯達受批判,林彪與毛澤東的關係出現裂痕。
1971年8月,毛澤東開始對林彪勢力採取行動,具體措施是“甩石頭”(指批檔案和找人談話)、“摻沙子”(派出嫡系官員滲透其中,主要指本來由林彪勢力把持的軍委辦事組)和“挖牆腳”(改組部門,主要指北京軍區和衛戍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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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
另見:五七一工程紀要1971年8月14日,毛澤東離開北京去南方巡視。16日到武昌。在武漢,毛澤東同武漢軍區兼湖北省負責人劉豐談話一次;同劉豐及河南省負責人劉建勛、王新談話一次;同已調國務院工作仍兼湖南省負責人的華國鋒談話一次。離武漢前,還同劉豐談話一次。28日到長沙。在長沙,毛澤東同華國鋒和湖南省負責人卜占亞談話一次;同廣州軍區兼廣東省負責人劉興元、丁盛,廣西壯族自治區負責人韋國清談話一次。後又同華國鋒、卜占亞、劉興元、丁盛、韋國清集體談話一次。31日到南昌。在南昌,毛主席同南京軍區兼江蘇省負責人許世友、福州軍區兼福建省負責人韓先楚、江西省負責人程世清談話兩次。
主要內容:
……要搞馬克思主義,不要搞修正主義;要團結,不要分裂;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陰謀詭計。……1970年廬山會議,他們搞突然襲擊,搞地下活動,為什麼不敢公開呢?可見心裡有鬼。他們先搞隱瞞,後搞突然襲擊,五個常委瞞著三個,也瞞著政治局的大多數同志,除了那幾位大將以外。那些大將,包括黃永勝、吳法憲、葉群、李作鵬、邱會作,還有李雪峰、鄭維山。……我看他們的突然襲擊,地下活動,是有計畫、有組織、有綱領的。……有人急於想當國家主席,要分裂黨,急於奪權。
……林彪同志那個講話,沒有同我商量,也沒有給我看。……起先那么大的勇氣,大有炸平廬山,停止地球轉動之勢。可是,過了幾天之後,又趕快收回記錄。既然有理,為什麼收回呢?說明他們空虛恐慌。1959年廬山會議跟彭德懷的鬥爭,是兩個司令部的鬥爭。跟劉少奇的鬥爭,也是兩個司令部的鬥爭,這次廬山會議,又是兩個司令部的鬥爭。
……廬山這一次的鬥爭,同前九次不同。前九次都作了結論,這次保護林副主席,沒有作個人結論,他當然要負一些責任。對這些人怎么辦?還是教育的方針,就是“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對林還是要保。……回北京以後,還要再找他們談談。他們不找我(此處與之前李文普的說法不同――編者注),我去找他們。……犯了大的原則的錯誤,犯了路線、方向錯誤,為首的,改也難。歷史上,陳獨秀改了沒有?瞿秋白、李立三、羅章龍、王明、張國燾、高崗、饒漱石、彭德懷、劉少奇改了沒有?沒有改。
……軍隊要統一,軍隊要整頓。我就不相信我們軍隊會造反,我就不相信你黃永勝能夠指揮解放軍造反!……你調動軍隊來搞壞事,聽你的?
毛8月31日到南昌後,獲悉周宇馳曾到江西把一輛水陸兩用汽車用飛機運走,9月3日他離開南昌到達杭州。毛澤東到杭州後,叫把專列轉移到紹興。9月10日毛澤東突然決定下午走,也不要送行。離開杭州3個多小時後到達上海。他沒有下車,叫人打電話通知許世友到上海來。第二天上午,許世友一下飛機就坐車直達毛澤東專列。毛澤東在火車上和許世友、王洪文談話,談完話,叫王洪文請許世友到錦江飯店吃飯。汪東興送走他們後剛回來,毛澤東就說:“我們走,不同他們打招呼。誰也別通知,馬上開車。先發前衛車。”
1971年9月12日到天津後。毛澤東讓隨行的張耀祠打電話通知李德生、紀登奎、吳德、吳忠到豐臺火車站。李德生回憶,毛先問了李德生近日訪問阿爾巴尼亞和羅馬尼亞的情況,隨即說:“路線正確與否是決定一切的。人多、槍多代替不了正確路線。路線正確,就有了一切;路線不正確,有了也會丟掉。路線是個綱,綱舉目張。他講了黨內多次路線鬥爭的歷史。接著又說:“這次廬山會議搞突然襲擊,大有炸平廬山,停止地球轉動之勢。……五個常委瞞著三個,一點氣都不透,來了個突然襲擊,出簡報煽風點火,這樣搞是有目的嘛……我那個文章(指《我的一點意見》)是找了一些人談話,作了一點調查研究才寫的”。……“天才問題是理論問題,他們搞唯心論。……天才就是比較聰明一點,……天才是靠民眾路線,集體智慧。……什麼頂峰啦,一句頂一萬句啦,……不設國家主席,我講了六次,一次就算一句,頂六萬句,他們都不聽,半句也不頂。等於零。”李德生按照命令調動38軍的一個師到南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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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彪方面動向
毛沿途找各地負責人談話時,一再強調他的談話不能傳,但林彪的親信在得知內容後轉告了林彪。據官方說法,林彪因此策劃政變。據官方資料,9月8日林彪下達武裝政變手令,手令上親筆手書:“盼照立果、宇馳同志傳達的命令辦”。這個手筆後來特別法庭鑑別特徵時,字跡專家鑑定出自林彪手筆。而作家肖思科將“手令”殘片複印件和林彪書法複印件提供給一位字跡鑑定專家,其結論與特別法庭相同[4]。(林立衡回憶:文化大革命中,林彪的許多書信都不是林彪的手筆,連簽名也是工作人員摹仿的。江青、張春橋、姚文元等按照他們的政治需要隨意修改林彪的講話記錄。九一三事件後,“四人幫”掌握著林彪專案,毛家灣的所有物證都經過江青等人的篩選,部分證據被偽造。[5])
9月8日至11日,林立果、周宇馳先後分別向江騰蛟、王飛以及“聯合艦隊”的其他骨幹傳達命令,計畫中有三個方案,一是用火焰噴射器、四零火箭筒打毛主席乘坐的火車;二是用100毫米口徑改裝高炮,平射火車;三是讓上海空四軍政委王維國帶上手槍,在毛主席接見時,在火車上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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