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4月15日

大事記1962年4月15日,周恩來去北京嘉興寺參加首都各界公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全國政協委員馬錫五的儀式。 1962年4月15日,周恩來囑童小鵬轉告許滌新、李維漢等:工商界定息延長3年,今後可鼓勵他們(一)從事儲蓄;(二)辦好互助金;(三)有條件的,投資於農場或舉辦一些事業,如補習學校或託兒所,吸收一些無職業的工商業者參加,如江西,有大量的土地待開發,要由政府全部投資是有困難的,鼓勵資本家舉辦這些事業,可以減輕政府的負擔,可以調動他們的積極性。

大事記

1962年4月15日,周恩來北京嘉興寺參加首都各界公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全國政協委員馬錫五的儀式。

1962年4月15日,周恩來囑童小鵬轉告許滌新李維漢等:工商界定息延長3年,今後可鼓勵他們(一)從事儲蓄;(二)辦好互助金;(三)有條件的,投資於農場或舉辦一些事業,如補習學校或託兒所,吸收一些無職業的工商業者參加,如江西,有大量的土地待開發,要由政府全部投資是有困難的,鼓勵資本家舉辦這些事業,可以減輕政府的負擔,可以調動他們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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