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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8月8日八屆十一中全會通過“文革”十六條
8月3日,周恩來主持中共八屆十一中全會全體會議。全會通過根據毛澤東的意見制定的《關於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決定》(簡稱《十六條》)。其中說:這次運動的目的“是鬥垮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批判資產階級的反動學術‘權威’,批判資產階級和一切剝削階級的意識形態”。“這次運動的重點,是整黨內那些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十六條》強調:青少年的革命大方向始終是正確的,這場運動只能是民眾自己教育自己,自己解放自己;要“敢”字當頭,“不要怕出亂子”;“革命不能那樣雅致,那樣文質彬彬,那樣溫良恭儉讓”,“要充分運用大字報、大辯論這些形式,進行大鳴大放”;等。在討論《十六條》的過程中,周恩來與陶鑄商量後,刪掉了原稿中“黑幫”、“黑線”一類用詞,加寫了一些限制性的條文,如嚴格區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對幹部要區別對待,好的和比較好的是大多數,要團結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幹部和民眾;不要把運動和生產對立起來;要文斗,不要武鬥;保護科技人員;等。這些意見被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